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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寶貴經驗

發稿時間:2018-12-11 13:53:54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張文顯

  內(nei) 容提要:依法治國是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改革開放40年來,在黨(dang) 的領導下,我們(men) 走出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這條道路立足國情,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ti) 現,成為(wei) 全麵依法治國取得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我們(men) 黨(dang) 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憲法為(wei) 統領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不斷開創全麵依法治國新局麵。

  改革開放40年是法治中國建設走過不平凡曆程的40年。伴隨我國經濟社會(hui) 持續快速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取得重大進步,為(wei) 實現法治現代化、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強國打下了堅實基礎,積累了一係列寶貴經驗。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民主法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科學立法保證良法善治,嚴(yan) 格執法維護法律權威,公正司法確保公平正義(yi) ,全民守法提升社會(hui) 文明,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建設相互促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日益完善,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穩步推進。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建設的曆程,係統總結其成就和經驗,對於(yu) 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yi) 。

  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麵依法治國之所以能取得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在於(yu) 我們(men)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ti) 體(ti) 現。對於(yu) 這條道路,習(xi) 近平同誌指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ti) 現,是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是一個(ge) 管總的東(dong) 西。具體(ti) 講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ju) 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這一條。”“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這個(ge) 根本問題上,我們(men) 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核心要義(yi) 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集中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的本質特征和製度優(you) 勢,體(ti) 現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的根本性質和根本要求。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必須緊緊圍繞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這一堅強領導核心,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麵。堅持黨(dang) 的領導,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dang) 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係。必須發揮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在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建設中得到全麵貫徹和有效執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必須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堅持法治為(wei) 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ti) 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貫穿於(yu) 依法治國實踐。

  堅持改革與(yu) 法治雙輪驅動

  習(xi) 近平同誌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liang) 翼、車之兩(liang) 輪。”“在整個(ge) 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使改革因法治而得到有效推進,使法治因改革而得到不斷完善,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一條重要經驗。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黨(dang)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做到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以法治引領改革方向、以法治規範改革行為(wei) 、以法治化解改革風險、以法治鞏固改革成果。同時,把法治納入全麵深化改革的總體(ti) 部署,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的要求,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修改和廢止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同步推進立法體(ti) 製、執法體(ti) 製和司法體(ti) 製改革。堅持立法決(jue) 策和改革決(jue) 策相統一,在全麵深化改革總體(ti) 框架內(nei)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各項改革,以改革思維和改革方式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在法治改革領域,堅持頂層設計、科學布局與(yu) 試點探索、先行先試相結合。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加強對法治改革和法治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頂層設計,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我們(men) 黨(dang) 把全麵依法治國納入“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並與(yu) “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對接,把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與(yu)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緊密聯係起來,為(wei) 法治建設注入強大動力。法治改革方案由黨(dang) 中央及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委員會(hui) )統一審議決(jue) 策,重大改革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員會(hui) 決(jue) 定,確保黨(dang) 中央對法治改革、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加強集中統一領導和頂層設計的同時,鼓勵和支持地方、行業(ye) 先行先試。各地在實踐中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又為(wei) 黨(dang) 中央頂層設計提供了實踐基礎和現實依據。

  堅持以憲法為(wei) 統領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wei) 大曆程和重要成就,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nong) 聯盟為(wei) 基礎的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的國體(ti) 和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政體(ti) ,規定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以及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規定了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原則、民主集中製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等,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誌和根本利益。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依據、全麵依法治國的總依據、國家各種製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因而,憲法對於(yu) 依法治國和法治中國建設具有統領和引領作用。

  黨(dang) 的十九大以前,1982年憲法曾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實際進行過4次修改。2018年,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的曆史方位和時代背景下,對現行憲法進行了第五次修改。現行憲法的曆次修改都為(wei) 法律的立改廢釋提供了憲法依據,既加快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又推進了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現代化。如今,一個(ge) 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不斷完善,國家和社會(hui) 生活各方麵總體(ti) 上實現了有法可依。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這就要求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ti) 係、嚴(yan) 密的法治監督體(ti) 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ti) 係,形成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實現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結合

  黨(dang) 的十六大報告將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確定為(wei) 黨(dang) 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必須堅持的基本經驗之一。我們(men) 黨(dang) 關(guan) 於(yu) 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大創新,突破了以往法治理論中關(guan) 於(yu) 法治與(yu) 德治不相容的僵化思維,闡明了一種現代法治和新型德治相結合的治國理政新思路。按照這種新思路,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互補充、相互促進。

  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把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作為(wei) 實現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必須堅持的一條原則,強調“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同時,更加深入地闡述了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的關(guan) 係,指出:國家和社會(hui) 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為(wei) 此,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規範轉化為(wei) 法律規範,使法律法規更多體(ti) 現道德理念和人文關(guan) 懷,通過法律的強製力來強化道德作用、確保道德底線,推動全社會(hui) 道德素質提升。同時,發揮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須以道德滋養(yang) 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遵循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結合的理念思路和決(jue) 策部署,我國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呈現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麵。

  堅持全麵推進與(yu) 重點突破相協調

  改革開放以來,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我們(men) 黨(dang) 注重統籌推進、協調發展。例如,堅持國家、地方、社會(hui) 三個(ge) 層麵的法治建設一起抓,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統籌立法體(ti) 製、執法體(ti) 製、司法體(ti) 製改革,法治建設呈現協調推進的良好局麵。

  黨(dang) 的十八大提出推進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的提出,把全麵依法治國提到了黨(dang) 和國家戰略布局的新高度,賦予全麵依法治國新的戰略地位和戰略使命。要把全麵依法治國放在“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麵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ge) “全麵”的關(guan) 係,從(cong) 法治上為(wei) 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提供製度化方案,努力做到“四個(ge) 全麵”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我們(men) 黨(dang) 統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建設各項工作,同時注重抓住關(guan) 鍵環節、突破緊要瓶頸。例如,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大力推進司法體(ti) 製改革,著眼於(yu) 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hui) 主義(yi) 司法製度、維護人民權益,著力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製約機製,完善審級製度、司法組織體(ti) 係和案件管轄製度,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強化司法人員職業(ye) 保障,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製度等,辦成了一批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辦成的大事難事。

  黨(dang) 的十九大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作出新的頂層設計和任務安排。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係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曆史任務,必須在黨(dang) 的領導下,從(cong) 我國實際出發,發揮政治優(you) 勢,遵循法治規律,與(yu) 時俱進提升理念觀念、創新體(ti) 製機製,不斷開創依法治國事業(ye) 新局麵。

  (作者為(wei) 中國法學會(hui) 副會(hui)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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