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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際稅收合作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

發稿時間:2018-12-03 10:49:48   來源:經濟日報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簽訂了大量稅收協定及稅收情況交換協議,真正發揮了稅收在優(you) 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貿易自由化與(yu) 投資便利化方麵的重要作用。當前,我國正加快構建前瞻性、係統性的國際稅收戰略,不斷優(you) 化服務納稅人的營商環境,提升稅收現代化的技術支撐水平,這將有助於(yu) 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也必將推動國際稅收事業(ye) 更上一層樓——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國已對外正式簽署109個(ge) 稅收協定(含內(nei) 地與(yu) 香港、澳門簽署的稅收安排,大陸與(yu) 台灣簽署的稅收協議,統稱“稅收協定”),其中102個(ge) 稅收協定已生效執行,有效降低了“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ye) 稅收負擔。

  在11月29日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hui) 舉(ju) 辦的“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研討會(hui) 上,眾(zhong) 多專(zhuan) 家學者紛紛表示,當前中國國際稅收體(ti) 係更趨完善,已步入發展新階段。

  貿易自由投資便利

  1980年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ye) 成立,當年出台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e) 所得稅法》和《個(ge) 人所得稅法》。1981年公布了《外國企業(ye) 所得稅法》,初步構建了涉外稅製框架體(ti) 係。1983年對外簽訂了第一個(ge) 全麵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即中日稅收協定。1991年,中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e) 和外國企業(ye) 所得稅法》,為(wei) 外商投資企業(ye) 提供大幅稅率優(you) 惠,對支付給外國投資者的股息免稅。

  2001年,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服務吸引外資與(yu) 對外投資並重成為(wei) 國際稅收工作重點。2008年實施了新的統一的企業(ye) 所得稅法,全方位與(yu) 國際先進稅收製度接軌。2013年隨著G20國際稅收規則的新一輪調整,中國國際稅收工作邁入新時代。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hui) 顧問王力表示,40年來中國國際稅收走過了從(cong) 創造條件、多予優(you) 惠、加強管理的涉外稅收階段,到服務“引進來”與(yu) “走出去”並重戰略的國際稅收發展階段,再到助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的大國稅收發展階段。

  “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涉外稅收的建立和國際稅收的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說。

  近年來,我國不斷擴大稅收協定網絡,服務對外開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書(shu) 博表示,稅收協定有利於(yu) 解決(jue) 重複征稅問題。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簽訂了大量稅收協定及稅收情況交換協議,真正發揮了稅收在優(you) 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貿易自由化與(yu) 投資便利化方麵的重要作用。

  “當前,中國國際稅收與(yu) 我國國際地位提升相匹配,具體(ti) 表現在雙邊協定網絡擴大並更有效執行;兼顧‘引進來’和‘走出去’;稅基安全逐步鞏固;參與(yu) 國際規則製定;雙邊、多邊國際合作有效展開。國際稅收合作在促進生產(chan) 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hui) 會(hui) 長張誌勇說。

  全麵拓展合作網絡

  據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蒙玉英介紹,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同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聯合國國際稅務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等25個(ge) 國際組織建立了緊密合作關(guan) 係。“我國還與(yu) 包括‘一帶一路’建設參與(yu) 國家(地區)在內(nei) 的120個(ge) 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關(guan) 係,基本覆蓋了我國主要投資目的地和投資來源地,為(wei) 跨境投資創造了確定、有利的稅收法律環境。”蒙玉英說。

  “改革開放40年來,國際稅收事業(ye) 發展適應了對外開放不同階段的需要,持續完善的涉外稅收製度、覆蓋主要經濟體(ti) 的稅收協定網絡以及國際稅收合作不斷深化等,為(wei) 對外開放奠定了良好的稅製基礎,作為(wei) 對外開放政策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說。

  據介紹,我國對包括“一帶一路”相關(guan) 國家和我國主要投資目的地在內(nei) 的95個(ge) 國家和地區,全麵開展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建立“一帶一路”稅收服務專(zhuan) 題,公開發布81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其中56份針對“一帶一路”相關(guan) 國家和地區,介紹有關(guan) 國家和地區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獲得了納稅人和社會(hui) 各界的廣泛關(guan) 注及好評。

  2018年5月份,“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會(hui) 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召開。與(yu) 會(hui) 國代表聯合發布了《阿斯塔納“一帶一路”稅收合作倡議》,開創了“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稅收對話新平台,為(wei) 構建“一帶一路”稅收合作長效機製奠定了堅實基礎。

  同時,我國還與(yu) 金磚國家建立了稅務局長會(hui) 晤機製,定期就加強稅收多邊合作等舉(ju) 行磋商。此外,與(yu) 法國、加拿大、哈薩克斯坦等10多個(ge) 國家簽署了稅務合作備忘錄,有力推進了我國與(yu) 重點國家在稅收領域的交流與(yu) 合作。

  2017年6月份,包括中國在內(nei) 的67個(ge) 國家和地區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了《實施稅收協定相關(guan) 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這是國際稅收曆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也是中國方案納入國際稅收治理體(ti) 係的重要成果。

  “我國通過積極參與(yu) 稅收規則製定,參與(yu) G20框架下國際稅收改革,主動引領‘一帶一路’稅收合作,廣泛開展雙邊稅務交流等,推動了中國國際稅收加速走向國際舞台中心。”倪紅日說。

  國際稅收大有可為(wei)

  “改革開放推動了我國涉外稅收起步,也使立法先行的理念在稅收領域中得到充分體(ti) 現和實現。改革開放推動了涉外稅收到國際稅收的發展,也使稅收管理內(nei) 容日益豐(feng) 富,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當前,應加快稅收立法體(ti) 係建設,確保稅收職能作用充分發揮。”上海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龔祖英說。

  過去,中國在發達國家牽頭製定國際稅收規則過程中缺少話語權。麵對近年來國際稅收規則新一輪重塑的重大機遇,我國積極主動走向國際舞台,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

  張斌認為(wei) ,麵對經濟全球化進入新發展階段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未來國際稅收事業(ye) 要在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參與(yu) 國際稅收規則製定,加強國際稅收合作與(yu) 協調等方麵進一步深入推進,為(wei) 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發揮應有的作用。

  華僑(qiao) 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楊默如認為(wei) ,40年來我國國際稅收製度對於(yu) 產(chan) 業(ye) 經濟發揮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與(yu) 宏觀政策和市場規律協調共振,與(yu) 國內(nei) 法律和國際慣例循序接軌,取得了以下幾個(ge) 方麵顯著成效。一是引導外資企業(ye) 轉型升級和各類企業(ye) 高質量發展;二是促進全球資源配置和產(chan) 業(ye) 結構優(you) 化;三是助力高新技術企業(ye) 成長;四是激勵納稅人研發投入和自主創新;五是推動現代服務業(ye) 、數字經濟等的蓬勃發展。同時,國際稅收征管實踐,也助力我國財稅與(yu) 產(chan) 業(ye) 政策朝著更公平、更現代、更先進的方向發展。

  吉林財經大學教授張巍認為(wei) ,在國際稅收麵臨(lin) 深刻變化的曆史時刻,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理念的指導下,構建前瞻性、係統性的國際稅收戰略,製定包容性“一帶一路”國際稅收協調機製,優(you) 化服務納稅人的營商環境,提升稅收現代化的技術支撐水平,將會(hui) 有助於(yu) 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也必將推動國際稅收事業(ye) 更上一層樓。(記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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