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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企改革四十年:回顧與展望

發稿時間:2019-01-16 16:44:43   來源:FT中文網   作者:周穎剛 劉曄

  國有企業(ye) 作為(wei) 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重要支柱,該如何進行改革一直是過去40年各界關(guan) 注的焦點問題。40年來,中國國有經濟經曆了從(cong) 國企改革到國資改革、從(cong) 政企分開到政資分開的變化,隨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國有企業(ye) 改革進入新階段,需要新的思想、新的觀點以及新的理論進行指導。

  從(cong) 國企改革到國資改革

  改革開放至今的四十年中,中國國有企業(ye) 改革曆程主要可以劃分為(wei) 四個(ge) 階段。第一個(ge) 階段是1978年到1991年計劃體(ti) 製下簡政放權、減稅讓利的改革,重點在於(yu) 調整政府與(yu) 國有企業(ye) 之間的生產(chan) 管理權限和利益分配關(guan) 係,最終使企業(ye) 脫離政府的直接行政性控製,成為(wei) 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chan) 經營者,從(cong) 而釋放國有企業(ye) 的生產(chan) 活力。

  第二階段是1992年到2002年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轉換經營機製和製度創新的改革。在黨(dang) 的十四大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目標以後,國有企業(ye) 改革的基本命題就是公有製、國有經濟與(yu) 市場經濟能不能結合,如何結合?即在保持國有經濟較大份額的情況下能否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該階段國有企業(ye) 改革的基本邏輯在於(yu) 明晰企業(ye) 財產(chan) 權利和資產(chan) 經營責任,通過建立企業(ye) 法人製度,使國有企業(ye) 成為(wei)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的市場經濟主體(ti) 。在這一階段,所有製關(guan) 係發生了較大調整,明確提出了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產(chan) 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ye) 製度。

  第三個(ge) 階段是2003年到2013年市場經濟體(ti) 製下以管企業(ye) 為(wei) 主的改革。“管資產(chan) 和管人、管事相結合”是這個(ge) 階段的主要特征,雖然2003年設立了國有資產(chan) 管理委員會(hui) ,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能,但在中頂層國有企業(ye) 尚未進行整體(ti) 改製的情況下,國資委麵對的還是一個(ge) 個(ge) “國有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仍然主要以管企業(ye) 為(wei) 主。這一階段是國有企業(ye) 不斷深化改革,發展壯大的時期,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e) 效益得到較大提高,淨利潤從(cong) 2003年的202.3億(yi) 元增長到2013年的1.9萬(wan) 億(yi) 元;同時通過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結束了國有企業(ye) 長期不上繳利潤的狀況,也為(wei) 實現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由以管企業(ye) 為(wei) 主向以管資本為(wei) 主的轉變提供了製度基礎。

  第四個(ge) 階段是從(cong)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開始實現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由以管企業(ye) 為(wei) 主向以管資本為(wei) 主轉變的改革。習(xi) 近平同誌強調,完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以管資本為(wei) 主加強國有資產(chan) 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 由此可見,實現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由以管企業(ye) 為(wei) 主向以管資本為(wei) 主轉變,是中國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重要切入點。實現這一轉變不僅(jin) 有利於(yu) 解決(jue) 國有資產(chan) 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而且有利於(yu) 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經濟製度和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現代企業(ye) 製度、市場化經營機製,對國有企業(ye) 改革具有巨大牽引作用。

