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與民爭利還是為民謀利?
發稿時間:2011-08-12 00:00:00
近年來,國有企業(ye) 飽受爭(zheng) 議,國企“與(yu) 民爭(zheng) 利”的觀點在眾(zhong) 多媒體(ti) 中頻頻出現,似乎已經成了不爭(zheng) 的事實。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在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製度,國有企業(ye) 是公有製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對於(yu) 如何看待國有企業(ye) 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以及國有企業(ye) 是否“與(yu) 民爭(zheng) 利”等問題,關(guan) 乎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的健康發展,需要認真研究。
一、國有企業(ye) 不是“與(yu) 民爭(zheng) 利”而是“為(wei) 民爭(zheng) 利”
所謂“與(yu) 民爭(zheng) 利”中的“民”可以有兩(liang) 種理解:一是指民眾(zhong) ,二是指民營企業(ye) 。因此,“與(yu) 民爭(zheng) 利”既可以理解為(wei) 與(yu) 民眾(zhong) 爭(zheng) 利,也可以理解為(wei) 與(yu) 民營企業(ye) 爭(zheng) 利。如果國有企業(ye) 通過讓廣大消費者支付高價(jia) 來獲得高額壟斷利潤,並把壟斷利潤用於(yu) 企業(ye) 內(nei) 部的分配,這樣的“與(yu) 民爭(zheng) 利”要堅決(jue) 反對。因此,政府要對煤、電、油、氣、水等的價(jia) 格製定進行幹預,不能完全由國有企業(ye) 自己定價(jia) 。國有企業(ye) 在履行經濟責任的同時,也要履行好政治責任和社會(hui) 責任,不能把營利目標建立在讓民眾(zhong) 支付高價(jia) 的基礎上。事實上,國企、特別是央企在有關(guan) 國計民生的重要產(chan) 品上的定價(jia) 權是受國家嚴(yan) 格控製的,如果完全按照市場機製來定價(jia) ,人們(men) 早已不能享受目前煤、電、水等的低價(jia) 。
通常指責國有企業(ye) “與(yu) 民爭(zheng) 利”並非指它與(yu) 民眾(zhong) 爭(zheng) 利,而是指與(yu) 民營企業(ye) (主要是個(ge) 體(ti) 、私營等非公有製企業(ye) )爭(zheng) 利。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zheng) 經濟,以競爭(zheng) 來促進資源優(you) 化配置、提高經濟效率,正是經濟體(ti) 製改革的重要目的。因此,無論是國有企業(ye) 還是非公有製企業(ye) ,隻要是公平競爭(zheng) ,爭(zheng) 利行為(wei) 就無可指責。長期以來,我國政府一直推動公平競爭(zheng) ,不斷拓寬非公有製企業(ye) 的經營領域,改善其投融資環境,以營造更好的競爭(zheng) 環境。通過不斷推進改革,當前絕大多數領域都已允許非公有製企業(ye) 進入。即使過去被認為(wei) 應該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ye) ,包括一些關(guan) 係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ye) ,實踐證明,允許非公有製企業(ye) 適當進入,可以促進競爭(zheng) 、提高效率。今後我國還會(hui) 繼續推進壟斷行業(ye) 改革,努力降低非公有製企業(ye) 進入的門檻。但允許非公有製企業(ye) 進入並不是要求國有企業(ye) 退出,而是要形成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所提出的“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競爭(zheng) 、相互促進的新格局”。形成這樣的格局,一方麵能夠促進國有企業(ye) 效率提高、資產(chan) 增值,增加人民群眾(zhong) 作為(wei) 國有企業(ye) 所有者的權益;另一方麵能夠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的物質文化需求。因此,與(yu) 其說國有企業(ye) “與(yu) 民爭(zheng) 利”,不如說它是“為(wei) 民爭(zheng) 利”。我們(men) 既要允許個(ge) 體(ti) 、私營等非公有製企業(ye) “與(yu) 國(國有企業(ye) )爭(zheng) 利”,也要允許國有企業(ye) “與(yu) 私(非公有製企業(ye) )爭(zheng) 利”。如果以不“與(yu) 民爭(zheng) 利”為(wei) 理由,要求國有企業(ye) 退出所有競爭(zheng) 性行業(ye) 甚至關(guan) 係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要領域,既是對全民所有權的侵害,也是對公平競爭(zheng) 原則的破壞。在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方向上,應當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對於(yu) 涉及國民經濟命脈的一些關(guan) 鍵行業(ye) 和領域,國有經濟要起控製作用;其他行業(ye) 和領域,可以通過資產(chan) 重組和結構調整,集中力量,加強重點,在市場公平競爭(zheng) 中優(you) 勝劣汰。
