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指導意見
發稿時間:2019-01-25 13:45:38 來源:人民日報
設立河北雄安新區,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作出的一項重大決(jue) 策部署,是繼深圳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dong) 新區之後又一具有全國意義(yi) 的新區,是重大的曆史性戰略選擇,是千年大計、國家大事。為(wei) 支持雄安新區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要求,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始終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中國特色、高點定位,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這個(ge) 初心,緊緊圍繞創造“雄安質量”、建設“廉潔雄安”和打造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全國樣板,進一步解放思想、勇於(yu) 創新,賦予雄安新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著力在創新發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等方麵先行先試、率先突破,構建有利於(yu) 增強對優(you) 質北京非首都功能吸引力、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製度體(ti) 係,推動雄安新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努力打造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範區,為(wei) 全國改革開放大局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dang) 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dang) 的建設始終貫穿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和改革開放各個(ge) 階段、各個(ge) 領域、各個(ge) 環節,旗幟鮮明講政治,把黨(dang) 的政治優(you) 勢、組織優(you) 勢轉化為(wei) 推進雄安新區改革開放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堅持高點站位、統籌謀劃。著眼建設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按照思路再寬一些、再活一點的原則,與(yu) 雄安新區規劃綱要相銜接,加強改革開放的通盤謀劃和頂層設計。堅持問題導向,在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改革創新上集中發力,爭(zheng) 取早日取得實效。
——堅持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堅持敢為(wei) 天下先,堅決(jue) 破除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條條框框和利益藩籬,根據雄安新區實際情況和特點,推動各領域改革開放前沿政策措施和具有前瞻性的創新試點示範項目在雄安新區落地、先行先試,為(wei) 全國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握改革開放工作推進的節奏和力度,既在起步階段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增強啟動能力和持續發展動力,又著眼於(yu) 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為(wei) 雄安新區長遠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三)主要目標
係統推進體(ti) 製機製改革和治理體(ti) 係、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雄安新區在承接中促提升,在改革發展中謀創新,把雄安新區建設成為(wei) 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載地、京津冀城市群重要一極、高質量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城市,發揮對全麵深化改革的引領示範帶動作用,走出一條新時代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打造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樣板。
到2022年,適應雄安新區定位和高質量發展要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製度體(ti) 係基本建立,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優(you) 質寬鬆的發展環境和活躍高效的創新氛圍基本形成,對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吸引力明顯增強,改革開放作為(wei) 雄安新區發展根本動力的作用得到顯現。
到2035年,雄安新區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各項舉(ju) 措得到全麵貫徹落實,構建形成係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製度體(ti) 係,疏解到新區的非首都功能得到進一步優(you) 化發展,“雄安質量”標準體(ti) 係基本成熟並逐步推廣,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進一步凸顯。
到本世紀中葉,雄安新區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更加完善,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基本完成,社會(hui) 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改革開放經驗和成果在全國範圍內(nei) 得到廣泛推廣,形成較強國際影響力。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創新驅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
堅持把創新作為(wei) 引領雄安新區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動力,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係統推進有利於(yu) 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集聚創新要素資源的體(ti) 製機製改革,著力建設具有核心競爭(zheng) 力的產(chan) 業(ye) 集群,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努力構建市場機製高效、主體(ti) 活力強勁的經濟體(ti) 係。