  從(cong) 政企分開到政資分開

  在過去40年的改革曆程中,中國國有企業(ye) 改革的基本思路一直是實現“政企分開”,即國有企業(ye) 擺脫行政附屬物地位。然而,經過這麽(me) 多年的改革,政企依然未能真正分開,其主要的原因在於(yu) 政資未能實現真正分離。根據《資本論》這一著作可以得到啟示:企業(ye) 是資本的企業(ye) ,企業(ye) 是否“獨立”要看資本是否獨立,即企業(ye) 是否獨立於(yu) 政府要依資本而定。因此,國有企業(ye) 要獲得獨立的法人財產(chan) 權,成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主體(ti) ,除產(chan) 權關(guan) 係要明晰界定,出資人的地位和權利要充分保證外,政府的社會(hui) 管理職能與(yu) 國有資產(chan) 所有者的職能也要明確區分開來(政資分開),即解決(jue) 國有資本的“獨立性”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中國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從(cong) 管企業(ye) 為(wei) 主到管資本為(wei) 主的轉變,也體(ti) 現了中國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方向將更多的致力於(yu) 實現政資分開。在管資本為(wei) 主的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下,如果無法解決(jue) 國有資本的“獨立性”問題,國有企業(ye) 依然也隻能是政府的行政附屬物,政企也就無法真正分開;因此,為(wei) 完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以管資本為(wei) 主加強國有資產(chan) 監管,其著力點也應該在於(yu) 實現政資分開。

  然而,促進“政資分開”是否能夠改善國有資本的配置效率,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不僅(jin) 關(guan) 係到國有企業(ye) 改革方向的選擇,而且對於(yu) 回答公有製、國有經濟與(yu) 市場經濟的兼容性這一基本命題也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yi) 。我們(men) 通過采用中國A股國有上市公司為(wei) 研究樣本,以2007年以來中央、各省和各地級市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為(wei) 準自然實驗的經驗證據表明,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能夠提高國有企業(ye) 60%以上的投資—投資機會(hui) 敏感度,即該製度能夠較大幅度的改善國有企業(ye) 的投資效率;並且研究進一步表明在政府幹預程度越高的地區以及對於(yu) 預算軟約束越強的國有企業(ye)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對國有企業(ye) 投資效率的積極作用越明顯。這在某種意義(yi) 上說明了在中國雙元結構的財政模式下,建立獨立於(yu) 公共預算之外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能夠通過規範和約束政府的行為(wei) ,促進政資分開。我們(men) 的研究結論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下,通過合理的製度設計來實現政資分開,能夠改善國有企業(ye) 資源配置效率,使其成為(wei)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zheng) 主體(ti) ,因此是佐證公有製和市場經濟的兼容性的有力證據;同時也為(wei) 政資分開是否應當作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核心與(yu) 主線,以及如何促進政資分開提供了些許證據。

  然而,當前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進程尚未達到成熟階段,對於(yu) 如何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明確國有企業(ye) 改革的基本思路無論是在製度上還是理論上,未來都有必要進行深入的探索。

  “從(cong) 資本雇傭(yong) 勞動”到“勞動雇傭(yong) 資本”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國有企業(ye) 改革進入新階段,對於(yu) 怎樣建設國有企業(ye) ,建設什麽(me) 樣的國有企業(ye) ,需要新的思想、新的觀點以及新的理論進行指導,尤其是國企和國資改革理論更加有必要進行重大創新。筆者認為(wei) ,關(guan) 於(yu) 中國國有企業(ye) 改革理論需要在以下幾個(ge) 方麵進行思考、創新和發展。

  1.馬克思的“勞動者的個(ge) 人所有製”

  勞動是人(類)的本質,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勞動創造了人本身”, 隻有通過勞動,人才能將自身有意識的生命活動與(yu) 動物的生命活動區分開來。然而,生存需要的自然必然性使勞動被貶低為(wei) 單純維持人類生存的手段,即勞動的異化。社會(hui) 的發展歸根結底是人的發展, 而這隻有通過對異化勞動進行不斷揚棄才有可能。在前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異化勞動建立在人身這種自然性聯係的基礎之上,隻有到了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人身依附關(guan) 係才被徹底揚棄,但勞動又被置於(yu) 所有權(資本)的支配之下,表現為(wei) 資本雇傭(yong) 勞動,其進步意義(yi) 在於(yu) 突破了血緣和地緣等自然紐帶的狹隘性,為(wei) 勞動成為(wei) “自由的自覺活動”創造了條件。

