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小而精”的高端智庫發展之路
發稿時間:2018-12-13 15:44:14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肖永平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是首批國家高端智庫試點單位中一家“小而精”的專(zhuan) 業(ye) 型智庫,緊扣國際法這一戰略領域,為(wei) 國家建言獻策。三年來,我們(men) 著重從(cong) 以下三個(ge) 方麵推進建設。
以信息暢通為(wei) 基礎。與(yu) 其他類型智庫相比,高校智庫與(yu) 黨(dang) 政決(jue) 策部門的溝通渠道不夠暢通,很多時候既不能快速了解決(jue) 策部門的統計信息和決(jue) 策需求,也不能有效參與(yu) 到黨(dang) 和政府的決(jue) 策服務中,直接影響了對策建議的實用性。對此,國際法研究所已與(yu) 相關(guan) 國家部委建立了長期、穩定、全麵的信息共享製度,包括人員交流、信息聯通、決(jue) 策互動等方麵。
以協同創新為(wei) 手段。在決(jue) 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開啟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遇到的問題越來越複雜,需要從(cong) 不同學科、不同視角進行理論解釋,才能作出科學的政策選擇。不同智庫在不同領域具有相對優(you) 勢,智庫間的協同創新是獲得更加科學的全麵解決(jue) 之道的必要舉(ju) 措。一方麵,要充分利用高校內(nei) 部的多學科優(you) 勢,以新興(xing) 交叉學科引領智庫研究,跳出原來的學科和行業(ye) 範圍,通過合作研究實現共同創新;另一方麵,參與(yu) 智庫聯盟,突破傳(chuan) 統智庫的組織模式,共同開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同時與(yu) 官方智庫、社會(hui) 智庫合作,共享數據,分工協作,就重大戰略性、方向性問題開展聯合攻關(guan) ;和決(jue) 策部門、其他科研院所、企業(ye) 溝通合作,引智入庫。考慮到國際法的專(zhuan) 業(ye) 性,我們(men) 還加強了與(yu) 國際組織、外國知名智庫、國際知名出版機構的合作,通過深度合作提高質量、擴大影響。
以質量提升為(wei) 目標。高校智庫要產(chan) 出高質量成果,必須與(yu) 實務部門合作開展實證研究。當前的哲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越來越需要深入、客觀、全麵的調查研究和實證分析,提煉總結富有說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理論。有效開展這樣的實證研究,有賴於(yu) 研究機構與(yu) 實務部門的深度合作,使理論真正來源於(yu) 實踐、指導實踐。
需要看到,高校智庫建設不能局限於(yu) 具體(ti) 問題的對策谘詢,必須以長期的前瞻性研究為(wei) 基礎。這是因為(wei) ,提出有參考價(jia) 值的對策建議,需要具有戰略眼光的長期研究作為(wei) 基礎;需要準確預測我國在不同發展階段可能遇到的多種問題;需要了解事態的發展趨向、熱點難點;具體(ti) 到國際法領域,需要考量中國麵對有關(guan) 國際法製度時長期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平衡等。因此,我們(men) 一直堅持前瞻性、戰略性和對策性研究“三輪同轉”,把研究的主攻方向確定為(wei) :為(wei) 共建“一帶一路”與(yu)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提供法治保障,打破傳(chuan) 統的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的學科劃分界限,堅持問題導向,以解決(jue) 我國全麵對外開放所麵臨(lin) 的重大國際法問題為(wei) 目標,重點在共建“一帶一路”的國際法治保障、全球治理體(ti) 係的國際法變革、增加中國參與(yu) 國際規則製訂的話語權等方麵尋求突破,為(wei) 國家的宏觀決(jue) 策提供智力支持。
智庫亟待建立科學的成果評價(jia) 與(yu) 激勵機製。要完善以質量創新和實際貢獻為(wei) 導向的評價(jia) 辦法,建立符合總體(ti) 目標、以分類評價(jia) 為(wei) 基本原則的評價(jia) 機製;實行以服務質量與(yu) 實際效果為(wei) 重點的軟性評價(jia) ;針對研究團隊及各類研究人員開展提供重大決(jue) 策谘詢意見、參與(yu) 重要媒體(ti) 發聲、參加國際重大公共外交等實質性活動,建立融國家部委論證意見、媒體(ti) 與(yu) 國際影響力、國民教育、重大報道等指標為(wei) 一體(ti) 的多層次評價(jia) 體(ti) 係。通過聘期考核或過程考核,對超額完成崗位任務或取得優(you) 秀成果的研究人員給予獎勵。
三年來,我們(men) 堅持把智庫建設與(yu) 服務國家、學術研究與(yu) 助推實踐、人才培養(yang) 與(yu) 國際合作等結合起來,大力培養(yang) 具有正確政治方向、深厚國家情懷、寬廣國際視野、深邃戰略思維,適應國際法研究和應用需求的高層次法律人才。我們(men) 深感,智庫研究者需要具備為(wei) 國家和社會(hui) 分憂解難的強烈責任感和神聖使命感。期待黨(dang) 和政府在智庫建設方麵給予更多分門別類的政策支持,讓廣大新型智庫能夠在公開公平的環境中更好釋放自身潛能,為(wei) 中國智庫質量整體(ti) 躍升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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