1.深入推進疏解到雄安新區的國有企業(ye) 和事業(ye) 單位改革。支持在京國有企業(ye) 總部及分支機構向雄安新區轉移,在疏解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優(you) 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產(chan) 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you) 做大。完善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建立以管資本為(wei) 主的新區國有資產(chan) 監管機製,率先形成有效製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製。堅持分類指導、宜混則混的原則,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培育企業(ye) 競爭(zheng) 力,雄安新區國有企業(ye) 除涉及國民經濟命脈或承擔重大專(zhuan) 項任務外,原則上可以探索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推動在京各類事業(ye) 單位向雄安新區疏解,在疏解過程中加快推進事業(ye) 單位改革,優(you) 化職能和人員結構,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
2.推動高端高新產(chan) 業(ye) 發展。把提高供給體(ti) 係質量作為(wei) 主攻方向,激發雄安新區經濟發展內(nei) 生動力。支持雄安新區吸引北京創新型、高成長性科技企業(ye) 疏解轉移。創造有利於(yu) 一二三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的新機製、新模式。嚴(yan) 格產(chan) 業(ye) 準入標準,建立入區產(chan) 業(ye) 項目科學評估論證機製,製定雄安新區限製承接和布局的產(chan) 業(ye) 負麵清單,對符合新區定位和發展方向的本地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進行現代化改造提升,有力有序淘汰落後產(chan) 能。
3.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現有在京科研機構和創新平台有序向雄安新區疏解,新設立的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優(you) 先在雄安新區布局,支持建設雄安新區中關(guan) 村科技園。支持雄安新區企業(ye) 聯合金融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ye) 上下遊共建產(chan) 業(ye) 協同創新共同體(ti) ,建設產(chan) 業(ye) 創新中心,聯合承擔重大科研任務。建設服務於(yu) 雄安新區創新發展的專(zhuan) 業(ye) 化高水平科技創新智庫,鼓勵社會(hui) 力量創辦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國際科技合作模式,鼓勵科技創新領域國際組織落戶雄安新區。支持雄安新區在前沿領域技術創新試驗和應用方麵先行先試。推進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製改革,鼓勵科技人員以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投資入股,提高科技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放寬轉製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ye) 科技人員在混合所有製員工持股改革中的持股比例。設立雄安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推動創新成果標準化、專(zhuan) 利化並在雄安新區及相關(guan) 地區轉化利用。改革科技管理製度和科技政策決(jue) 策谘詢製度,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作為(wei) 重要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ti) 係。
4.充分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ti) 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幹預,打造產(chan) 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競爭(zheng) 公平有序、企業(ye) 優(you) 勝劣汰的發展環境。破除信貸、創新、招投標等方麵對民營企業(ye) 的隱性壁壘,構建親(qin) 清政商關(guan) 係,健全企業(ye) 家參與(yu) 涉企政策製定機製。激發和保護企業(ye) 家精神,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對誠實守信、注重創新、積極履行社會(hui) 責任的企業(ye) 實行優(you) 先辦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支持激勵政策。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環境氛圍,製定實施支持雄安新區中小微企業(ye) 的發展政策。
5.構建現代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建立並不斷完善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ti) 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充分發揮產(chan) 權激勵作用。支持在雄安新區建設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中心,提供知識產(chan) 權快速審查、確權和維權服務,構建快速反應的知識產(chan) 權執法機製,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將故意侵權行為(wei) 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和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大懲戒力度,大幅提高知識產(chan) 權侵權成本。鼓勵開展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融資和知識產(chan) 權質押融資,建立健全知識產(chan) 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製。放寬知識產(chan) 權服務業(ye) 準入,擴大代理領域開放,放寬對專(zhuan) 利代理機構股東(dong) 和合夥(huo) 人的條件限製。
