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解讀《長城保護總體規劃》
發稿時間:2019-01-25 13:35:26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1月24日,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副局長宋新潮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向中外媒體(ti) 解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日前聯合印發的《長城保護總體(ti) 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 修複要原址原狀保護
在保護對象方麵,《規劃》明確,長城保護的重點是秦漢長城和明長城。劉玉珠表示,部分明長城作為(wei) “長城抗戰”的物質見證,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征。《規劃》還提出了長城重要點段遴選標準,提出開展長城遺產(chan) 線路建設、大力促進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設想。“長城最突出、最核心的價(jia) 值在於(yu) 它所承載的偉(wei) 大精神,這種精神包括團結統一、眾(zhong) 誌成城的愛國精神;堅韌不屈、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開放包容的時代精神。”劉玉珠說。
記者了解到,秦漢長城現存牆壕遺存2100餘(yu) 段,單體(ti) 建築遺存近2600座,關(guan) 、堡遺存近300座,相關(guan) 設施遺存約10處,另有成體(ti) 係的漢代烽火台遺存。明長城現存牆壕遺址總長8800餘(yu) 千米,現存牆壕遺存5200餘(yu) 段,單體(ti) 建築遺存約17500座,關(guan) 、堡遺存約1300座,相關(guan) 設施遺存140餘(yu) 處。
《規劃》同時提出原址保護、原狀保護的總體(ti) 策略。劉玉珠介紹說,對於(yu) 絕大多數長城點段,重點做好日常養(yang) 護、局部搶險和標識說明。
■ 聘請長城保護員
對於(yu) 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規劃》強調,在落實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完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相關(guan) 政策和措施,鼓勵各地探索設立長城保護員公益崗位,鼓勵誌願者、社會(hui) 團體(ti) 參與(yu) 長城公益服務,鼓勵企事業(ye) 單位參與(yu) ,不斷拓寬經費渠道,營造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良好氛圍。
長城分布範圍廣、保存環境特別複雜,多數位於(yu) 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單靠文物部門一家的力量,無法有效解決(jue) 長城保護和管理方麵的諸多問題。
劉玉珠表示,長城多分布在交通條件較差、自然環境較惡劣並且人跡罕至的山區、戈壁、草原等區域,管理、巡查和維護上難度非常大。按照《長城保護條例》第16條規定,國家文物局出台了《長城保護員管理辦法》,督促指導地處偏遠、沒有利用單位的長城段落所在的當地政府或者其他文物主管部門聘請當地群眾(zhong) 擔任長城保護員,對長城進行巡查看護,並對長城保護員給予適當補助。經統計,目前全國已有長城保護員超過3000人,各省長城基本實現了保護員全覆蓋。
■ 保護資金源於(yu) 三方麵
對於(yu) 公眾(zhong) 所關(guan) 注的長城保護經費來源問題,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表示,長城保護資金主要來源於(yu) 三方麵:
一是中央財政,近幾年中央財政每年拿出1億(yi) 元左右的補助經費來支持各地長城保護,主要用在屬於(yu)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長城重要點段保護;二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補助經費更多地用在保護長城周邊環境;三是社會(hui) 資金,包括開發性資金,但第三方資金容易出問題,要加強監管。
據了解,國家文物局近年來撥專(zhuan) 款為(wei) 長城保護員提供巡查設備和標識,北京等省市也已將長城保護員補助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基層文物工作者嚴(yan) 重缺乏的問題。
《規劃》同時明確了各級長城保護規劃實施情況的時間要求:第一輪定期監測及評估應於(yu)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以後,至少每5年對各級長城保護規劃中遠期目標實施情況進行定期監測及評估。(記者 孫亞(ya)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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