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將擴大適用範圍
發稿時間:2018-11-22 13:56:02 來源:新華社
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延續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政策並擴大適用範圍,擴大開放更大激發消費潛力。
會(hui) 議決(jue) 定,從(cong) 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ce) 或備案要求,而按個(ge) 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
同時,將政策適用範圍從(cong) 之前的杭州等15個(ge) 城市,再擴大到北京、沈陽、南京、武漢、西安、廈門等22個(ge) 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在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清單內(nei) 商品實行限額內(nei) 零關(guan) 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征收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享受優(you) 惠政策的商品範圍,新增群眾(zhong) 需求量大的63個(ge) 稅目商品。提高享受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wan) 元提高至2.6萬(wan) 元,今後隨居民收入提高相機調增。
會(hui) 議還明確將按照國際通行做法,支持跨境電商出口,研究完善相關(guan) 出口退稅等政策。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依法加強跨境電商企業(ye) 、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務商等責任落實,強化商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風險防控。
專(zhuan) 家認為(wei) ,這些舉(ju) 措將加快跨境電商等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有利於(yu) 提高開放水平,促進外貿進出口穩定增長和新動能成長,增加消費和就業(ye) 。
會(hui) 議還提出要瞄準國際先進水平,通過布局建設一批重點物流樞紐、整合優(you) 化現有物流園區、貨運場站等設施並統籌補齊物流樞紐設施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物流軟硬件短板、加快物流領域“放管服”改革等,發展“通道+樞紐+網絡”的現代物流體(ti) 係,促進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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