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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層明確債轉股降杠杆 銀行或牽頭產業重組

發稿時間:2016-03-17 00:00:00  

    導讀

  商業(ye) 銀行通過債(zhai) 轉股成為(wei) 股東(dong) 後,有望更加深入地介入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甚至通過投貸聯動、並購貸款等方式,推動部分產(chan) 能過剩行業(ye) 的戰略性重組兼並。這不失為(wei) 在當前行政手段主導的模式之外,又開辟了一條利用市場方式推動產(chan) 能過剩行業(ye) 結構調整的渠道。

  “不管市場發生怎樣的波動,我們(men) 還是要堅定不移地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而且也可以通過市場化債(zhai) 轉股的方式來逐步降低企業(ye) 的杠杆率。”3月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hui) 議閉幕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hui) 如是說。

  同日,銀監會(hui) 主席尚福林表示,目前“債(zhai) 轉股”還在研究中,需要經過一係列製度設計和技術準備才能推開。

  此前,熔盛重工(現更名華榮能源,股票代碼01101.HK)公告稱擬向22家債(zhai) 權銀行及1000家供應商發行171億(yi) 股股票,以抵消171億(yi) 元債(zhai) 務。此次“債(zhai) 轉股”完成後,熔盛重工原來的最大債(zhai) 權人中國銀行將變成最大股東(dong) 。

  在當前中國企業(ye) 杠杆率高企、實體(ti) 經濟增長乏力背景下,“債(zhai) 轉股”模式被認為(wei) 可以降低企業(ye) 杠杆率,並能部分將銀行不良資產(chan) 出清。

  但這突破了現行《商業(ye) 銀行法》中銀行對外股權投資的限製。

  那麽(me) ,“債(zhai) 轉股”到底該怎麽(me) 轉?

  熔盛重工或是特例

  熔盛重工“債(zhai) 轉股”的方案仍有待3月24日的股東(dong) 大會(hui) 通過。

  多位銀行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債(zhai) 轉股”還處於(yu) 研究階段,還沒有開始實施,(熔盛重工案例)“可能是通過特批的方式實現”。

  一位銀行投行人士認為(wei) ,熔盛重工“債(zhai) 轉股”衝(chong) 擊較大,但各行對此還在摸索階段,應該會(hui) 出台一些規章辦法。“作為(wei) 單筆業(ye) 務嚐試,對現有製度突破是有可能的,但”債(zhai) 轉股“涉及麵太廣,或許比較難以成規模推廣。”

  尚福林表示,“債(zhai) 轉股”不是簡單地把銀行債(zhai) 權轉成股權。按照《商業(ye) 銀行法》要求,銀行不能投資於(yu) 非銀行類企業(ye) ,不能直接持有一般企業(ye) 的股票,因為(wei) 銀行的資金是百姓和企業(ye) 的錢。

  “通過”債(zhai) 轉股“等方式降低企業(ye) 杠杆率,是實現企業(ye) 良性發展的重要舉(ju) 措。”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表示,當前居民、政府杠杆率較低,實體(ti) 企業(ye) 杠杆率過高。

  華夏銀行戰略發展部戰略室經理楊馳認為(wei) ,通過“債(zhai) 轉股”,銀行也拓展了處理表內(nei) 不良資產(chan) 途徑,延緩了資產(chan) 質量惡化壓力。不過還存在較大障礙。

  楊馳表示,根據相關(guan) 法律,抵債(zhai) 算是被動持有的股票。此方式占用風險資本高,且要求兩(liang) 年內(nei) 處理。按照銀監會(hui) 《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要求,銀行被動持有的股權,二年內(nei) 風險權重就高達400%,兩(liang) 年後更是上升到1250%,需要商業(ye) 銀行根據自身的資本充足率情況審慎使用。

  銀行可牽頭產(chan) 業(ye) 重組

  “債(zhai) 轉股”不是首次出現,曾是資產(chan) 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chan) 的方式。

  “讓資產(chan) 管理公司處置債(zhai) 權,銀行需要給出比較高的折價(jia) 率,而且其中涉及到許多程序。如果自己處理起來會(hui) 快很多,而且折價(jia) 很少。”一位市場人士表示。

  宗良表示,債(zhai) 轉股施行中要突出“市場化”原則。

  當企業(ye) 短期經營出現問題,銀行如果選擇企業(ye) 進行債(zhai) 轉股,“一般選擇有前景的企業(ye) ,隻是特殊經濟環境麵臨(lin) 壓力,通過降杠杆可以步入良性發展。”同時,銀行持有一定量的股份,能更全麵了解企業(ye) 經營信息。

  “持有股權不是銀行目的,銀行可以通過專(zhuan) 業(ye) 化管理,根據市場情況在合適的時機作出選擇,既避免對市場造成壓力,同時實現部分增值。”宗良表示。

  楊馳表示,債(zhai) 轉股更大的意義(yi) 在於(yu) ,商業(ye) 銀行迎來了牽頭進行產(chan) 業(ye) 重組的機遇。

  商業(ye) 銀行通過債(zhai) 轉股成為(wei) 股東(dong) 後,有望更加深入地介入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甚至通過投貸聯動、並購貸款等方式,推動部分產(chan) 能過剩行業(ye) 的戰略性重組兼並。這不失為(wei) 在當前行政手段主導的模式之外,又開辟了一條利用市場方式推動產(chan) 能過剩行業(ye) 結構調整的渠道。

  “理論上,銀行可以把”債(zhai) 轉股“和”投貸聯動“結合起來,而資產(chan) 管理公司不可以。”楊馳說。

  宗良表示,在具體(ti) 操作中,可以考慮不同的主體(ti) 發揮不同的作用,繼續發揮資產(chan) 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chan) 的優(you) 勢,而銀行主要幫助企業(ye) 降低杠杆率,促使企業(ye) 恢複正常經營。

  他還表示,債(zhai) 轉股是很複雜的工作。到底怎麽(me) 轉,轉哪些類型的企業(ye) ,涉及到不同部門管理,要保障正麵引導作用,避免企業(ye) 方麵發生道德風險,成為(wei) 銀行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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