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財政製度體係
發稿時間:2018-11-12 13:53:28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劉昆
作者:財政部黨(dang) 組書(shu) 記、部長 劉昆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新時代,必須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政策和製度體(ti) 係,為(wei) 推動我國經濟發展跨越關(guan) 口、實現高質量發展履好職盡好責。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you) 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guan) 期。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推動我國經濟發展跨越關(guan) 口、實現高質量發展是財政部門履職盡責的應有之義(yi) 。財政部門要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you) 先,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政策和製度體(ti) 係,促進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服務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
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提高供給體(ti) 係質量、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按照黨(dang) 的十九大關(guan) 於(yu) 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部署,今年以來財政部門聚力增效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在穩定經濟增長的同時,著力加強對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支持,使財政政策在擴大內(nei) 需和調整結構上發揮更大作用,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you) 勢。
營造穩定的宏觀環境。堅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強刺激,提高政策的前瞻性、靈活性、有效性。在繼續實施減稅降費的同時,統籌收入、赤字、專(zhuan) 項債(zhai) 務和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保持較高的支出強度,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今年1—9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6.33萬(wan) 億(yi) 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8%,快於(yu) 序時進度2.8個(ge) 百分點。加快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截至9月末,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債(zhai) 券已完成全年計劃的92%,新增專(zhuan) 項債(zhai) 券已完成全年計劃的92.4%。調整優(you) 化財政支出結構,嚴(yan) 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對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領域的支持。在財政及其他宏觀政策綜合作用下,我國經濟保持總體(ti) 平穩、穩中向好態勢,主要宏觀調控指標處在合理區間。
加大補短板力度。把補短板作為(wei) 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大力支持中央確定的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薄弱環節。全力以赴支持打贏脫貧攻堅戰,大幅度增加中央專(zhuan) 項扶貧資金,2018年安排1061億(yi) 元,比上年增長23.2%,增加部分重點用於(yu) “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著力解決(jue) 突出環境問題,安排大氣、水、土壤三項汙染防治資金405億(yi) 元,投入力度為(wei) 近年來最大。加大重點領域投入,今年1—9月中央財政累計下達地方基建支出預算4094億(yi) 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2%,重點用於(yu) 支持創新驅動、生態環保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在養(yang) 老、教育等公共服務領域,規範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模式,積極吸引民間資本參與(yu) 。
引導要素優(you) 化配置。堅持改造提升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和大力發展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並舉(ju) ,促進產(chan) 業(ye) 邁向中高端水平。繼續支持做好鋼鐵、煤炭行業(ye) 化解過剩產(chan) 能中的職工安置工作,有序推進解決(jue) “三供一業(ye) ”等國有企業(ye) 曆史遺留問題。支持實施工業(ye) 強基、智能製造等工程以及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費補償(chang) 試點,推動集成電路、新材料等重點行業(ye) 發展。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提高補貼技術門檻、優(you) 化補貼標準。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社會(hui) 投資,提升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水平。支持傳(chuan) 統服務業(ye) 轉型升級和現代服務業(ye) 加快發展,培育新增長點。
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推動經濟發展效率變革
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不斷提高投入產(chan) 出效率、科技進步貢獻率、全要素生產(chan) 率,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硬約束機製,是實現上述目標的重要舉(ju) 措。要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要求,力爭(zheng) 用3—5年時間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ti) 係,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ti) 化,全麵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經濟在質的大幅提升中實現量的有效增長。
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將各級政府收支、部門和單位預算全麵納入績效管理,推動提高收入質量和財政資源配置效率,係統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對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周期跟蹤問效,建立動態評價(jia) 和清理退出機製。
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在預算決(jue) 策環節,建立事前績效評估機製,推動各級政府理性決(jue) 策,從(cong) 源頭上防控低效無效問題的發生;預算編製環節,強化績效目標管理,促進花錢與(yu) 辦事、績效與(yu) 責任深度融合;預算執行環節,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開展“雙監控”,及時糾正偏差,防止資金閑置沉澱和損失浪費;預算完成後,通過自評和外部評價(jia) 相結合,對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jia) ,績效評價(jia) 結果用於(yu) 改進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下一年度預算。
完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ti) 係。推動績效管理覆蓋所有財政資金,並延伸至政府投融資活動,不留死角。統籌實施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hui) 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整合使用方向相同或類似的預算資金,及時調整完善長期結餘(yu) 較多、使用效益低下、政策效果不明顯的政策和項目,使有限的財政資金發揮更大效益。
在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中,要突出“兩(liang) 個(ge) 約束”。一方麵,明確績效管理責任約束,地方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ti) ,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的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責任追究製。另一方麵,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建立績效評價(jia) 結果與(yu) 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製。
加大減稅降費力度,著力加快建設實體(ti) 經濟