6.深入實施軍(jun) 民融合發展戰略。統籌軍(jun) 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建立軍(jun) 民融合重大研發任務協同創新機製,推動雙向開放、信息交互、資源共享。放寬國防科技領域市場準入。
(二)完善城市治理體(ti) 係,建設現代智慧城市
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強化服務、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要求,把智能治理思維、手段、模式貫穿雄安新區治理始終,創新城市規劃設計模式,推進住房供給體(ti) 係建設,提高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建設高質量高水平的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城市。
7.建立科學高效的城市規劃設計機製。突出專(zhuan) 家在雄安新區規劃編製中的基礎和關(guan) 鍵作用,讓專(zhuan) 業(ye) 的人幹專(zhuan) 業(ye) 的事,探索建立專(zhuan) 家遴選、方案比選、評審決(jue) 策的工作程序,形成專(zhuan) 家領銜、政府組織、多方參與(yu) 、科學決(jue) 策的規劃編製工作機製。建立各類規劃編製統籌和協調聯動機製,控製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相關(guan) 專(zhuan) 項規劃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ti) 規劃。推進地下空間統籌開發利用,健全規劃、用地、建設、產(chan) 權、使用、管理等相關(guan) 製度。建立健全雄安新區城市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標準體(ti) 係,推進基礎設施、城市建築等領域標準化,為(wei) 現代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樣板。
8.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應用新技術創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設智能高效宜居新型城市,實現城市管理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研究在雄安新區建設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探索建設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開展大數據應用綜合性試驗,推動建設跨部門、跨層級、跨業(ye) 務的大數據中心,實現數據信息共享和深度應用。支持雄安新區在構建世界先進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基礎上,深入推進“城市大腦”建設,探索建立基於(yu) 全麵感知的數據研判決(jue) 策治理一體(ti) 化智能城市管理模式,為(wei) 交通、安全、環衛等精細化管理提供瞬時反應、高效聯動的解決(jue) 方案。
9.構建新型住房供給體(ti) 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職住平衡要求,推動雄安新區居民實現住有所居。針對多層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體(ti) 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ju) 的住房製度,個(ge) 人產(chan) 權住房以共有產(chan) 權房為(wei) 主。嚴(yan) 禁大規模開發商業(ye) 房地產(chan) ,嚴(yan) 控周邊房價(jia) ,嚴(yan) 加防範炒地炒房投機行為(wei) 。製定與(yu) 住房製度相配套、與(yu) 開發建設方式相適應的土地供應政策,完善土地出讓、租賃、租讓結合、混合空間出讓、作價(jia) 出資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應模式。探索不同供地方式下的不動產(chan) 登記模式,創新購房與(yu) 住房租賃積分製度。創新投融資機製,吸引各類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雄安新區住房開發建設,支持專(zhuan) 業(ye) 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ye) 發展,支持發行房地產(chan) 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產(chan) 金融創新產(chan) 品,明確管理製度和運行方式,探索與(yu) 之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區設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公積金製度改革。
10.推進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會(hui) 治理格局。推進法治社會(hui) 建設,努力建設及時、精準、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提升全民法治素養(yang) 。搭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城市管理,更好發揮社會(hui) 組織作用,建立公共服務公眾(zhong) 全過程參與(yu) 機製。推進基層管理體(ti) 製創新,強化黨(dang) 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優(you) 化政府職能配置,統籌黨(dang) 政機構設置和人力資源配置,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傾(qing) 斜。推進直接服務民生的公共事業(ye) 部門改革,探索建立分級社區服務供給網絡,加大政府購買(mai) 服務力度,推進城鄉(xiang) 社區服務社會(hui) 化運作。構建“互聯網+政務服務”體(ti) 係,推動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窗核發”,著力打通便民服務“最後一公裏”。
11.強化城市安全穩定保障。建立高效聯動智能的新型城市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體(ti) 係,完善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製。深入推進立體(ti) 化、信息化社會(hui) 治安防控體(ti) 係建設,完善重大決(jue) 策社會(hui) 穩定風險評估機製,率先打造智慧公安。加強安全穩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建立跨部門情報信息工作機製和交流合作機製。