二、發展壯大國有企業(ye) 有利於(yu)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根本利益
黨(dang) 的十五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國有企業(ye) 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指出:“包括國有經濟在內(nei) 的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經濟基礎,是國家引導、推動、調控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的基本力量,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這段話清楚地表明了國有經濟“為(wei) 民謀利”的基本屬性。從(cong)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看,正是由於(yu) 包括國有企業(ye) 在內(nei) 的國有經濟牢牢控製著國民經濟的命脈,並不斷發展壯大,使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優(you) 越性得到較好發揮,增強了我國的經濟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促進了全國人民整體(ti) 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
首先,發展壯大國有企業(ye) ,有利於(yu) 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基礎是實現生產(chan) 資料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生產(chan) 資料公有製使勞動人民擺脫了被奴役、被剝削的地位,真正成為(wei) 國家的主人。當然,我國還處在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需要在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製經濟,一切符合“三個(ge) 有利於(yu) ”的所有製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服務。其所以如此,正是因為(wei) 包括國有企業(ye) 在內(nei) 的國有經濟控製著國民經濟的命脈,保證了私人資本不能左右國家的大政方針,保證了人民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不會(hui) 受到損害。但如果國有經濟的力量被削弱,控製力、影響力下降,人民群眾(zhong) 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將很難得到保障。
其次,發展壯大國有企業(ye) ,有利於(yu)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通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能夠提高經濟效率,但市場也有盲目性,會(hui) 出現“市場失靈”現象。發揮包括國有企業(ye) 在內(nei) 的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能夠比較好地解決(jue) 這一問題。國有經濟既能夠在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中起示範、帶動作用,又能夠堅決(jue) 地落實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因而有利於(yu) 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在西方國家,雖然政府也要進行宏觀調控,但各項政策受到壟斷集團的影響和製約,宏觀調控的效果很有限。以2008年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為(wei) 例:危機發生前,美國的金融壟斷資本為(wei) 了攫取高額利潤,不斷吹大金融泡沫,美國政府和美聯儲(chu) 卻置之不理;危機發生後,美國政府實施了一係列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但效果不佳,難以遏止經濟下滑的趨勢,造成失業(ye) 率居高不下,民眾(zhong) 生活水平下降。而在我國,中央政府及時出台一係列以增加基礎設施投資和改善民生為(wei) 主的危機應對措施,國有企業(ye) 緊密配合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政策效果迅速顯現,很快就遏製了經濟下滑的趨勢,不僅(jin) 保持了經濟高速增長,而且改善了民生。
