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多跑一次”立法:法治助力改革,讓改革有法可依
發稿時間:2018-12-03 14:50:14 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衛佳銘
購置新房後辦理不動產(chan) 交易登記、創辦企業(ye) 前期申請行政許可、為(wei) 新生兒(er) 辦理戶口、購買(mai) 社會(hui) 保險……在浙江省義(yi) 烏(wu) 市行政服務中心,這些以往需要跑多個(ge) 部門才能辦妥的繁雜手續,如今隻需在一個(ge) 窗口遞交材料便可完成。
老百姓和企業(ye) 到政府辦理一件事,從(cong) 受理到辦結隻需一次上門,甚至零上門——這是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兩(liang) 年來,義(yi) 烏(wu) 市交出的滿意答卷。義(yi) 烏(wu) 市委書(shu) 記林毅笑稱,行政服務中心已從(cong) 過去的“複印中心”變身“快遞服務中心”,老百姓足不出戶就能享受政府服務。
2016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並將其寫(xie) 入政府工作報告。目前,在浙江省全省範圍內(nei) ,除例外事項清單以外,省市縣三級已經實現“最多跑一次”事項百分百覆蓋,也彰顯全省各級政府執行高效率。
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下稱“《規定》”)經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將於(yu)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未來,浙江省將以此為(wei) 全省範圍內(nei) 實踐“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有效法律保障,讓高效便民數字化的政府治理模式真正深入。
作為(wei) “放管服”領域改革中的一部創新性立法,《改革規定》嚐試在地方立法權限範圍內(nei) 破除改革的體(ti) 製機製障礙。在其出台之前,浙江省人大經過了長達一年的深入調查研究、征求意見和分析論證。
杭州市桐廬縣是浙江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先行先試地區,早在一年前已率先享受了法治保障改革的“紅利”。
2017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hui) 作出了《關(guan) 於(yu) 推進和保障桐廬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決(jue) 定》(下稱“決(jue) 定”),為(wei) 桐廬縣推進改革提供法律依據,這也是浙江省人大首次就一個(ge) 縣的某項具體(ti) 工作專(zhuan) 門出台決(jue) 定。
決(jue) 定明確,桐廬縣政府可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開展企業(ye) 投資項目承諾製試點工作;受理工商登記申請時,實現並聯審批、證照聯辦;對縣域內(nei) 項目投資建設涉及的行政許可,可以按照項目立項開工、施工建設和竣工驗收三個(ge) 階段,組織有關(guan) 部門聯合辦理等。
然而,要開展一場“刀刃向內(nei) ”的改革,絕非易事。桐廬縣法製辦副主任、行政複議局副局長晏燕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起初來自各行政部門的壓力並不小,“每周都要召集各部門的負責人來行政複議局會(hui) 議室開會(hui) ,大家坐在一起,把由部門職責不清、職能交織引起的法律法規適用糾紛進行界定”。
討論最終得出共識:從(cong) 老百姓的視角,把跨部門辦理事項作為(wei) “一件事”進行梳理,編寫(xie) 包括審批事項名稱、需要提交申請材料、辦事流程、審批程序等在內(nei) 的“一件事”辦理標準化清單。
目前,桐廬縣已形成《個(ge) 體(ti) 工商戶簡易自助登記服務規範》、《政務辦事24小時自助大廳服務規範》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製工作規範》三個(ge) 地方標準,通過標準化來固化改革成果。
澎湃新聞在桐廬縣行政服務中心內(nei) 看到,24小時政務自助服務廳內(nei) 共設立了72個(ge) 智能文件交換櫃、數據交換係統和無人受理係統,方便上班族們(men) 在下班後前來辦理包括市民卡、社保醫保、公積金、不動產(chan) 等91項常辦事項。
此外,2018年2月,桐廬縣還在此前整合政府行政職能基礎上,對項目投資建設方麵的職能進行合並調整,提出並設立投資項目“一站式”服務中心,力求實現企業(ye) 投資項目(一般工業(ye) 項目)從(cong) 拿地到開工僅(jin) 需42天的效率目標。
桐廬阿爾法智能製造產(chan) 業(ye) 園總經理章國榮告訴澎湃新聞,從(cong) 2018年3月19日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shu) ,到4月27日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僅(jin) 僅(jin) 耗時39天,“以往送往各部門審批的材料就有半個(ge) 人那麽(me) 高,且內(nei) 容大多重複,現在有了聯席審批機製,隻需要一本就行了”。
“80%事項做規範當標準、20%事項求突破尋亮點”,瞄準企業(ye) 投資項目審批、商事登記和便民服務三大領域,桐廬縣通過兩(liang) 年探索,成功打造出了一套更加高效、完善的辦事體(ti) 係。
破解堵點
兩(liang) 年來,“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全麵鋪開,各地改革成效斐然。
作為(wei) 中國民營經濟的一大示範性窗口,義(yi) 烏(wu) 市在推廣“義(yi) 網通辦”平台打通數據壁壘,歸集41個(ge) 部門、288項、3.88億(yi) 條信息的基礎上,率先打造“無證明城市”,梳理出可不提供的證明材料270項並全部取消,力求市域範圍內(nei) 的政府機關(guan) 、公共民生服務機構(含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不要求群眾(zhong) 和企業(ye) 提供任何形式的證明材料,而改由通過“義(yi) 網通辦”平台查詢或辦事機構後台打通數據、自主查詢等方式實現即時在線核查。
位於(yu) 浙江省西部山區的衢州,則先後承擔了國家政務信息係統整合和公共服務數據共享應用示範工程試點和國家首批營商環境試評價(jia) 城市兩(liang) 大國家級試點,以及“無差別受理”改革試點市、省政務服務標準化試點市和省數字化轉型試點市三大省級試點。
兩(liang) 年來,衢州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已得到多方肯定,榮獲“長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實踐案例評選”最佳案例獎,並在國家發改委對全國首批22個(ge) 營商環境試評價(jia) 城市測評中位列第四,僅(jin) 次於(yu) 北京、廈門和上海。
