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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黨和國家監督體係更健全
——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麵從嚴治黨成果巡禮之二

發稿時間:2019-01-08 13:27:15   來源:人民日報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堅決(jue) 踐行“兩(liang) 個(ge) 維護”,推動“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落細落地,巡視巡察工作鞏固深化提質增效,派駐監督體(ti) 製機製逐步完善,黨(dang) 的紀律建設和日常監督得到加強。

  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紮實推進,全國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hui) 全部完成組建,這標誌著深化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製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機關(guan)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wei) 紀檢監察機關(guan) 定製度、立規矩,督促紀檢監察機關(guan) 紮緊製度籠子、強化自我約束,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2018年1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經吉林省監委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準,吉林工商學院原副院長張國誌嚴(yan) 重違法被開除公職。張國誌雖然不是中共黨(dang) 員,但屬於(yu) 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由吉林省監委對張國誌嚴(yan) 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符合監察法的規定,體(ti) 現了監察體(ti) 製改革後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現監察全覆蓋。

  黨(dang) 的十九大以來,在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委監委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樹牢“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一體(ti) 推進黨(dang) 的紀律檢查體(ti) 製改革、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在新起點上持續深化黨(dang) 的紀律檢查體(ti) 製改革,著力創新紀檢工作體(ti) 製機製

  黨(dang) 的十九大通過新黨(dang) 章,充實了從(cong) 嚴(yan) 管黨(dang) 治黨(dang) 基本要求,賦予了紀檢機關(guan) 新的職責任務。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著力在推進紀檢工作改革創新上下功夫: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jue) 踐行“兩(liang) 個(ge) 維護”,嚴(yan) 格貫徹執行加強和維護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若幹規定精神,將監督檢查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情況作為(wei) 日常監督、巡視監督、派駐監督重點,推動全黨(dang) 堅定執行黨(dang) 的政治路線,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dang)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推動“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落細落地,加強對各級黨(dang) 組織履行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和派駐紀檢機構的領導。加大問責力度,2018年1至11月,全國共有1.1萬(wan) 個(ge) 單位黨(dang) 委(黨(dang) 組)、黨(dang) 總支、黨(dang) 支部,224個(ge) 紀委(紀檢組),5.3萬(wan) 餘(yu) 名黨(dang) 員領導幹部被問責,失責必問、問責必嚴(yan) 成為(wei) 常態。

  ——巡視巡察工作鞏固深化,提質增效。製定《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確定十九屆巡視工作的“路線圖”和“任務書(shu) ”。十九屆黨(dang) 中央完成第一輪巡視,開展脫貧攻堅專(zhuan) 項巡視,共巡視27個(ge) 省區市、18個(ge) 中央部門、8家中管企業(ye) 和2家中管金融企業(ye) 黨(dang) 組織,首次將10個(ge) 副省級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負責人納入巡視範圍。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探索建立上下聯動監督網,以巡視帶動巡察工作發展,推動市縣巡察向基層延伸。

  ——派駐監督體(ti) 製機製逐步完善。落實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要求,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需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46家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中央一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129家單位。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職能定位,完善派駐工作領導體(ti) 製和運行機製,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賦予派駐機構監察權限,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監察全覆蓋。分類施策推進中管企業(ye) 、中管金融企業(ye) 、黨(dang) 委書(shu) 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檢監察體(ti) 製改革。

  ——黨(dang) 的紀律建設和日常監督得到加強。修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將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實踐轉化為(wei) 製度成果,更好發揮黨(dang) 紀處分條例的“戒尺”功能。牢牢把握監督基本職責,綜合運用聽取匯報、個(ge) 別談話、檢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會(hui) 等形式,強化近距離、常態化、全天候的監督。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監督執紀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有力維護了黨(dang) 紀國法的嚴(yan) 肅性。

  初步建立國家監察體(ti) 係總體(ti) 框架,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

  一年來,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紮實推進。2018年2月25日,隨著廣西崇左市大新縣監察委員會(hui) 正式成立,全國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hui) 全部完成組建,這標誌著深化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一年來,國家監委組建成立並有序開展工作。去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依法組建、正式掛牌,各級監委工作有了法律依據、組織機構和人員保障,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進入新階段。繼續深化人員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強黨(dang) 章黨(dang) 規黨(dang) 紀和憲法法律法規的學習(xi) 培訓,邊工作邊融合,努力做到編合、心合、力合,紮實推進合署辦公“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鑄。

  一年來,監察體(ti) 製改革努力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成效顯著。把監委組建後迫切需要的製度、流程等先建立起來。出台《黨(dang) 組討論和決(jue) 定黨(dang) 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與(yu)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管轄規定(試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30餘(yu) 項法規製度,製定信訪舉(ju) 報、線索處置、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方麵製度規範,推動紀檢監察機關(guan) 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紀檢監察兩(liang) 項職責。

  建立健全相互製約的內(nei) 部運行機製,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有序推進

  一年來,黨(dang) 中央製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機關(guan)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wei) 紀檢監察機關(guan) 定製度、立規矩,充分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對紀檢監察機關(guan) 自身建設的高度重視,督促紀檢監察機關(guan) 紮緊製度籠子、強化自我約束,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實行監督檢查與(yu) 審查調查職能分離、部門分設,通過權力分解和內(nei) 部製衡,調整優(you) 化內(nei) 設機構設置、職能權限配置和人員編製配備,防止執紀監督部門權力過於(yu) 集中。同時,通過“前後台”分設,將力量向監督傾(qing) 斜,切實履行好監督首要職責,補齊監督這塊短板、實現標本兼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還建立了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幹預登記備案製度,規定回避製度、離崗離職從(cong) 業(ye) 限製製度、案件處置重大失誤責任追究製度。

  2018年12月17日,國家監委在京召開第一屆特約監察員聘請會(hui) 議,優(you) 選聘請50名特約監察員。這50名特約監察員就是50個(ge) 監督“探頭”,是對紀檢監察機關(guan) 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這充分彰顯了監委作為(wei) 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理念,成為(wei) 對“誰來監督監委”的一種現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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