第三,發展壯大國有企業(ye) ,有利於(yu) 提高我國在國際競爭(zheng) 中的主動權。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西方大型跨國公司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它們(men) 在國際競爭(zheng) 中占有絕對優(you) 勢。這些跨國公司掌握著巨額資金、核心技術和銷售網絡,並在全球範圍組織生產(chan) 和銷售。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大多數私營企業(ye) 隻能通過低價(jia) 競爭(zheng) 進入國際低端產(chan) 品市場,或者隻能做加工貿易,結果資源耗費很大,但勞動者工資難以提高,企業(ye) 所獲得的利潤很少。當前,盡管中國已成為(wei) 世界第一出口大國,但我國出口貿易的主體(ti) 是外資企業(ye) ,出口的方式以加工貿易為(wei) 主,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較低。要使我國真正成為(wei) 貿易強國,還需要發展我國本土的跨國企業(ye) ,使它們(men) 真正掌握核心技術、自主品牌和銷售網絡。國有企業(ye) 具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麵的優(you) 勢,它們(men) 最有條件與(yu) 國外跨國公司在高端產(chan) 業(ye) 展開競爭(zheng) ,為(wei) 我國謀取更大利益。對此,中國美國商會(hui) 主席狄安華認為(wei) ,中國國企向全球擴張,現在不僅(jin) 在中國國內(nei) 、甚至在海外的商業(ye) 競爭(zheng) 中,都可以擊敗美國企業(ye) ,“中國國有企業(ye) 才是美國的最大威脅”。(《環球時報》,2011年5月4日)
第四,國有企業(ye) 歸全國人民所有,其利潤最終要用於(yu) 全體(ti) 人民。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ye) 實行統收統支,所有利潤都上繳國家,由國家統一支配。應該說,在實行統收統支的情況下,國有企業(ye) 為(wei) 民謀利的性質體(ti) 現得很清楚。但統收統支不利於(yu) 發揮國有企業(ye) 的積極性,因而需要進行改革。多年來,通過推進國有企業(ye) 改革和對放權讓利、利潤留存等各種利潤分配模式的探索,國有企業(ye) 的盈利狀況有了顯著改善。2007年,財政部會(hui) 同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ye) 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明確國有資本收益的主要形式是國有企業(ye) 上繳的稅後利潤,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對象為(wei) 中央管理的一級企業(ye) ,中央企業(ye) 上繳利潤的比例分三類執行:第一類為(wei) 資源型特征的企業(ye) ,上繳比例為(wei) 10%;第二類為(wei) 一般競爭(zheng) 性企業(ye) ,上繳比例為(wei) 5%;第三類為(wei) 軍(jun) 工企業(ye) 、轉製科研院所企業(ye) ,上繳比例3年後再定。國有企業(ye) 當前的利潤分配方式同樣體(ti) 現了國有資本歸全民所有,利潤用於(yu) 全體(ti) 人民的原則。目前,一些人質疑國有企業(ye) 上繳利潤的比例,認為(wei) 最高10%的上繳比例太低,沒有很好地體(ti) 現國有經濟為(wei) 民謀利的屬性。筆者認為(wei)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國家應該適當提高國有企業(ye) 上繳利潤的比例,並把這些資金更好地用於(yu) 改善民生的領域,但也不是上繳利潤的比例越高越好。國有企業(ye) 要繼續做大做強,就要進行積累,把國有資本金的部分收益轉化為(wei) 投資,形成新的國有資本。這些新形成的國有資本同樣增加了全體(ti) 人民的所有者權益,為(wei) 今後國有企業(ye) 上繳更多利潤打下了基礎。
三、壟斷行業(ye) 由國有企業(ye) 經營更符合人民群眾(zhong) 的利益
國有企業(ye) 存在壟斷行為(wei) 是它經常受到批評的重要理由,因為(wei) 壟斷行為(wei) 通常被認為(wei) 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高額利潤的行為(wei) ,是與(yu) 市場經濟相違背的。有的學者甚至把央企稱作“權貴資本主義(yi) ”。事實上,市場經濟不可能完全排除壟斷,完全自由競爭(zheng) 的市場經濟是不存在的,也不符合經濟發展的規律。國家為(wei) 了特定目的,如維護社會(hui) 穩定和促進宏觀經濟協調發展,需要在某些領域允許壟斷的存在。即使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yi) 國家,壟斷也大量存在。以美國為(wei) 例:洛克菲勒財團旗下的埃克森美孚、雪佛龍等幾家石油公司壟斷了美國絕大部分市場;波音公司上世紀末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兼並了麥道公司後,成了美國惟一的民用飛機製造商;微軟公司雖然因為(wei) 壟斷吃了不少官司,但最終還是沒有被分拆;等等。
