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專項附加扣除值得稱道
發稿時間:2018-10-23 13:08:01 來源:經濟日報
稅收在國家治理中具有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是一項全新的製度,意義(yi) 重大。在看到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促進減稅和社會(hui) 公平的同時,更應該看到這項新稅製將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個(ge) 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實施,使百姓需要密切關(guan) 注自己應該如何依法扣除、依法納稅,參與(yu) 到國家的稅收運行之中
10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一經公布,成為(wei) 周末刷屏新聞熱點,顯示出社會(hui) 對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高度關(guan) 注。這主要是因為(wei) ,同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起征點”)相比,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直接針對教育、醫療、養(yang) 老等百姓生活支出,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生活更加密切相關(guan) 。
今年8月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五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關(guan) 於(yu) 修改個(ge) 人所得稅法的決(jue) 定,完成個(ge) 稅法第七次大修。新個(ge) 稅法最引人關(guan) 注的兩(liang) 大亮點是提高了“起征點”和增加了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每次個(ge) 稅改革前,提高“起征點”呼聲都頗高,有一些官員或學者會(hui) 出來表示隻提高“起征點”並不公平,應該更加重視發展綜合稅製,考慮個(ge) 人負擔差異。在改革尚未落地的時候,這些觀點不太容易理解,但在措施出台時,改革思路和用意就較為(wei) 清晰地呈現出來。
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為(wei) 何稱為(wei) “附加”?就是計算個(ge) 稅時在扣除“起征點”、個(ge) 人普遍支出的“三險一金”等之後,進一步考慮不同個(ge) 體(ti) 、家庭的生活支出,包括對教育、醫療、住房、養(yang) 老等。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僅(jin) 靠提高“起征點”,可以起到減稅的效果,但未考慮納稅人的重要生活支出差異,容易造成納稅人之間的實際稅負不均衡。
在以前的分類稅製下,按照納稅人的分類收入征稅,並不是按照納稅人的總體(ti) 收入征稅,沒法衡量綜合收入水平,因此就無法從(cong) 總體(ti) 上考慮個(ge) 人負擔的差異性。這次個(ge) 稅改革,建立起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稅製度,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也就水到渠成。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住房租金、贍養(yang) 老人,這些支出事關(guan) 民生,個(ge) 稅對此作出相應扣除的規定,可謂直擊“痛點”。比如,很多家庭一旦有成員身患大病時,雖然有醫保、商業(ye) 保險的保障,但還需支付其他很多費用,很可能會(hui) 因此陷入困頓。個(ge) 稅法的新規定,使得稅收和醫保等製度共同發力,為(wei) 百姓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促進了社會(hui) 公平。
征求意見稿引起強烈反響的另一個(ge) 重要原因是這次規定的扣除範圍廣、力度大,超過社會(hui) 預期。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固然意義(yi) 重大,但如果僅(jin) 規定“隔靴搔癢”式的扣除範圍和標準,那就隻是做做“樣子”。征求意見稿充分考慮了百姓的實際支出情況,扣除力度之大和減負效果,不亞(ya) 於(yu) 提高“起征點”。
比如,有學者經過比較研究指出,教育方麵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此類扣除金額占社會(hui) 平均工資的比例在5%—15%之間,征求意見稿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曆教育的相關(guan) 支出扣除標準,相當於(yu) 人均工資水平的19.2%。
稅收在國家治理中具有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看到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促進減稅和社會(hui) 公平的同時,更應該看到這項新稅製將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以往百姓雖然知道自己通過單位繳納個(ge) 稅、購買(mai) 商品中含稅,但基本上超然於(yu) 稅收治理之外。個(ge) 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實施,使百姓需要密切關(guan) 注自己應該如何依法扣除、依法納稅,參與(yu) 到國家的稅收運行之中。
征求意見稿的各項規定,很好體(ti) 現了“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其中,在“簡便易行”方麵,盡量避免讓納稅人提供各種證明,即便是規定需要的證明也隻是用於(yu) 自己留存備查。這種製度安排,給予納稅人充分信任和最大便利,同時也要求納稅人必須保持誠信。納稅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憑據的,將可能受到有關(guan) 部門聯合懲戒。這些規定有助於(yu) 納稅人形成依法納稅意識,推進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
萬(wan) 事開頭難。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是一項全新的製度,意義(yi) 重大。目前,實施辦法處於(yu) 征求意見階段,需要社會(hui) 各方麵建言獻策,完善各項具體(ti) 規定。在明年1月1日實施後,還需要納稅人、稅務機關(guan) 以及相關(guan) 部門共同努力,加強協調、合作,最大限度釋放出改革紅利。(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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