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林甸縣構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格局
發稿時間:2018-11-13 14:24:43 來源:大慶市委改革辦
近年來,大慶市林甸縣建立以審判為(wei) 中心的訴訟格局。具體(ti) 實踐如下:
一是全力推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切實推進以審判為(wei) 中心的刑事訴訟製度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促進司法公正,充分發揮律師在刑事案件審判中的辯護作用,紮實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年初以來,主動為(wei) 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律師58人次,並充分保障律師在閱卷、調查取證、參加庭審等各個(ge) 環節的訴訟權利。
二是不斷完善司法改革配套製度。製定了《司法責任製實施辦法》,明確了主審法官、合議庭的權利責任,以及法院庭長的監督管理權限,以“權力清單”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製定了《審判委員會(hui) 工作規則》,嚴(yan) 格限定審委會(hui) 討論案件範圍。製定了《專(zhuan) 業(ye) 法官會(hui) 議規則》,組建刑事、民商事和執行三個(ge) 專(zhuan) 業(ye) 法官會(hui) 議,明確了法官會(hui) 議的設立組成、工作職責和議事規則。製定了《合議庭工作規則》,明確合議庭16項工作職責和20條工作要求。
三是全麵推行院庭長帶頭辦案。根據法院領導主管條線和各業(ye) 務庭的實際情況,分別明確院庭長辦案比例,所有員額法官都要作為(wei) 主審法官辦理案件,院長、常務副院長、其他副院長、庭長的辦案數分別不少於(yu) 法官平均辦案數的10%、30%、35%和50%。院、庭長辦案常態化舉(ju) 措使得優(you) 質審判資源重回審判一線,充分發揮了院、庭長作為(wei) 資深法官的傳(chuan) 幫帶作用。同時,按照“一審一助一書(shu) ”的模式建立29個(ge) 審判團隊。
四是逐步建立多元糾紛解決(jue) 機製。學習(xi) 新“楓橋經驗”,積極協調全縣有關(guan) 部門,共同構建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大調解”機製,變法院訴訟調解“獨唱”為(wei) 多部門、多渠道、多方式解決(jue) 矛盾糾紛“合唱”,實現了減輕群眾(zhong) 訴累、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提高審判質量效率的“雙贏”局麵。目前,通過調撤方式審理各類案件1016件,占審判案件總數58.56%。積極依托訴訟服務中心,設立獨立調解室3個(ge) ,遴選經驗豐(feng) 富、擅長調解、群眾(zhong) 信任的法官到訴訟服務中心一線,集中法院優(you) 質資源開展調解。同時,協調縣法院與(yu) 司法局聯合建立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協助員“三員合一”隊伍,逐步建立多元糾紛解決(jue) 機製,推進民事審判方式方法創新。目前,運用多元糾紛解決(jue) 機製,化解信訪案件48件。
(來源:大慶市委改革辦 編輯: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雜誌社通聯部 盧誌文 侯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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