(三)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堅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wei) 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有效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轉移,加強雄安新區與(yu) 北京在教育、醫療衛生、社會(hui) 保障等領域合作,形成優(you) 質高效、保障多元、城鄉(xiang) 一體(ti) 、開放共享的公共服務體(ti) 係,創造高品質的生產(chan) 生活環境。
12.推進現代教育體(ti) 係建設。支持雄安新區引進京津及國內(nei) 外優(you) 質教育資源,教育布局要與(yu) 城市發展布局和產(chan) 業(ye) 布局相匹配,推動雄安新區教育質量逐步達到國內(nei) 領先水平。引導和支持在京高校、有創新特色的中等職業(ye) 學校等通過整體(ti) 搬遷、辦分校、聯合辦學等多種方式向雄安新區疏解轉移,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在雄安新區辦學,以新機製、新模式組建雄安大學,統一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科研設施、科技創新平台,努力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立雄安新區企業(ye) 舉(ju) 辦或參與(yu) 舉(ju) 辦職業(ye) 教育、高等教育新機製,創建產(chan) 教融合型城市。
13.創新醫療衛生體(ti) 係和製度。圍繞建設“健康雄安”,優(you) 化醫療衛生服務組織和供應模式,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製度,探索建立高度共享、優(you) 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支持在京醫院通過整體(ti) 搬遷、辦分院、聯合辦醫等多種方式向雄安新區疏解轉移,允許在京醫院在雄安新區設立法人機構。在京醫院和雄安新區醫院實行雙向轉診、檢驗結果互認和影像資料共享製度,推進執業(ye) 醫師多機構備案,實現醫療人才在北京與(yu) 雄安新區之間無障礙流動。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醫療谘詢機構,支持境外醫師來雄安新區行醫。鼓勵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放寬醫療機構大型設備配置條件,完善政府購買(mai)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製。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14.推進文化領域改革創新。支持京津優(you) 質文化藝術資源向雄安新區疏解,放寬文化市場準入,培養(yang) 具有雄安特色、中國元素的特色文化底蘊和氛圍,培育新時代雄安精神。探索公共文化服務新模式,實行公共圖書(shu) 館、文化館總分館製,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雲(yun) 平台”,實現農(nong) 村、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健全麵向雄安新區基層群眾(zhong) 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全麵提升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水平。開展文化產(chan) 業(ye) 創新實驗,研究建立推動數字文化產(chan) 業(ye) 發展的有效機製,培育各類新型文化業(ye) 態,推進文化與(yu) 前沿科技領域融合發展。支持雄安新區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協調機製,將文物保護措施相關(guan) 審批權限向雄安新區下放,促進雄安新區與(yu) 京津冀區域加強文物保護交流合作。
15.完善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創業(ye) 體(ti) 係。支持雄安新區創新社會(hui) 保障政策,推動雄安新區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hui) 保障水平與(yu) 京津相銜接。製定適合雄安新區的養(yang) 老保險繳費政策。引導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建立企業(ye) 年金,鼓勵建立個(ge) 人儲(chu) 蓄性養(yang) 老保險和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結合個(ge) 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試點實施情況研究製定配套稅收政策。完善統一的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和大病保險製度,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異地就醫結算。完善社會(hui) 保險關(guan) 係轉移接續政策,推動社會(hui) 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在雄安新區率先落地,形成以社會(hui) 保障卡為(wei) 載體(ti) 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建立城鄉(xiang) 一體(ti) 化、均等化的就業(ye) 製度,更好惠及各類勞動者,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ye) 。完善創業(ye) 引導政策,政府補貼職業(ye) 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職業(ye) 培訓機構開放,探索建立支持雄安新區失地農(nong) 民就業(ye) 創業(ye) 新機製。
(四)創新選人用人機製,建設高端人才集聚區
堅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深入實施人才優(you) 先發展戰略,建立適應雄安新區開發建設與(yu) 高質量發展的選人用人機製,建立高層次人才引進與(yu) 激勵政策體(ti) 係,優(you) 化就業(ye) 創業(ye) 、成長成才環境,形成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人才製度優(you) 勢。
16.構建靈活高效的用人製度。麵向全國選拔優(you) 秀人才到雄安新區工作,構建適應雄安新區定位和發展需要的幹部人才管理製度,完善考核評價(jia) 機製,創新激勵方式方法,建立雄安新區與(yu) 北京市、天津市和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常態化幹部人才交流機製。創新人員編製管理,賦予雄安新區統籌使用各類編製資源的自主權和更大用人自主權。製定實施符合雄安新區發展需求的人才政策,對特殊人才實行特崗特薪。對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療機構等公益二類事業(ye) 單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可采用特設崗位等靈活方式聘用。
