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場化方式為民企融資增信
——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詳解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
發稿時間:2018-10-29 10:36:00 來源:新華社 作者:吳雨
為(wei) 緩解企業(ye) 融資難,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日前決(jue) 定設立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對於(yu) 這一支持工具推出的背景、如何管理和運作、重點支持哪些企業(ye) 等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26日在國新辦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予以一一解答。
以債(zhai) 券市場為(wei) 突破口 矯正市場“羊群效應”
潘功勝表示,當前我國經濟運行總體(ti) 平穩,但在國內(nei) 外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下,一些民營企業(ye) 出現了違約事件。金融市場對民營和小微企業(ye) 風險偏好有所下降,出現了一定的“羊群效應”,導致部分經營正常的民營企業(ye) 也遭遇了融資困難。
“單純依靠市場力量進行自我校正,短期內(nei) 可能很難產(chan) 生效果,所以有必要對金融市場的非理性預期和行為(wei) 進行引導。”潘功勝介紹,債(zhai) 券市場具有公開、透明、傳(chuan) 導效力高的特征,選擇債(zhai) 券市場支持民營企業(ye) 發債(zhai) 融資,對於(yu) 改善市場預期、提振投資者信心具有積極意義(yi) 。
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設立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以市場化的方式幫助緩解企業(ye) 融資難。
潘功勝表示,設立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有助於(yu) 改善對民營企業(ye) 的風險偏好和融資氛圍,阻斷或弱化金融市場對民營企業(ye) 出現的“羊群效應”和非理性行為(wei) ,並帶動修複民營企業(ye) 的股權融資、信貸融資等其他融資渠道。
完全市場化運作 嚴(yan) 格風險管理
據介紹,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由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提供部分初始資金,由專(zhuan) 業(ye) 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通過出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多種方式,為(wei) 經營正常、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民營企業(ye) 發展提供增信支持。
盡管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對於(yu) 大多數人來說較為(wei) 陌生,但相關(guan) 產(chan) 品在我國金融市場已存續多年。
潘功勝表示,在運作上,央行初期選擇的專(zhuan) 業(ye) 機構是中債(zhai) 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這家機構已成立十年,目前在中國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市場上份額最大,在債(zhai) 券市場信用增進和風險管理方麵積累了比較豐(feng) 富的經驗,具有較強的信用風險識別、管理和控製能力。”
除中債(zhai) 信用增進公司外,央行正在研究選擇其他的專(zhuan) 業(ye) 機構參與(yu) ,鼓勵商業(ye) 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其他信用增進公司等商業(ye) 機構開展類似業(ye) 務。
潘功勝介紹,在企業(ye) 選擇方麵,由實施機構自主決(jue) 定,監管不會(hui) 確定企業(ye) 名單。實施機構會(hui) 基於(yu) 大數定率,對債(zhai) 券發行人的違約概率進行嚴(yan) 格精算,再結合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可能的定價(jia) 區間,通過風險收益模型來測算損益情況,判斷是否對企業(ye) 發債(zhai) 提供支持。產(chan) 品發行還要通過公開路演、簿記建檔等市場化過程確定發行價(jia) 格。
在完全市場化運作的同時,潘功勝強調要實施嚴(yan) 格的風險管理,對於(yu) 參與(yu) 工具的各方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安排和風險共擔機製,鼓勵商業(ye) 銀行、地方信用增進機構等組成信用風險緩釋產(chan) 品的聯合發行體(ti) 。
初始資金或撬動千億(yi) 元規模 限製行業(ye) 難獲支持
哪些企業(ye) 會(hui) 率先受益?對此,潘功勝表示,支持工具在企業(ye) 選擇上有一定的目標取向,重點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zheng) 力的民營企業(ye) 。
“具體(ti) 哪些企業(ye) 可以獲得支持,是由中債(zhai) 增信、商業(ye) 銀行、地方信用增信公司等專(zhuan) 業(ye) 機構評估判斷的。不過,一些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限製行業(ye) 的企業(ye) ,一般來說不能納入支持清單中。”潘功勝表示,在企業(ye) 的選擇上,完全由實施機構自己評估、自主選擇,匹配相應的價(jia) 格和風險。
對於(yu) 支持工具能夠形成多大規模,潘功勝介紹,如果央行初期提供的初始資金約100億(yi) 元,假設按照1:8的杠杆比例測算,支持工具可能會(hui) 形成800億(yi) 元的規模。
與(yu) 此同時,中債(zhai) 增信和其他市場機構,例如包括債(zhai) 券主承銷商、地方商業(ye) 銀行、地方增信公司、保險公司等組成產(chan) 品發行的聯合體(ti) ,也會(hui) 形成一定規模。
“假定其他主體(ti) 也按照這個(ge) 比例,提供800億(yi) 元規模的話,可能就會(hui) 形成1600億(yi) 元的規模。”潘功勝介紹,央行會(hui) 觀察和評估這個(ge) 規模對於(yu) 目前民營企業(ye) 融資氛圍的改善效果,根據市場變化決(jue) 定是否會(hui) 進一步擴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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