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質量邁進
—— 聚焦區域協調發展新機製四大亮點
發稿時間:2018-11-30 13:09:48 來源:新華社 作者:安蓓
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新時代國家重大戰略之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製的意見》近日發布,為(wei)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邁進勾勒藍圖。
推動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融合發展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推出一係列重大區域戰略,經濟空間布局更為(wei) 優(you) 化。
意見強調,推動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融合發展。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為(wei) 引領,以西部、東(dong) 北、中部、東(dong) 部四大板塊為(wei) 基礎,促進區域間相互融通補充。
——以“一帶一路”建設助推沿海、內(nei) 陸、沿邊地區協同開放,以國際經濟合作走廊為(wei) 主骨架加強重大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統籌國內(nei) 國際、協調國內(nei) 東(dong) 中西和南北方的區域發展新格局。
——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wei) “牛鼻子”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調整區域經濟結構和空間結構,推動河北雄安新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探索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等人口經濟密集地區有序疏解功能、有效治理“大城市病”的優(you) 化開發模式。
——充分發揮長江經濟帶橫跨東(dong) 中西三大板塊的區位優(you) 勢,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wei) 導向,以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為(wei) 引領,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推動長江上中下遊地區協調發展和沿江地區高質量發展。
——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城市群帶動區域發展新模式,推動區域板塊之間融合互動發展。以北京、天津為(wei) 中心引領京津冀城市群發展,帶動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以上海為(wei) 中心引領長三角城市群發展,帶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為(wei) 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以重慶、成都、武漢、鄭州、西安等為(wei) 中心,引領成渝、長江中遊、中原、關(guan) 中平原等城市群發展,帶動相關(guan) 板塊融合發展。
健全市場一體(ti) 化發展機製
充分發揮市場在區域協調發展新機製建設中的主導作用,是消除區域市場壁壘,促進要素自由流動的關(guan) 鍵。
意見提出,要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深入實施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製度,全麵放寬城市落戶條件,加快深化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引導科技資源按照市場需求優(you) 化空間配置,促進創新要素充分流動。
在推動區域市場一體(ti) 化建設方麵,意見明確,推動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等區域市場建設,加快探索建立規劃製度統一、發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區域市場聯動的區域市場一體(ti) 化發展新機製,促進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
根據意見,建立健全用水權、排汙權、碳排放權、用能權初始分配與(yu) 交易製度,培育發展各類產(chan) 權交易平台;構建統一的自然資源資產(chan) 交易平台;促進資本跨區域有序自由流動,完善區域性股權市場。
健全區際利益補償(chang) 機製
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區域之間利益的平衡和補償(chang) 是必須突破的難點。
意見明確了健全區際利益補償(chang) 機製的三個(ge) 重點任務——
完善多元化橫向生態補償(chang) 機製。鼓勵生態受益地區與(yu) 生態保護地區、流域下遊與(yu) 流域上遊通過資金補償(chang) 、對口協作、產(chan) 業(ye) 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建立橫向補償(chang) 關(guan) 係。支持在具備重要飲用水功能及生態服務價(jia) 值、受益主體(ti) 明確、上下遊補償(chang) 意願強烈的跨省流域開展省際橫向生態補償(chang) 。
建立糧食主產(chan) 區與(yu) 主銷區之間利益補償(chang) 機製。鼓勵糧食主銷區通過在主產(chan) 區建設加工園區、建立優(you) 質商品糧基地和建立產(chan) 銷區儲(chu) 備合作機製以及提供資金、人才、技術服務支持等方式開展產(chan) 銷協作。加大對糧食主產(chan) 區的支持力度。
健全資源輸出地與(yu) 輸入地之間利益補償(chang) 機製。圍繞煤炭、石油、天然氣、水能、風能、太陽能以及其他礦產(chan) 等重要資源,加快完善有利於(yu) 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資源價(jia) 格形成機製。鼓勵資源輸入地通過共建園區、產(chan) 業(ye) 合作、飛地經濟等形式支持輸出地發展接續產(chan) 業(ye) 和替代產(chan) 業(ye) ,加快建立支持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長效機製。
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機製
基本公共服務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意見明確了在養(yang) 老、醫療、教育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點:
完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盡快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
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級。
鞏固完善義(yi) 務教育管理體(ti) 製,增加中央財政對義(yi) 務教育轉移支付規模,強化省、市統籌作用,加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支持力度。
意見強調,加快建立醫療衛生、勞動就業(ye) 等基本公共服務跨城鄉(xiang) 跨區域流轉銜接製度,研究製定跨省轉移接續具體(ti) 辦法和配套措施,強化跨區域基本公共服務統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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