17.建立科技人才激勵機製。賦予雄安新區科研機構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權,建立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薪酬分配製度。建立健全前沿科技領域人才和團隊穩定支持機製,探索在科研經費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麵實行負麵清單製度。建立柔性引才機製,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ye) 單位及國有企業(ye) 的科技人才按規定在雄安新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
18.優(you) 化境外人才引進和服務管理。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回國創新創業(ye) 服務機製,探索實行更開放的境外人才引進和出入境管理製度,支持雄安新區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為(wei) 外籍創新創業(ye) 人員提供更多簽證和居留便利,建立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車製度。
(五)深化土地和人口管理體(ti) 製改革,推進城鄉(xiang) 統籌發展
堅持保障經濟社會(hui) 發展、保護土地資源、維護群眾(zhong) 權益,創建產(chan) 權明晰、配置有效、節約集約的土地管理和利用體(ti) 製,創新以服務為(wei) 導向的人口管理機製,推進城鄉(xiang) 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設宜居城市、特色小鎮、美麗(li) 鄉(xiang) 村,保障雄安新區城鄉(xiang) 居民共享改革發展和現代文明成果。
19.創新土地管理製度。推進“多規合一”,劃定並嚴(yan) 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nong) 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製線,研究建立雄安新區空間規劃體(ti) 係,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zhuan) 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建立健全程序規範、補償(chang) 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製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利用差別化準入製度,在雄安新區實行產(chan) 業(ye) 準入負麵清單管理。建立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製度。探索建立建設用地多功能複合利用開發模式,研究製定符合雄安新區特點的建設用地標準,建立“人地掛鉤”、“增存掛鉤”機製,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納入目標責任考核。
20.深化人口管理服務製度改革。製定有利於(yu) 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人口遷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證為(wei) 載體(ti) 的公共服務提供機製,實行積分落戶製度。建立科學的人口預測和統計體(ti) 係,加強雄安新區人口全口徑信息化管理,實行新型實有人口登記製度,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人口信息整合共享,推動人口登記與(yu) 統計工作精準化。建立服務型人口管理新模式,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社會(hui) 保障服務與(yu) 雄安新區人口發展的協同匹配機製。根據雄安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建立行政、法律、市場等多手段結合的人口引導和調控機製。
21.大力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將美麗(li) 鄉(xiang) 村建設與(yu) 特色小城鎮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差異化特色發展,打造美麗(li) 鄉(xiang) 村樣板。根據雄安新區近遠期發展特點,統籌設計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體(ti) 製機製和政策體(ti) 係,促進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均衡配置,創新農(nong) 村人居環境治理模式。以鄉(xiang) 村空間規劃為(wei) 依據,積極開展農(nong) 村土地綜合整治,改善農(nong) 村生產(chan) 生活生態環境。支持雄安新區培育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主體(ti) ,創新農(nong) 業(ye) 綠色發展體(ti) 製機製,發展都市型現代高效農(nong) 業(ye) 。深化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深入推進農(nong) 村土地征收、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製度改革。深入推進農(nong) 村集體(ti) 產(chan) 權製度改革,允許農(nong) 民轉讓土地承包權、宅基地資格權,以集體(ti) 資產(chan) 股權入股企業(ye) 或經濟組織,推動資源變資產(chan) 、資金變股金、農(nong) 民變股東(dong) ,建立農(nong) 民持續穩定的收入增長機製。嚴(yan) 禁損害農(nong) 民合法利益,維護被征地農(nong) 民權益,完善被征地農(nong) 民就業(ye) 、養(yang) 老保險等社會(hui) 保障製度。
(六)推進生態文明改革創新,建成綠色發展城市典範
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生態文明理念,實行最嚴(yan) 格生態環境保護製度,將雄安新區自然生態優(you) 勢轉化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優(you) 勢,建設藍綠交織、水城共融的新時代生態文明典範城市,走出一條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發展道路。