  社會(hui) 主義(yi) 是對異化勞動的最終揚棄,正如馬克思所說的,“重新建立勞動者的個(ge) 人所有製”,就是勞動歸個(ge) 人(勞動者)所有,既不受人身依附關(guan) 係的支配,也不受所有權(資本)的雇傭(yong) 。但是,傳(chuan) 統的計劃經濟和國有經濟中,勞動者人人都有所有權,又人人都不能單獨占有生產(chan) 資料,這實際上是將勞動對生產(chan) 資料的支配權抽象出來集中於(yu) 國家,因此,勞動者並不擁有真正的所有權。那麽(me) ,什麽(me) 模式才是正確的選擇呢?從(cong) 揚棄所有權(資本)對勞動的異化這一角度來看,就要將所有權購買(mai) 勞動力、支付勞動力價(jia) 格轉變為(wei) 勞動者購買(mai) 所有權、支付所有權價(jia) 格,即從(cong) 資本雇傭(yong) 勞動轉變為(wei) 勞動雇傭(yong) 資本。

  2.“勞動雇傭(yong) 資本”的新含義(yi)

  21世紀以來,新經濟迅猛發展,被稱為(wei) 信息經濟、網絡經濟、數字經濟、分享經濟或共享經濟、知識經濟等。盡管目前對此還缺乏一個(ge) 共識性的統一概念,但不可否認的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已然形成。在新的經濟形態下,Google、Facebook、阿裏巴巴和京東(dong) 等國內(nei) 外企業(ye) 都選擇了“同股不同權”的雙層股權結構上市,其中創始人和創業(ye) 團隊擁有高於(yu) 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權,從(cong) 而具有“實際控製權”,而主要股東(dong) 則更多扮演“財務出資人”的角色,享有“索取權”。這鍾控製權和索取權的“不平等”實際上就是“勞動雇傭(yong) 資本”,更準確地說是創新勞動使用資本,或者是人力資本使用財務資本。

  究其原因,以往相對稀缺的(財務)資本退化為(wei) 普通的生產(chan) 資料,而創始人和創業(ye) 團隊的創新勞動(人力資本)成為(wei) 引領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的稀缺資源,業(ye) 務模式的競爭(zheng) 更多的反映的是“人力資本”的競爭(zheng) (鄭誌剛,2018)。更進一步地說,立足於(yu) 互聯網信息化平台形成的分工方式和商業(ye) 模式,使所有權與(yu) 使用權進一步分離,使用權獲得了實質上的獨立性,處在了產(chan) 權安排的主導地位,產(chan) 業(ye) 組織也從(cong) 原來的集中化的層級結構,變成了分散化的網絡結構,以至形成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其核心是使用主導而非擁有主導(張弛、張曙光,2018)。

  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新經濟實際上是勞動和資本“合作共贏”的新模式。國家發改委在《關(guan) 於(yu) 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中明確指出:分享經濟作為(wei) 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下湧現的新業(ye) 態、新模式,其在現階段主要表現為(wei) 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台將分散資源進行優(you) 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經濟形態,倡導共享利用、集約發展、靈活創新的理念,形成人人參與(yu) 、人人享有的發展模式。

  3.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新思路

  習(xi) 近平同誌指出,“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混合所有製改革作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重要方向,怎樣融合才能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的功能,增強經濟社會(hui) 發展活力,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需要新的理論進行指導。

  在以“使用而非擁有”、特別是“創新勞動使用資本”或“人力資本使用財務資本”為(wei) 核心的新經濟中,不僅(jin) 要有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財務資本的混合,而且要更加重視創新勞動的人力資本,更加重視人力資本與(yu) 財務資本的混合。因此,在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中,關(guan) 鍵是國有資本誰使用、怎麽(me) 用、用的效果如何,隻要用得合理,用得有效,而不必刻意保持國有資本的控股地位。國有資本可選擇參股一些創新企業(ye) ,作為(wei) “財務出資人”的角色,享有“索取權”;同時,國有企業(ye) 可以引進創新團隊,按其人力資本入股, 並賦予高於(yu) 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權。此外,國有資本還可牽頭搭建平台企業(ye) ,吸引各種財務資本和人力資本參與(yu) 、共同享有發展的收益。這些都可以作為(wei) 國有資本參與(yu) 混合所有製改革的新思路進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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