然而,投資者們(men) 在欣喜的同時卻仍有隱憂。“地方政府換屆、人事變動頻繁,能否保證改革的持續性?”浙江省人大代表、華友鈷業(ye) 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偉(wei) 如是說。
在衢州市七屆人大一次會(hui) 議上,包括徐偉(wei) 在內(nei) 的17位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guan) 於(yu)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企業(ye) 審批中介服務規範化管理的議案》,期盼從(cong) 服務機構供求、競爭(zheng) 和服務效率等方麵出發,重點解決(jue) 企業(ye) 項目審批中介服務“堵”的問題。
為(wei) 確保深化“最多跑一次”落到實處,衢州市人大將上述議案列為(wei) 了2018年“一號議案”,並加大監督巡查力度,首先將人大代表聯絡站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直麵改革中群眾(zhong) 反映最強烈的問題。
衢州市人大常委會(hui) 主任居亞(ya) 平告訴澎湃新聞,市人大常委會(hui) 議共總結梳理出了56個(ge) 問題,並重點選擇數據信息共享聯通難、投資項目審批慢等9個(ge) 問題,由人大常委會(hui) 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在專(zhuan) 題詢問會(hui) 上向市政府及其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詢問,督促相關(guan) 部門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間。
製度入法
隨著“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的深入推進,政府行政模式迎來了深刻轉變。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主任董繼鴻向澎湃新聞介紹,目前浙江省已公布的省市縣三級“最多跑一次”事項共有主項1411項、子項3443項,基本包括了群眾(zhong) 和企業(ye) 到行政機關(guan) 辦理的所有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而根據浙江省統計局、浙江省社科院的抽樣調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滿意率高達94.7%。
與(yu) 此同時,改革實踐的順利推進也離不開製度保障。桐廬縣委書(shu) 記方毅告訴澎湃新聞,對於(yu) 行政管理部門雜糅、法律法規銜接不暢的一些複雜審批事項,省人大2017年7月的《決(jue) 定》為(wei) 桐廬深化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規方麵的綠色通道,營造出鼓勵創新、包容寬容的政策氛圍。
在改革實施的過程中,桐廬縣人大亦積極參與(yu) :法治內(nei) 司工委會(hui) 同縣政府法製辦一起梳理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方麵的改革壁壘,向省市人大提出“立、改、廢”建議,形成了68條“浙江建議”提交中央深改委第三次會(hui) 議研究;同時,對桐廬縣的461個(ge) 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共廢止文件60件,宣布失效42件,列入評估和修改計劃16件,切實破除阻礙改革的製度規定。
同樣在2017年,杭州市也開始對阻礙“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法規進行清理。杭州市人大常委會(hui) 財經工作委員會(hui) 、法治工作委員會(hui) 與(yu) 杭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杭州市法製辦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不適應“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的有關(guan) 規定梳理及報送工作的通知》,先後修改了2件杭州市地方性法規、3件市政府規章製度,並廢止8件是政府規章製度和93件規範性文件。
在《決(jue) 定》出台後,地方人大支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在各地落到了實處。與(yu) 此同時,從(cong) 省人大層麵保障改革順利實施、出台製度化規定也被提上日程。
據浙江省人大法製委員會(hui) 副主任尹林介紹,自2018年初起,浙江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就開始介入《規定》的起草工作。在草案經過省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次會(hui) 議初審後,法製委員會(hui) 和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廣泛征求了各地方、省政府和省有關(guan) 部門、人大代表、企業(ye) 、中介機構、行政管理和法律專(zhuan) 家等多方麵的意見。
2018年11月7日,浙江省人大法製委員會(hui) 召開全體(ti) 會(hui) 議,對草案修改情況進行審議並提出草案修改稿。11月30日,《規定》經省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聞注意到,《規定》鞏固了兩(liang) 年來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成果,包括行政許可告知承諾製、商事登記便利製度、標準地製度等;同時明確了行政服務中心的法律地位,針對行政機關(guan) 和中介機構的辦事效率做出專(zhuan) 門規定;此外,對建設政府公共數據平台、推進數字化政府轉型工作也做出明確指示。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第四十六條為(wei) 改革過程中所出現的失誤特設了容錯免責機製。對此,浙江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相關(guan) 負責人解釋道,由於(yu) 一些改革措施法律依據不充分,部分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擔心因改革失誤承擔責任,一定程度上會(hui) 影響推進改革的積極性。考慮到當前國家“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正持續深入推進,《規定》對目前還看不清、看不準的事項不作規定或者僅(jin) 作原則規定,給改革發展預留出充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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