22.創新生態保護修複治理體(ti) 係。建立雄安新區及周邊區域生態環境協同治理長效機製,推進白洋澱及上下遊協同保護和生態整體(ti) 修複,支持將雄安新區納入國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複工程試點,支持白洋澱上遊開展新建規模化林場試點。構建以白洋澱為(wei) 主體(ti) 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合理劃分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保護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統籌各類資金渠道和試點政策,加大對白洋澱生態修複的支持力度。推進白洋澱水安全綜合治理,發揮蓄滯洪功能,探索洪水保險製度。健全休養(yang) 生息製度,實施白洋澱流域汙染綜合治理示範工程和水生生物資源養(yang) 護工程。探索在全國率先建立移動源汙染物低排放控製區。
23.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創新體(ti) 製推進資源全麵節約和循環利用,實現生產(chan) 和生活係統循環鏈接。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製,實施最嚴(yan) 格的水資源管理製度,實行能源、水資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開展地熱等地質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開展自然資源資產(chan) 產(chan) 權製度試點,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的自然資源資產(chan) 產(chan) 權體(ti) 係,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生活垃圾強製分類製度,探索和推廣先進的城市資源循環利用模式,率先建成“無廢城市”。將雄安新區植樹造林納入國家儲(chu) 備林,建設全國森林城市示範區,創建國際濕地城市。
24.完善市場化生態保護機製。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ti) 係,建立符合雄安新區功能定位和發展實際的資源環境價(jia) 格機製、多樣化生態補償(chang) 製度和澱區生態搬遷補償(chang) 機製,全麵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製度,探索企業(ye) 環境風險評級製度。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支持設立雄安綠色金融產(chan) 品交易中心,研究推行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等綠色金融製度,發展生態環境類金融衍生品。
25.創新生態文明體(ti) 製機製。推進雄安新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構建智能化資源環境監測網絡係統和區域智慧資源環境監管體(ti) 係,實行自然資源與(yu) 環境統一監管。構建流域管理與(yu) 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管理體(ti) 製,在雄安新區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建立綠色生態城區指標體(ti) 係,為(wei) 全國綠色城市發展建設提供示範引領。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jia) 考核,探索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破壞計入發展成本,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製度。健全環保信用評價(jia) 、信息強製性披露、嚴(yan) 懲重罰等製度。
(七)擴大對內(nei) 對外開放,構築開放發展新高地
堅持全方位對外開放,支持雄安新區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以開放促發展、以合作促協同,著力發展貿易新業(ye) 態新模式,加快培育合作和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構築我國對外合作新平台,打造層次更高、領域更廣、輻射更強的開放型經濟新高地。
26.加強引智引技引資並舉(ju) 。支持引入國際國內(nei) 各類資本參與(yu) 雄安新區建設,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供應鏈創新和應用,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支持設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麵向全球的數字化貿易平台,便利跨境支付結算。支持在雄安新區設立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盡快放寬或取消股比限製。允許設立專(zhuan) 業(ye) 從(cong) 事境外股權投資的項目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設立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創新本外幣賬戶管理模式,允許跨國公司總部在雄安新區開展本外幣資金集中運營。
27.建立擴大開放新機製。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市場環境,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建立與(yu) 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製度體(ti) 係,構建公平競爭(zheng) 製度。支持在雄安新區設立國際性仲裁、認證、鑒定權威機構,探索建立商事糾紛多元解決(jue) 機製。雄安新區涉及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的財政、科技、金融等支持政策同等適用內(nei) 外資企業(ye) 。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金融領域負麵清單以外事項實行內(nei) 外資統一管理。放寬外匯資金進出管製,促進雄安新區投融資匯兌(dui) 便利化,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進雄安新區“智慧海關(guan) ”建設,探索建立海關(guan) 特殊監管區域。
28.深化區域交流合作。研究製定促進雄安新區與(yu) 北京、天津、石家莊、保定等城市合理分工、協同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支持雄安新區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向周邊地區拓展形成產(chan) 業(ye) 集群,發揮對周邊地區創新發展和就業(ye) 創業(ye) 的輻射帶動作用。按照網絡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體(ti) 化服務的要求,推動雄安新區及周邊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強化協同發展基礎保障。支持雄安新區與(yu) 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在製造業(ye) 、科研、金融、互聯網、文化和旅遊等方麵加強合作交流。鼓勵開放型平台、“一帶一路”建設相關(guan) 國際合作平台優(you) 先在雄安新區布局,推動與(yu) 相關(guan) 國家和地區開展更加務實高效的合作。
