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產(chan) 經

文章

國家促險資對接PPP重大項目

發稿時間:2015-10-15 00:00:00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包括發改委、財政部、保監會(hui) 在內(nei) 的多個(ge) 部門正在積極進行PPP相關(guan) 政策的統籌協調,加速引導、推進保險資金更好地對接國家重大PPP項目。與(yu) 此同時,已有多家保險公司率先試水對接PPP。業(ye) 內(nei) 人士稱,未來數萬(wan) 億(yi) 保險資金投入基礎設施領域可期。
 
  作為(wei) 中國人壽旗下專(zhuan) 注於(yu) 另類投資業(ye) 務及項目管理的專(zhuan) 業(ye) 平台,國壽投資公司目前正在接觸項目,嚐試投資PPP。
 
  “平安資產(chan) 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平安人壽的投資管理中心等幾個(ge) 部門都和我們(men) 公司交流過,明確表示對投資PPP很有興(xing) 趣。目前它們(men) 已經在看項目了,想嚐試直接投資具體(ti) 的PPP項目,希望至少是50億(yi) 以上規模的‘巨無霸’型PPP項目。”濟邦谘詢公司董事總經理張燎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它們(men) 想通過直接投資PPP項目試水,了解PPP項目的風險、管控、收益等情況。”
 
  此前,財政部金融司巡視員劉健透露,目前各省政府推出的PPP項目大約為(wei) 1800多個(ge) ,總投資達到3.4萬(wan) 億(yi) 。劉健指出,產(chan) 業(ye) 資本有限,且成本較高,很難承擔大量PPP項目的實施,必須鼓勵機構投資者進入PPP領域,在國內(nei) 主要是保險公司、養(yang) 老金等。
 
  財政部中國財政學會(hui) PPP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秘書(shu) 長孫潔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保險資金期限長、追求穩定收益,比較適合投資PPP項目。PPP項目對資金的需求分兩(liang) 階段,一是建設期、一是經營期,保險資金更適合投入在PPP項目的經營階段。”
 
  業(ye) 內(nei) 人士稱,基礎設施項目是PPP的主要領域,而保險資金對接PPP也主要是投入基礎設施領域。
 
  從(cong) 國際上看,基礎設施是保險資金資產(chan) 配置的主要方向之一。公開資料顯示,國際大型保險公司的投資組合中,在基礎設施領域的資產(chan) 配置少則近10%,多則超過20%。但長期以來,我國保險資金在基礎設施領域的配置很少,未來肯定要提高基礎設施的投資份額。
 
  日前,發改委、保監會(hui) 聯合發文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重大工程項目債(zhai) 券。專(zhuan) 家認為(wei) ,基礎設施重大工程項目的債(zhai) 券和股權投資未來有望成為(wei) 我國保險公司的投資新寵。“按照我國保險資金的總量和國際上保險公司投資基礎設施的比例來測算,未來2、3萬(wan) 億(yi) 的保險資金投入基礎設施領域完全沒有問題。”張燎表示。
 
  至於(yu) 投資方式,業(ye) 內(nei) 普遍認為(wei) ,保險資金未來投入PPP項目的主要方向應該是通過PPP基金投入到PPP項目中去。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恐怕還不能直接作為(wei) PPP項目的社會(hui) 資本方。可以作為(wei) LP投PPP基金,不直接操盤具體(ti) PPP項目,不直接承擔PPP項目風險。當然也不排除可能有一些保險公司投資幾個(ge) ‘巨無霸’的PPP項目的個(ge) 案。”張燎說。“今後如果吸引保險等機構投資人投入PPP項目中,一方麵能解地方政府資金饑渴,一方麵改善地方政府負債(zhai) 結構,同時對地方形成約束機製,也為(wei) 保險資金提供了介入重大項目的商業(ye) 機會(hui) 。”
 
  當然,市場上對險資投資PPP也不乏顧慮。某險資資管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保險資金之前主要做基於(yu) 信用擔保的投資,對於(yu) PPP這種項目融資的風險還有一定顧慮,也缺乏足夠的經驗。”
 
  在該人士看來,PPP是項目融資需要投資方去承擔一定的項目層麵的風險,由於(yu) 保險金融機構不同於(yu) 銀行,它本身的投資團隊是集中的,規模並不大,基礎設施類的直接投資業(ye) 務一般集中在資管公司的一個(ge) 另類投資部門,業(ye) 務的特點是投行式的,人手相對非常精簡、對具體(ti) 行業(ye) 、項目掌握和了解的深度都有限,也缺乏足夠的投後管理人員去運營和監管項目。因此,保險機構參與(yu) PPP項目主要還是要和優(you) 質的實業(ye) 投資企業(ye) 做一個(ge) 有機的結合。對於(yu) 已經成熟健康運營的PPP項目,保險資金可以作為(wei) 一個(ge) 收購方,協助投資方實現投資項目的退出。“預計險資參與(yu) PPP項目在未來一段時間會(hui) 有一些實踐,相信這些實踐隱含了較高的政府和企業(ye) 信用擔保,但不會(hui) 全麵開花。”
 
  財政部相關(guan) 人士透露,目前投資PPP銀行比保險機構更積極。目前來看,保險機構可能還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打消顧慮。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