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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代理質量 優化營商環境
—— 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新《專利代理條例》

發稿時間:2018-11-14 13:44:06   來源:新華社  

  修訂後的《專(zhuan) 利代理條例》將於(yu) 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在國新辦13日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副局長賀化、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長金武衛介紹了《專(zhuan) 利代理條例》修改的有關(guan) 情況。

  強化責任 提升專(zhuan) 利代理質量

  “專(zhuan) 利代理是創新成果轉化為(wei) 專(zhuan) 利權的重要環節,是一個(ge) 基礎性工作。”賀化介紹,通過一係列修改,新的《專(zhuan) 利代理條例》能夠直接或間接地促進專(zhuan) 利代理質量提升。

  增加了專(zhuan) 利代理師簽名責任,明確專(zhuan) 利代理師應當對其簽名辦理的專(zhuan) 利代理業(ye) 務負責。

  增加了專(zhuan) 利代理援助服務的內(nei) 容。鼓勵專(zhuan) 利代理機構對一些特定群體(ti) 提供代理援助服務,幫助小微企業(ye) 、無收入、低收入群體(ti) 申請專(zhuan) 利,維護其合法權益。

  增加了專(zhuan) 業(ye) 代理機構信息公開的內(nei) 容,讓社會(hui) 公眾(zhong) 能夠更好地了解優(you) 秀的代理機構,進一步優(you) 化專(zhuan) 利代理服務。

  增加了行業(ye) 自律方麵的內(nei) 容,專(zhuan) 利代理行業(ye) 組織要開展專(zhuan) 利代理師業(ye) 務培訓,加強職業(ye) 道德和執業(ye) 紀律的教育,對違反行業(ye) 自律規範的會(hui) 員實行懲戒。

  進一步強化了政府監管方麵的內(nei) 容,要求相關(guan) 部門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專(zhuan) 利代理機構和專(zhuan) 利代理師執業(ye) 活動進行檢查。如果發現違規情況,要及時依法進行處理。

  放寬準入 優(you) 化營商環境

  金武衛介紹,這次修改,按照“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支配、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幹預,放活微觀主體(ti) ”的精神,取消了兩(liang) 項行政審批,優(you) 化了兩(liang) 項行政審批,同時還放寬了專(zhuan) 利代理師、代理機構的準入條件。

  代理機構市場準入製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內(nei) 容。

  ——改革專(zhuan) 利代理機構的設立審批製度。將現行條例規定的設立專(zhuan) 利代理機構審批改為(wei) 從(cong) 事專(zhuan) 利代理業(ye) 務審批,放在工商登記之後,實行“先照後證”。

  ——簡化了審批程序,從(cong) 事專(zhuan) 利代理業(ye) 務直接由國務院專(zhuan) 利行政部門來審批,同時取消了實踐中專(zhuan) 利代理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審批。

  ——放寬了專(zhuan) 利代理機構的執業(ye) 準入條件,為(wei) 放寬專(zhuan) 利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限製,以及對合夥(huo) 人、股東(dong) 的要求留下了必要的空間。

  通過改進專(zhuan) 利代理行業(ye) 準入製度,“以求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促進專(zhuan) 利代理的專(zhuan) 業(ye) 化和市場化。”金武衛說。

  懲治“黑代理” 規範市場秩序

  近年來,我國專(zhuan) 利代理行業(ye) 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國執業(ye) 專(zhuan) 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專(zhuan) 利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能夠提供涉外服務、專(zhuan) 利預警、分析、許可、質押融資、專(zhuan) 利訴訟、調解等服務的代理機構數量不斷增加。

  “專(zhuan) 利代理行業(ye) 規模逐漸壯大,整體(ti) 服務能力提升,基本保障了專(zhuan) 利製度的良好運行。但由於(yu) 利益的驅動,市場上也開始出現‘黑代理’違法行為(wei) 。”宋建華表示。

  所謂“黑代理”,是指沒有經過許可,擅自開展專(zhuan) 利代理業(ye) 務的違法行為(wei) 。這些“黑代理”缺少專(zhuan) 業(ye) 化的素質和能力,通常采取虛假宣傳(chuan) 、低價(jia) 競爭(zheng) 等不正當手段吸引客戶,給創新主體(ti) 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擾亂(luan) 了正常的專(zhuan) 利代理市場秩序。

  宋建華表示,新的《專(zhuan) 利代理條例》明確規定了“黑代理”的法律責任,對違反相關(guan) 規定擅自開展專(zhuan) 利代理業(ye) 務的,由省級管理專(zhuan) 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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