(八)深化財稅金融體(ti) 製改革,創新投融資模式
加快建立有利於(yu) 創新驅動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服務質量提升的現代財稅製度,建設現代金融體(ti) 係,為(wei) 雄安新區經濟社會(hui) 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9.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大起步建設階段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和河北省省級財政支持力度,保障雄安新區運轉,逐步實現雄安新區財政自求平衡。統籌安排其他轉移支付,用於(yu) 雄安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產(chan) 業(ye) 基金注資、地方政府債(zhai) 務利息支出等方麵,以及對雄安新區及周邊地區交通、水利、科技創新、生態保護修複和公共服務等領域予以支持。
30.推進稅收政策創新。加強北京市企業(ye) 向雄安新區搬遷的稅收政策引導,推動符合雄安新區功能定位的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ye) 加快轉移遷入。對需要分步實施或開展試點的稅收政策,凡符合雄安新區實際情況和功能定位的,支持在雄安新區優(you) 先實施或試點。
31.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對雄安新區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建立長期穩定的建設資金籌措機製。在保持政府債(zhai) 務風險總體(ti) 可控、堅決(jue) 遏製地方政府隱性債(zhai) 務增量的前提下,加大對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的支持力度,單獨核定雄安新區債(zhai) 券額度,支持發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區建設一般債(zhai) 和專(zhuan) 項債(zhai) 。支持中國雄安集團有限公司提高市場化融資能力,規範運用社會(hui) 化、市場化方式籌資,嚴(yan) 禁金融機構違規向雄安新區提供融資。優(you) 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雄安新區企業(ye) 發行上市、並購重組、股權轉讓、債(zhai) 券發行、資產(chan) 證券化。支持在雄安新區探索推廣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等新型金融產(chan) 品。鼓勵保險公司根據需要創新開發保險產(chan) 品,推進京津冀地區的保險公司跨區域經營備案管理試點。
32.有序推動金融資源集聚。吸引在京民營金融企業(ye) 到雄安新區發展。支持設立雄安銀行,加大對雄安新區重大工程項目和疏解到雄安新區的企業(ye) 單位支持力度。研究建立金融資產(chan) 交易平台等金融基礎設施,籌建雄安股權交易所,支持股權眾(zhong) 籌融資等創新業(ye) 務先行先試。有序推進金融科技領域前沿性研究成果在雄安新區率先落地,建設高標準、高技術含量的雄安金融科技中心。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強與(yu) 外部投資機構合作,在雄安新區開展相關(guan) 業(ye) 務。支持建立資本市場學院(雄安),培養(yang) 高素質金融人才。研究在雄安新區設立人民銀行機構,推進綜合性、功能性金融監管體(ti) 製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金融監管框架,加強本外幣協同監管,實現雄安新區所有金融活動監管全覆蓋,牢牢守住不發生係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九)完善治理體(ti) 製機製,打造服務型政府
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深入推進政府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you) 化雄安新區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建設讓人民滿意、讓群眾(zhong) 放心、運行高效的新時代服務型政府。
33.科學設置雄安新區管理機構。按照優(you) 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優(you) 化雄安新區行政管理機構,逐步賦予雄安新區省級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完善大部門製運行模式,雄安新區黨(dang) 工委和管委會(hui) 可根據建設需要按程序調整內(nei) 設機構,宜大則大、宜小則小。逐步理順雄安新區與(yu) 托管的雄縣、容城、安新三縣及周邊區域的關(guan) 係,實行扁平化管理。推動雄安新區逐步從(cong) 新區管理體(ti) 製過渡到城市管理體(ti) 製。
34.推動行政管理體(ti) 製創新。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委、河北省政府根據雄安新區不同階段的建設任務和承接能力,適時向雄安新區下放工程建設、市場準入、社會(hui) 管理等方麵的審批和行政許可事項。健全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行黨(dang) 政機關(guan) 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製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賦予雄安新區地方標準製定權限,構建適合雄安新區高標準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ti) 係。全麵推行清單管理製度,製定實施權力責任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並根據實際需要實行動態調整。深化商事製度改革,持續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推動“照後減證”。推進投融資體(ti) 製改革,在雄安新區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試點,探索實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製,推行容缺受理承諾。
