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管理 步入新階段
發稿時間:2019-01-03 15:09:41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盛若蔚 吳儲(chu) 岐
■修訂體(ti) 現了深入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貫徹落實建設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幹部隊伍決(jue) 策部署需要
■共作了70多處修改
■確定公務員職務與(yu) 職級並行製度,暢通公務員職業(ye) 發展空間
自2006年1月1日施行,公務員法已經走過了13個(ge) 年頭。作為(wei) 我國幹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基礎性法律,公務員法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為(wei) 科學、民主、依法管理公務員隊伍提供了基本依據。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習(xi) 近平主席簽發第二十號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務員法首次修訂,標誌著我國公務員管理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進入新階段,對於(yu) 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wei) 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yu) 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公務員隊伍意義(yi) 重大。
與(yu) 時俱進,公務員法修訂很有必要、非常及時
經過10多年實踐,公務員製度體(ti) 係不斷完善,公務員法配套法規逐步健全,中國特色公務員製度體(ti) 係基本建立;公務員管理機製不斷完善,公務員進、管、出各個(ge) 環節規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公務員隊伍建設全麵加強,隊伍結構持續優(you) 化,能力素質不斷提升,作風不斷改進。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的新局麵。新形勢新任務,對公務員製度改革和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新要求。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取得曆史性成就、發生曆史性變革,公務員法也逐漸出現一些不適應、不符合新形勢新要求的地方,需要與(yu) 時俱進地加以修訂完善。
“修訂公務員法,是貫徹落實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的需要。”中組部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明確了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對幹部工作提出了一係列新精神新要求,為(wei) 公務員製度建設和隊伍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也為(wei) 公務員法的修訂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dang) 的十九大指出,堅持黨(dang) 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黨(dang) 的十九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加強黨(dang) 對公務員隊伍的集中統一領導。“黨(dang) 政軍(jun) 民學,東(dong) 西南北中,黨(dang) 是領導一切的。因此,應當將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公務員工作的領導、黨(dang) 管幹部原則等要求進一步體(ti) 現到公務員法的具體(ti) 規定中。”中組部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公務員法修訂也是深入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貫徹落實建設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幹部隊伍決(jue) 策部署需要的具體(ti) 體(ti) 現。
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修法審慎細致、質量上乘
公務員法修訂是根據黨(dang) 中央指示要求開展的。2017年3月,中組部著手起草《修訂公務員法工作方案》;4月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正式批複同意啟動修訂;6月14日,中組部、人社部、原國家公務員局共同召開修訂公務員法工作部署會(hui) ,正式啟動公務員法修訂工作。
2017年6月底、7月初,中組部、原國家公務員局共同發文,征求各省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修訂公務員法的意見建議,共征集意見近700條。
2017年7月11日—20日,一個(ge) 特殊的專(zhuan) 題培訓班在全國組織幹部學院悄然開班,主題隻有一個(ge) ——集中研究修訂公務員法,提出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初稿。“大家每天都是唇槍舌劍,一個(ge) 條款一個(ge) 條款地過,目的就是為(wei) 了修法不留遺憾。”中組部公務員一局負責人回憶。
2018年7月,修法工作小組修改形成《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式征求31個(ge) 省區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各部委的意見建議。經匯總整理,219家單位共反饋意見318條。
2018年8月,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正式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
根據黨(dang) 中央有關(guan) 工作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將修訂草案(送審稿)等文件轉化為(wei) 委員長會(hui) 議提請常委會(hui) 審議的議案代擬稿、修訂草案及說明;2018年10月15日,委員長會(hui) 議決(jue) 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審議。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一部良法,離不開公眾(zhong) 的積極參與(yu) 、支持和認可。2018年11月1日,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一個(ge) 月期限內(nei) ,共有29374人提出56778條意見,其中顯示公務員身份的網民提出的意見占69.6%。“這樣高的參與(yu) 度、這麽(me) 大的意見量,在法律修訂草案中是罕見的。”多次經曆法律公開征求意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感慨,沒想到公眾(zhong) 對公務員法修訂這麽(me) 關(guan) 注,“有的意見還很尖銳,經過慎重研究,其中很多寶貴的意見被吸納。”
2018年12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對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大家普遍認為(wei) 修訂草案已比較全麵、成熟,其主要製度規範是可行的,現在出台是必要的、適時的。
2018年12月29日,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
為(wei) 建設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公務員隊伍提供法律保障
梳理此次公務員法修訂,全文一共作了70多處修改。“修訂工作總體(ti) 上把握一個(ge) 原則:修改的都是必須要改的,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最大限度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介紹。
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此次修訂公務員法的鮮明特點,明確公務員製度堅持黨(dang) 的領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貫徹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落實好幹部標準,在公務員選、育、管、用各環節強化政治素質要求,進一步彰顯了中國特色。
“本次修法一個(ge) 重大背景,是推行公務員職務與(yu) 職級並行製度,而這也是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中組部有關(guan) 負責人說。
眾(zhong) 所周知,公務員隊伍呈“金字塔”結構,越往上職位越少。苦於(yu) 編製和職數所限,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單位千軍(jun) 萬(wan) 馬往往不得不擠職務這根“獨木橋”。
2017年6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授權,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guan) 試點公務員職務與(yu) 職級並行製度改革。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實踐,試點工作受到普遍歡迎,取得了明顯成效,已具備在全國範圍推開的現實條件。
根據新修訂公務員法,過去的“非領導職務”表述將成為(wei) 曆史,取而代之的是“職務”與(yu) “職級”並行的運行模式,將非領導職務改造為(wei) 職級,明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由高至低依次為(wei) :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改革成果被法律鞏固下來。
考核指標籠統、針對性不強,“一把尺子量到底”曾是阻礙公務員潛能發揮的“攔路石”。如今,隨著新修訂公務員法中考核機製的完善,這一現象將逐步得到解決(jue) 。新修訂公務員法還規定: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ti) ,給予獎勵。
為(wei) 體(ti) 現嚴(yan) 管和厚愛結合,新修訂公務員法調整充實了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有關(guan) 規定,將現行公務員法第九章章名“懲戒”修改為(wei) “監督與(yu) 懲戒”,增加了有關(guan) 加強公務員監督的規定;同時,圍繞激勵公務員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wei) ,新修訂公務員法還進一步完善了公務員激勵保障製度相關(guan) 規定。
“縱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內(nei) 涵豐(feng) 富全麵、製度設計合理、彰顯中國特色,必將為(wei) 建設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公務員隊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辛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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