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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技術、法治協同的流域綜合治理
—— 長株潭試驗區綠色發展經驗案例之一

發稿時間:2018-10-26 12:40:12   來源:國家發改委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親(qin) 河,但卻長期遭受嚴(yan) 重的重金屬汙染。長株潭試驗區獲批後,湖南省把湘江流域治理和保護列為(wei) “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將治理好流域汙染作為(wei) 兩(liang) 型社會(hui) 建設的重要標誌。通過政府、企業(ye) 、社會(hui) 聯動,長株潭試驗區走出了市場、技術、法治協同的流域治理新路子。

  堅定推進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是汙染防治的關(guan) 鍵。為(wei) 切斷主要汙染源,政府通過促引結合,推動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湘江兩(liang) 岸老工業(ye) 基地重化工汙染企業(ye) 搬遷改造退出。出台長株潭三市湘江沿線項目準入製度,湘江幹流兩(liang) 岸各20公裏範圍內(nei) 不得新建高汙染項目。關(guan) 停小化工、小冶煉、小造紙、小電鍍、小皮革等高汙染、高能耗企業(ye) ,鼓勵成長性較好的企業(ye) 技術升級改造,政府提供信貸支持異地重建,優(you) 先安排進入專(zhuan) 業(ye) 環保工業(ye) 園。對嚴(yan) 重汙染、不按期淘汰退出的企業(ye) ,質監部門不予頒發生產(chan) 許可證,環保部門不予發放排汙許可證,稅務部門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金融機構不予信貸支持。清水塘老工業(ye) 區共242家汙染企業(ye) ,目前已搬遷改造關(guan) 停企業(ye) 241家,2018年將實現全麵關(guan) 停。

  技術創新是汙染防治的支撐。在汙染企業(ye) 退出後,地方政府與(yu) 企業(ye) 采取PPP模式共同組建重金屬汙染治理公司,引入第三方治理企業(ye) ,以“重金屬土壤修複+土地流轉”形式,利用企業(ye) 資金和技術治理汙染土壤,並讓參與(yu) 各方從(cong) 土地增值收益中獲得回報。針對技術瓶頸,組織產(chan) 學研協同攻關(guan) ,中南大學牽頭,株洲清水塘作為(wei) 治理主體(ti) ,聯合實施湘江流域重金屬冶煉廢物減排關(guan) 鍵技術公關(guan) ,開發了深度淨化不同種類重金融冶煉廢水的生物製劑產(chan) 業(ye) 化技術,攻克了汙酸治理的世界性難題。一些礦區實施生物修複法,采用種植桑樹修複鎘、硫、錳汙染耕地,逐步恢複地表植被和耕地質量。

  公眾(zhong) 參與(yu) 監督是汙染防治的重要力量。通過向社會(hui) 公開招募,實施“民間河長”製,調動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流域治理。在市縣設立河長行動中心,每周六為(wei) 行動日,由“民間河長”組織有關(guan) 團隊和誌願者開展巡河行動,監督湘江沿岸排汙企業(ye) 和汙染排放行為(wei) ,對水質進行檢測,並對周邊群眾(zhong) 破壞環境行為(wei) 進行勸導,每月將巡河情況通過APP、微信公眾(zhong) 號向當地“官方河長”反饋。對“官方河長”進行監督,對暴露的重大環境問題的處置情況實行跟蹤反饋。“民間河長”成為(wei) 保護湘江的“綠色衛士”,是河長製的重要補充。

  法治是汙染防治的重要保障。湖南省在全國出台首部江河流域保護的綜合性地方法規——《湘江保護條例》,對水資源管理與(yu) 保護、水汙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生態保護等作出了規定。根據不同的汙染成因和治理重點,構建屬地政府負責、省直對口部門牽頭、多部門配合督導支持的多方協同機製。

  湘江汙染治理是一項係統工程,湖南省調動各方力量,多管齊下,打破了以往單兵突進的局麵,突出上下遊聯動、水陸空聯動、存量消化與(yu) 增量遏製聯動,同步實施跨區域重金屬汙染治理、流域截汙治汙、城市潔淨、農(nong) 村麵源汙染治理等工程。目前,湘江水質全麵好轉,幹流18個(ge) 省控斷麵水質連續達到或優(you) 於(yu) Ⅲ類標準。相較於(yu) 獲批試驗區之前,2016年,流域重金屬汙染排放削減量、淘汰關(guan) 閉涉重金屬企業(ye) 均下降50%,汞、鉛、砷、鎘與(yu) 六價(jia) 鉻下降幅度分別為(wei) 39.3%、52.2%、45.1%、61.3%和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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