35.構建事中事後監管體(ti) 係。完善行業(ye) 監管製度和資格審查製度,建立協同監管機製,推動智能監管全覆蓋,健全第三方機構和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監管的製度。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試點,清理規範行政執法事項,全麵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深化分類綜合執法改革,推動執法力量下沉,探索實行城市管理非現場執法。強化市場主體(ti) 責任,擴大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責任報告製度和責任追溯製度覆蓋範圍。完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和商務誠信體(ti) 係,探索建立覆蓋所有機構和個(ge) 人的誠信賬戶,實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製。
三、保障措施
(一)全麵加強黨(dang) 的領導
堅持黨(dang) 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以黨(dang) 的政治建設為(wei) 統領,全麵推進黨(dang) 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製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zheng) ,不斷提高黨(dang) 的建設質量。用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武裝黨(dang) 員幹部,嚴(yan) 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雄安新區各級黨(dang) 組織和領導班子建設,以提升組織力為(wei) 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層組織,優(you) 化組織設置,新區開發建設到哪裏,黨(dang) 的組織就建到哪裏,實現黨(dang) 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充分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dang) 員先鋒模範作用。堅持黨(dang) 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任人唯賢,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培養(yang) 專(zhuan) 業(ye) 能力、專(zhuan) 業(ye) 精神,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改革意識強、能力水平高、敢闖敢幹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幹部隊伍。完善幹部考核評價(jia) 機製,建立激勵機製和容錯糾錯機製,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旗幟鮮明為(wei) 敢於(yu) 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切實加強黨(dang) 風廉政建設,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製度機製,建設“廉潔雄安”。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建立與(yu) 雄安新區體(ti) 製機製創新相適應的巡視巡察製度,深入推進監察體(ti) 製改革,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營造風清氣正良好環境。
(二)完善實施機製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加強對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工作的統籌指導,河北省委和省政府切實履行主體(ti) 責任,雄安新區黨(dang) 工委和管委會(hui) 承擔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工作任務具體(ti) 落實責任,並賦予其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的管理權限。各有關(guan) 方麵要按照職責分工,分領域分階段逐項製定支持雄安新區改革開放的實施方案,作為(wei) 本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明確具體(ti) 任務措施和時間表、路線圖、責任分工,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積極探索與(yu) 行政體(ti) 製改革相適應的司法體(ti) 製改革,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強化改革措施的法治保障,本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改革開放舉(ju) 措,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或國務院統一授權後實施。
(三)狠抓督促落實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密切跟蹤了解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工作推進情況和實施效果,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及時協調解決(jue) 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和國務院報告。雄安新區要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實際需要,放開手腳,大膽嚐試,確保各項改革舉(ju) 措有效實施。各有關(guan) 方麵要及時總結提煉好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操作的經驗,在京津冀地區乃至全國範圍內(nei) 推廣,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四)加強協調配合
加強各領域政策措施之間的統籌協調和綜合配套,建立多地區多部門信息溝通共享和協同推進機製,增強工作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河北省要全力支持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各項工作,積極主動與(yu) 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委、北京市、天津市等加強溝通銜接。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委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積極作為(wei) 、通力合作,在政策安排和舉(ju) 措落地等方麵加強指導支持。北京市、天津市要積極主動對接和支持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各項工作。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