實體(ti) 經濟是一國經濟的立身之本,是財富創造的根本源泉,是國家強盛的重要支柱。近年來,財政部門牢牢把握“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內(nei) 涵要求,結合完善稅製,實施減稅降費,加強對實體(ti) 經濟發展的支持。2018年,聚焦減稅降費,在落實好已出台的各項減稅降費措施基礎上,出台多環節、多領域、重點突出、受益麵廣的稅費優(you) 惠政策,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nei) 生動力。
大幅減輕企業(ye) 稅負。深入推進增值稅改革,降低製造業(ye) 等行業(ye) 及農(nong) 產(chan) 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ye) 、現代服務業(ye) 企業(ye) 和電網企業(ye) ,在一定時期內(nei) 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支持小微企業(ye) 發展,提高享受減半征收企業(ye) 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ye) 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wan) 元提高到1000萬(wan) 元。促進企業(ye) 創新,創業(ye) 投資和天使投資有關(guan) 稅收優(you) 惠政策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ye) 擴大至所有企業(ye) ,對企業(ye) 新購入500萬(wan) 元以下的設備、器具當年一次性在稅前扣除,取消企業(ye) 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製,延長高新技術企業(ye) 和科技型中小企業(ye) 虧(kui) 損結轉年限。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出台對境外投資者以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實施企業(ye) 境外所得綜合抵免等政策;完善出口退稅政策,降低出口企業(ye) 稅收負擔;適應產(chan) 業(ye) 升級需要,對進口機電設備、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工業(ye) 品實施降稅,我國關(guan) 稅總水平由2017年的9.8%降至7.5%。
進一步降低企業(ye) 非稅負擔。著力降低合規費用,停征、減免部分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降低殘疾人就業(ye) 保障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深入治理亂(luan) 收費,讓企業(ye) 輕裝上陣、聚力發展。
目前,今年年初既定的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已出台實施,加上年中出台的促進實體(ti) 經濟發展的一係列措施,預計全年減負1.3萬(wan) 億(yi) 元以上。財政部門將著眼增強發展後勁,強化“放水養(yang) 魚”意識,研究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和更為(wei) 明顯的降費,更好促進實體(ti) 經濟健康發展。
大力支持科技創新,促進轉換增長動力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發展動力決(jue) 定發展速度、效能、可持續性,直接關(guan) 係到高質量發展。財政部門堅決(jue) 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對公共科技活動的支持,著力推動解決(jue) 原始創新能力不足、核心技術受製於(yu) 人等問題,強化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戰略支撐,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you) 勢的引領型發展。
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堅持把科技作為(wei) 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予以支持,保障關(guan) 鍵核心技術研發,提升關(guan) 鍵領域自主創新能力。今年1—9月中央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科學技術支出增長21.7%。發揮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zhuan) 項資金作用,引導地方加強科技創新支撐平台和服務體(ti) 係建設。
落實重大改革舉(ju) 措。狠抓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舉(ju) 措落地,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積極性。加快實施麵向目標與(yu) 結果的財政科技支出績效評價(jia) ,提升科研績效。支持中關(guan) 村等19個(ge) 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北京、上海科創中心以及三個(ge)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行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製,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政策。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支持創新創業(ye) 發展。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采取再擔保、股權投資等形式支持開展融資擔保業(ye) 務,努力實現每年新增支持15萬(wan) 家(次)小微企業(ye) 和1400億(yi) 元貸款目標。完善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政策和稅費優(you) 惠政策,緩解小微企業(ye) 、“三農(nong) ”主體(ti)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深入開展小微企業(ye) 創業(ye) 創新基地城市示範,探索優(you) 化創業(ye) 創新生態環境。
立足現代財政製度,構建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
高質量發展是能夠很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發展。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是完善現代化經濟體(ti) 係製度保障的重點之一,對促進城鄉(xiang) 區域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按照黨(dang) 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重點從(cong) 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收入劃分、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製度三個(ge) 方麵抓緊推進。
加快劃分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目前已形成三個(ge) 層次的初步框架。第一層是指導性的,即《國務院關(guan) 於(yu) 推進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要求。第二層承上啟下,即《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明確了8大類18項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的支出責任分擔方式、國家基礎標準等,為(wei) 後續分領域改革提供了引領。第三層是分領域的,目前外交、醫療衛生領域改革方案已經出台,今明兩(liang) 年還將製定更多分領域改革方案。這些工作完成後,主要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大體(ti) 劃分清楚,配套相應轉移支付製度,將有力促進中央與(yu) 地方權責清晰、財力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進一步理順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結合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稅製改革及地方稅體(ti) 係建設等進展,在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ti) 穩定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地方稅種,形成以共享稅為(wei) 主、專(zhuan) 項稅為(wei) 輔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體(ti) 係,保障中央和地方履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製度。根據當前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進展,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下設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相應調整優(you) 化轉移支付項目,繼續清理規範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健全轉移支付定期評估機製。完善後的轉移支付製度要體(ti) 現維護黨(dang) 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符合轉移支付的屬性功能,有利於(yu) 發揮中央調控作用,並同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劃分相銜接,更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liang) 個(ge) 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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