許多國家的《反壟斷法》及其他相關(guan) 法律都明確規定了合法壟斷的範圍。這主要有兩(liang) 種情況:一是對某些特定部門壟斷行為(wei) 的豁免。包括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公用事業(ye) ,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鐵路等部門;與(yu) 國計民生有關(guan) 的經濟部門,如銀行和保險業(ye) 等;某些自然資源開采業(ye) ,如石油、煤炭等;國家指定專(zhuan) 營行業(ye) ;關(guan) 係國民經濟發展的某些重要原材料生產(chan) 和關(guan) 係國家安全的國防科研領域。二是在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對某些壟斷行為(wei) 的豁免。如行使知識產(chan) 權權利的行為(wei) 、經反壟斷主管機構許可的聯合限製競爭(zheng) 行為(wei) 等。當前我國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120餘(yu) 家央企以及鐵路、國有銀行等,絕大多數屬於(yu) 上述第一種情況。這些行業(ye) 的壟斷,即使在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也是合法的。
當然,我國的壟斷行業(ye) 與(yu) 西方國家的壟斷行業(ye) 存在根本的不同:我國壟斷行業(ye) 的主體(ti) 是國有企業(ye) ,而在西方國家主要是私人大企業(ye) 。究竟壟斷行業(ye) 應該由國有企業(ye) 經營還是由私有企業(ye) 經營好呢?應該主要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看:一是怎樣才能更加有利於(yu) 經濟發展;二是壟斷利潤歸誰。從(cong) 第一個(ge) 方麵來看,正如前文所述,中國的國有企業(ye) 在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做出了巨大貢獻,推動了中國現代化進程;反觀一些發達國家的壟斷企業(ye) ,為(wei) 了獲得高額壟斷利潤,不惜爾虞我詐,甚至采取欺騙的手段,坑害消費者和投資者(本輪國際金融危機大規模爆發,美國的壟斷機構難辭其咎)。從(cong) 第二個(ge) 方麵來看,壟斷行業(ye) 會(hui) 產(chan) 生壟斷利潤,這些利潤應該歸誰呢?壟斷利潤並非來自於(yu) 企業(ye) 經營有方,而主要來自於(yu) 國家賦予(或認可)的壟斷經營權,顯然壟斷利潤應當歸國家所有,也即歸全體(ti) 民眾(zhong) 所有。但在西方國家,這些壟斷利潤都進了壟斷資本家的腰包。更具有諷刺意義(yi) 的是,這些壟斷資本平時攫取高額壟斷利潤,陷入困境時卻要求政府用納稅人的錢為(wei) 它們(men) 填補財務窟窿。可見,壟斷行業(ye) 由國有企業(ye) 來經營,所獲得的利潤歸國家即全民所有,更具有合理性。
當前,防止權貴資本主義(yi) 在我國出現很有必要,但把國有企業(ye) 看作權貴資本主義(yi) 則沒有道理。一般認為(wei) ,權貴資本主義(yi) 是指權力與(yu) 資本合謀,以霸占和壟斷社會(hui) 的財富,斷掉非權貴通過勤勞與(yu) 智慧公平獲得財富的出路。按照這一定義(yi) ,資本主義(yi) 國家的壟斷企業(ye) 才真正屬於(yu) 權貴資本主義(yi) ,因為(wei) 它們(men) 不僅(jin) 擁有大量的財富,而且能左右國家的政策,是典型的資本與(yu) 權力的結合體(ti) 。在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條件下,國有經濟本身不是權貴資本主義(yi) ,它的財富屬於(yu) 全體(ti) 人民,不存在著社會(hui) 財富被誰霸占的問題,國有經濟的發展壯大也就是全體(ti) 中國人民財富的增加。但如果對國有企業(ye) 進行私有化則可能產(chan) 生權貴資本主義(yi) ,因為(wei) 私有化往往是金錢與(yu) 權力的結合,少數人一夜之間成為(wei) 千萬(wan) 富翁,普通職工則麵臨(lin) 失去工作、淪為(wei) 赤貧的威脅。蘇聯解體(ti) 前實行大規模的私有化,大量國有資產(chan) 落入個(ge) 人(其中大量的是政府官員和原企業(ye) 領導)的腰包,產(chan) 生了新的社會(hui) 階層,即權貴階層,他們(men) 可以被認為(wei) 是權貴資本主義(yi) 。
四、發揮國有企業(ye) 的支柱作用有利於(yu) 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和共同富裕
有學者認為(wei) ,國有企業(ye) 的存在加大了社會(hui) 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收入分配不公平問題確實應當引起重視,但國有企業(ye) 會(hui) 擴大收入差距嗎?
