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的長效機製
發稿時間:2018-12-06 14:27:5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董維明
在11月1日召開的民營企業(ye) 座談會(hu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了大力支持民營企業(ye) 發展壯大6個(ge) 方麵的政策舉(ju) 措,為(wei) 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當前,化解民企流動性風險、支持民企實際發展也成為(wei) 金融界關(guan) 注的話題。
民營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是多因素造成的
一直以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是阻礙民企發展的“絆腳石”,廣大中小民企融資困難、渠道單一、成本居高不下等問題沉屙已久。為(wei) 此黨(dang) 中央和國務院曾多次召開專(zhuan) 門會(hui) 議,並出台多項支持措施,但是由於(yu) 各種原因,並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客觀而言,這是中國特有國情與(yu) 市場環境共生的結果。
一方麵,在金融市場中,民企一直是“弱勢群體(ti) ”。在信貸市場,各大銀行紛紛給國企最優(you) 惠貸款利率,而即使在民企經營狀況優(you) 於(yu) 國企情況之下,反而普遍上調民企貸款利率,不僅(jin) 增加了民企財務成本,同時也挫傷(shang) 了民企規模擴張積極性;在債(zhai) 券市場,發債(zhai) 準入門檻方麵,國企由於(yu) 國有背景加持,評級基本都能過關(guan) ,而民企往往比較吃虧(kui) ,同等條件評級上不去,發債(zhai) 成本也高出同等評級的國企很多,同時各大投資機構還“嫌棄”民企資質問題,導致民企債(zhai) 券銷售難度增大;在股票市場,民企IPO發行往往曆經千辛萬(wan) 苦,投資人也百般挑剔,股票估值與(yu) 發行規模受限,同時增發、可交換(轉)債(zhai) 等再融資審核周期明顯長於(yu) 國企。
另一方麵,金融市場對於(yu) 民企與(yu) 國企的“嫌貧愛富”,並不是天然挑剔,而是更多來源於(yu) 風險控製與(yu) 現實教訓。民企的係統性風險,來源於(yu) 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的先天不足,存在於(yu) 外部風險的抵禦能力與(yu) 應變措施的缺失。數據顯示,2017年以來,部分以傳(chuan) 統生產(chan) 製造為(wei) 主的民營企業(ye) ,受原材料價(jia) 格上漲、人力成本上升、中美貿易摩擦等內(nei) 外部因素影響,生產(chan) 利潤下滑,現金流周轉困難,銀行信貸、債(zhai) 券發行、股票質押等融資渠道相繼出現違約、爆倉(cang) 等情況,而各級政府部門並沒有拿出合適且有效的化解措施,導致今年以來民企出現“違約潮”,讓涉身其中的金融機構苦不堪言,紛紛加大對民企借貸資金回籠清收力度。
對於(yu) 金融機構來說,支持民營企業(ye) 發展,不能走過去政策導向“扶貧”的老路。因為(wei) 從(cong) 短期看,對被“救濟”的民企來說是“飲鴆止渴”;從(cong) 長期看,對於(yu) 培育健康的市場理念與(yu) 引導正確的市場預期毫無幫助,甚至會(hui) 給我國金融業(ye) 帶來新的風險隱患。
實現民企穩定融資與(yu) 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雙贏
新形勢下,麵對民企融資與(yu) 發展難題,應探索紓解民企“融資難、融資貴”的長效機製,實現民企穩定融資與(yu) 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雙贏局麵。
一是建立金融機構支持民企融資發展政策與(yu) 機製的頂層設計框架。首先,明確支持援助民企範圍,即重點優(you) 先支持關(guan) 係國計民生基礎性與(yu) 符合產(chan) 業(ye) 轉型朝陽行業(ye) 、適合當地發展需要且保障當地群眾(zhong) 就業(ye) 的行業(ye) 等符合要求的民企,確保不產(chan) 生新一輪房地產(chan) 泡沫、產(chan) 能過剩、擴大庫存等問題;同時,明確支持援助民企的原則,即是支持民企實體(ti) 發展,而不是救助民企實際控製人或者大股東(dong) ,所需資金必須用於(yu) 化解民企的股票質押平倉(cang) 風險、債(zhai) 券到期兌(dui) 付風險、貸款換舊借新風險等流動性問題,保障支持民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用於(yu) 股東(dong) 套現,不得將資金挪作他用等,避免實際控製人或者股東(dong) 套現走人,留下新的不良壞賬等風險隱患。
二是兼顧國有金融機構政策扶持引導與(yu) 商業(ye) 化運作的雙重職能。支持民企發展,不能不講商業(ye) 盈利條件,也不能造成金融資源浪費,更不能形成國有金融資產(chan) 流失。對於(yu) 由於(yu) 當前內(nei) 外部因素造成流動性風險與(yu) 經營壓力的民企,應該毫不猶豫進行扶持,幫助其暫渡難關(guan) ,重新恢複生產(chan) 秩序,確保企業(ye) 能夠正常經營;對於(yu) 存在行業(ye) 過剩、盲目擴張、效率低下、經營不善等自身問題的民企,應該尊重市場規律,既不提前抽貸也不新增投放,實現正常市場優(you) 勝劣汰。
三是堅持風險控製先導的原則,堅決(jue) 貫徹金融行業(ye) “去杠杆、防空轉、控風險”的監管思路。確保支持民企不違背市場經濟原則,不擴大過剩產(chan) 能及庫存,不違背金融行業(ye) 監管政策,不導致金融行業(ye) 二次風險。支持救助民企不能以寬鬆條件去解決(jue) 問題,反而應當是以嚴(yan) 格條件去化解危機;自身經營決(jue) 策失誤、不注重風險管理的民企及其股東(dong) 自身要承擔相應代價(jia) 。同時,要建立擇機退出機製,救助經營困難的民企,並不是要改變其所有製性質,而是要幫助其渡過難關(guan) ,所以當受救助的民企恢複正常經營後,有關(guan) 機構必須正常擇機退出,確保支持救助的階段性,同時實現國有金融資產(chan) 的保值增值。
四是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去解決(jue) 問題,控製市場與(yu) 操作風險。隨著金融與(yu) 科技廣泛結合,可運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與(yu) 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基於(yu) 互聯網的企業(ye) 增信與(yu) 信用擔保體(ti) 係,從(cong) 目前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ye) 中,甄別出那些經營良好、有較大發展前景、征信良好的民企,實施精準有效投放,真正做到對民企“敢貸、能貸、願貸、好貸”;同時,通過信息技術的強大手段,實現對廣大民企的分類、分層與(yu) 分級全覆蓋,同時在存貸比、準備金率、資產(chan) 規模、信用評級、信用擔保等方麵設立不同風控模型與(yu) 標準,建立更加科學的市場準入機製,為(wei) 民企提供切實有效的金融服務。
五是樹立理論聯係實際的監管思路,貫徹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的本質精神。在監管層麵,應通過實地走訪與(yu) 調研,了解民企實際困難,分析上下遊關(guan) 聯企業(ye) 疑慮,充分考慮潛在性風險,出台更加精準措施,做好有效調控與(yu) 定向鬆綁;機構層麵,應因地製宜,量體(ti) 裁衣,針對性設計切實可行的方案與(yu) 開發盡快落地的產(chan) 品。政府層麵、監管層麵與(yu) 執行機構都要切實注重實際操作性與(yu) 可持續性,確保金融支持民企不走過場,不打折扣,讓民企實實在在得到實惠,讓中央政策實現戰略性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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