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基金稅收優惠政策獲“點讚” 將利好行業發展
發稿時間:2018-12-14 13:27:38 來源:新華社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進一步明確了針對創投企業(ye) 的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獲得創投行業(ye) 人士“點讚”。業(ye) 內(nei) 認為(wei) ,政策的出台將利好行業(ye) 發展,促進長期資本的形成。
會(hui) 議決(jue) 定,從(cong) 明年1月1日起,對依法備案的創投企業(ye) ,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其個(ge) 人合夥(huo) 人從(cong) 該基金取得的股權轉讓和股息紅利所得,按20%稅率繳納個(ge) 人所得稅;或選擇按創投企業(ye) 年度所得整體(ti) 核算,其個(ge) 人合夥(huo) 人從(cong) 企業(ye) 所得,按5%—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ge) 人所得稅。該政策實施期限暫定5年。
對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e) 協會(hui)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新的創投稅收政策符合投資基金運作特點,納稅主體(ti) 明確,稅目清晰、稅率合理,將極大地改善創投基金稅收環境,穩定市場預期,降低稅收不確定性風險和納稅成本,增強基金投資者和管理人信心,是對行業(ye) 發展的重大利好。
“這項政策也給基金管理人吃了一顆‘定心丸’。”源星資本董事長卓福民說,從(cong) 基金周期和階段性來講,現在到了基金陸續產(chan) 生現金回報的時間,這項政策給個(ge) 人投資者起到鼓勵作用。
信中利投資相關(guan) 負責人也表示,在此之前,創投基金的繳稅方法是按照單個(ge) 項目進行計算,而非按照基金整體(ti) 進行計算。在實際征收時隻考慮收益部分,而未考慮虧(kui) 損部分。本次稅改政策允許從(cong) 基金整體(ti) 周期考慮稅收問題,符合行業(ye) 特點,並與(yu) 國際接軌。
在華睿投資董事長宗佩民看來,隨著此次政策出台,一個(ge) 有利於(yu) 創業(ye) 投資行業(ye) 繁榮的稅收環境逐步形成。唯有大力發展創業(ye) 投資,給創業(ye) 投資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才能動員社會(hui) 資本進入創業(ye) 投資市場,為(wei) 創新創業(ye) 提供源源不斷的能量。
“政策的執行和落實,如何能夠做到簡易、清晰、及時,還需要各有關(guan) 部門的配套細則的落地。”卓福民呼籲,需進一步調研和解決(jue) 引導長期創新資本進入創投行業(ye)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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