我們(men) 不妨思考這樣一個(ge) 問題:如果我國經濟完全由私人資本控製,我國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格局就能改善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私有製經濟必然存在著剝削,資本家通過掌握資本無償(chang) 占有工人創造的剩餘(yu) 價(jia) 值,因此,私有製會(hui) 導致越來越嚴(yan) 重的兩(liang) 極分化。事實正是如此。上世紀80年代以來,新自由主義(yi) 興(xing) 起,私有化浪潮席卷歐美等發達國家,而後向拉美、東(dong) 南亞(ya) 等發展中國家傳(chuan) 播,導致世界範圍內(nei) 收入分配不平等急劇加大,勞資矛盾激化,貧富分化嚴(yan) 重。一些發展中國家因此陷入動蕩,一些發達國家的民眾(zhong) 也對本國的兩(liang) 極分化表示強烈不滿。美國官方的統計數據顯示,上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的收入差距不斷拉大,本世紀初美國的貧富分化是二戰以來最為(wei) 嚴(yan) 重的。
近年來的研究表明,我國收入分配的主要問題是在初次分配中勞動收入所占比例過低,農(nong) 民、工人尤其是農(nong) 民工的工資過低。對於(yu) 絕大多數中低收入者來說,勞動收入是其主要的收入來源,甚至是惟一的收入來源,他們(men) 的勞動報酬過低導致了社會(hui) 收入差距過大。國有企業(ye) 由於(yu) 實行的是生產(chan) 資料公有製,按勞分配的原則體(ti) 現得較為(wei) 充分,勞動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會(hui) 高一些。因此,與(yu) 私營企業(ye) 、外資企業(ye) 相比,國有企業(ye) 內(nei) 的收入差距比較小,職工的工資相對較高。當然,國有企業(ye) 也存在收入差距拉大、普通工人工資過低問題。全國總工會(hui) 的調研表明,“據上市公司年報分析,208家國企高管與(yu) 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從(cong) 2006年6.72倍擴至2008年17.95倍。”
可見,當前在我國,大多數企業(ye) ,無論是國有企業(ye) 還是私營企業(ye) 、外資企業(ye) ,都存在著勞動報酬過低的問題。其中,私營企業(ye) 和外資企業(ye) 中勞動者收入過低,是我國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因此,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重點應當是加強對勞動者(包括國有企業(ye) 的職工)的權益保護,努力提高他們(men) 的收入;而不能認為(wei) 私營企業(ye) 工人的低收入是合理的,要求所有國有企業(ye) 的工人收入向他們(men) 看齊。此外,確實在少數壟斷行業(ye) ,國有企業(ye) 的職工整體(ti) 收入遠遠高於(yu) 其他行業(ye) 。毫無疑問,這也是不公平的。我們(men) 應該進一步規範國企的分配製度,解決(jue) 部分國企存在的不合理高收入問題。
五、國有企業(ye) 應改進工作,更好地為(wei) 民謀利
在現實中,存在一個(ge) 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盡管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是國有企業(ye) 的所有者,而且國有企業(ye) 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為(wei) 何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它們(men) 有這麽(me) 多的批評,尤其是互聯網上批評國有企業(ye) 的言論會(hui) 受到這麽(me) 多網民的追捧?這在理論上是一個(ge) 悖論。出現這一悖論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意醜(chou) 化和詆毀國企,以促使政府出台不利於(yu) 國有企業(ye) 發展的政策。但這一悖論更多地體(ti) 現了人民群眾(zhong) 對國有企業(ye) 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國有企業(ye) 應正確麵對這些批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首先,要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chuan) 工作,改善國有企業(ye) 形象。應該認識到,人民群眾(zhong) 批評國企是他們(men) 作為(wei) 所有者的正當權利,他們(men) 提出批評和表達意見並不是要反對國有企業(ye) ,而是為(wei) 了促進它們(men) 改進管理,更好地為(wei) 民謀利。國有企業(ye) 及相關(guan) 政府部門應該及時收集人民群眾(zhong) 提出的各種批評和建議。對於(yu) 其中合理的批評和建議,應盡快改進相關(guan) 工作,並及時給出答複;對於(yu) 人民群眾(zhong) 存在誤解的,應及時向公眾(zhong) 作出解釋。對於(yu) 惡意醜(chou) 化國有企業(ye) 的言論,國有企業(ye) 及相關(guan) 政府部門應該主動出擊,用理論和事實把真相揭示給人民群眾(zhong) 。國有企業(ye) 及國有資產(chan) 管理部門不能寄希望於(yu) 公眾(zhong) 自發對錯誤言論進行批駁。對於(yu) 大多數普通百姓而言,他們(men) 不直接參與(yu) 國有企業(ye) 的管理,不能直接受益於(yu) 國有企業(ye) ,因而不易感受到自己是國企的所有者,不會(hui) 主動為(wei) 國企說話、為(wei) 國企辯護。國有企業(ye) 需要加強對社會(hui) 輿論的引導,扭轉對國有企業(ye) 不利的社會(hui) 輿論,讓更多的人民群眾(zhong) 認識到國有企業(ye) 的重要作用和它為(wei) 民謀利的基本屬性。國有企業(ye) 應當加強同理論研究機構和新聞媒體(ti) 的聯係,主動為(wei) 研究機構提供研究課題和相關(guan) 材料,深化對相關(guan) 理論問題的研究,並通過新聞媒體(ti) 廣泛公布理論研究成果,宣傳(chuan) 國有企業(ye) 的作用和成績。
其次,要進一步協調國有企業(ye) 的營利目標與(yu) 老百姓的效用目標之間的關(guan) 係。國有企業(ye) 尤其是壟斷行業(ye) 的央企,政府給予了它一定的壟斷權利,因此不能單純以營利為(wei) 目標,還應承擔相應的社會(hui) 責任,讓人民群眾(zhong) 真正感覺到國有企業(ye) 是為(wei) 民謀利的。尤其是在水、電、煤、油、天然氣、通訊等與(yu) 普通人民群眾(zhong) 生活息息相關(guan) 的產(chan) 業(ye) ,央企的首要任務應當是保證產(chan) 品的基本供應,維持社會(hui) 生產(chan) 、生活的正常運轉,次要目標才是營利。目前,人們(men) 不滿意的主要是有的行業(ye) 定價(jia) 過高。例如,人們(men) 對手機話費、高速公路收費等存在較大意見,因為(wei) 這些行業(ye) 的價(jia) 格水平比某些發達國家還要高,而企業(ye) 每年獲得的利潤也很高。鮮明的對比必然引起一些群眾(zhong) 的不滿。那麽(me) ,這些壟斷行業(ye) 是怎麽(me) 定價(jia) 的?高價(jia) 格的理由是什麽(me) ?對於(yu) 這些問題,央企及政府相關(guan) 部門應該認真做好調研,有條件降價(jia) 的應盡快降價(jia) ,沒有條件降價(jia) 的應及時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說明。
第三,要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ye) 的民主化、透明化管理。國有企業(ye) 尤其是央企與(yu) 其他類型企業(ye) 的一個(ge) 很大不同是,它們(men) 是“公眾(zhong) ”企業(ye) ,即歸人民所有、為(wei) 人民服務、受公眾(zhong) 關(guan) 注的企業(ye) ,這決(jue) 定了人民群眾(zhong) 對國有企業(ye) 的要求會(hui) 比對其他企業(ye) 的要求高得多。當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ye) 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健全規範的,大多數企業(ye) 負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文化程度、經營管理水平都比較高。即使如此,少數國有企業(ye) 經營不規範,利益內(nei) 部化,也很容易導致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不滿。例如,一些企業(ye) 投資不合理、資金使用不透明、領導職務消費高、員工工資高等曝光後,會(hui) 引來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強烈批評;少數國有企業(ye) 領導貪汙腐化被查處後,媒體(ti) 往往會(hui) 非常關(guan) 注,用大量的版麵進行報道。一些人甚至將對個(ge) 別國有企業(ye) 的批評泛化為(wei) 對整個(ge) 國有經濟的批評,把個(ge) 別國有企業(ye) 經營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上升為(wei) 對國有製的否定。解決(jue) 國有企業(ye) 中存在的這些問題,關(guan) 鍵是要加強民主化、透明化管理。重大決(jue) 策要民主討論,不能少數人說了算,更不能“一把手”個(ge) 人說了算,以減少決(jue) 策失誤和防止決(jue) 策中出現腐敗。有關(guan) 企業(ye) 的收入分配、職務消費、管理成本等,應該盡量向社會(hui) 公布,接受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的監督。
總之,搞好國有企業(ye) 有利於(yu)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根本利益,但由於(yu) 目前國有企業(ye) 自身還存在定位不準、管理不嚴(yan) 等問題,其為(wei) 民謀利的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在有些領域甚至還存在著企業(ye) 利益與(yu) 公眾(zhong) 利益的衝(chong) 突。顯然,國有企業(ye) 還需要進一步協調企業(ye) 經濟責任與(yu) 社會(hui) 責任的關(guan) 係,加強自身的社會(hui) 責任意識,改善管理,以更好地為(wei) 民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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