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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合格投資人製度將落地

發稿時間:2015-07-16 00:00:00  

  業(ye) 內(nei) 期盼已久的《關(guan) 於(yu) 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台進入倒計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央行規範互聯網金融意見專(zhuan) 家組成員楊東(dong) 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意見》應該會(hui) 在本月底之前公布,將對P2P網絡借貸、股權眾(zhong) 籌、網絡支付等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主要業(ye) 態形成比較明確的原則和規定。其中針對股權眾(zhong) 籌風險防範問題,《意見》特別提出合格投資人製度,但詳細限定條件還有待證監會(hui) 股權眾(zhong) 籌監管法案再作規定。
 
  框架《意見》涉及互聯網金融主要業(ye) 態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張濤日前在參加“2015·上海新金融年會(hui) 暨互聯網金融外灘峰會(hui) ”時透露,央行會(hui) 同有關(guan) 部委起草製定的《關(guan) 於(yu) 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日前已獲國務院批準,各方程序已經走完,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張濤表示,《意見》將確立一個(ge) 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ti) 要求,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秩序,以此為(wei) 出發點。《意見》提出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他表示,由於(yu) 互聯網金融業(ye) 務的迅猛發展,現有的法律在某些方麵還存在不夠完善、不明晰或者不適應的地方,需要有關(guan) 方麵加緊工作,做好有關(guan) 法律法規的“立廢改釋”,為(wei) 服務實體(ti) 經濟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據了解,《意見》涉及P2P網絡借貸、股權眾(zhong) 籌、網絡支付等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主要業(ye) 態,是一個(ge) 框架性政策。股權眾(zhong) 籌作為(wei) 其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意見》將會(hui) 對其形成一些比較明確的原則和規定。
 
  楊東(dong) 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即便新《證券法》出台被推遲,但是股權眾(zhong) 籌的相關(guan) 規定目前不受新《證券法》約束,《意見》根據股權眾(zhong) 籌的特點,對其進行了規範。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餘(yu) 棟曾在公開場合闡述了央行金融研究所的研究成果“股權眾(zhong) 籌54321方案”。該方案提出,可根據融資規模,將眾(zhong) 籌平台分為(wei) 種子眾(zhong) 籌、天使眾(zhong) 籌和成長眾(zhong) 籌三個(ge) 層次,不同層次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以降低融資者信息披露成本和入市門檻;按照公募、小公募、大私募、私募四個(ge) 層次來劃分股權眾(zhong) 籌的投資者,應設立“眾(zhong) 籌合格投資者”的概念;股權眾(zhong) 籌平台應當遵守不設資金池和不提供擔保的兩(liang) 條底線,建議平台由第三方支付進行資金托管;股權眾(zhong) 籌平台不要突破目前《公司法》和《證券法》所規定的200人的眾(zhong) 籌人數上限。楊東(dong) 透露,上述原則和思路在《意見》中都有所體(ti) 現。
 
  契機股權眾(zhong) 籌千億(yi) 市場崛起
 
  去年年底,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提出鼓勵股權眾(zhong) 籌試點。此後,股權眾(zhong) 籌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據統計,往證券業(ye) 協會(hui) 報送會(hui) 員的眾(zhong) 籌平台有近200家,其中有實際交易的70家左右,包括一些從(cong) 債(zhai) 權眾(zhong) 籌轉型過來的平台。
 
  根據第三方機構零壹財經提供的數據,2014年我國股權眾(zhong) 籌行業(ye) 可獲取的數據顯示,成功項目有261個(ge) ,籌資總額5.8億(yi) 元。另據清科集團旗下的私募通統計,2014年國內(nei) 典型的13家眾(zhong) 籌平台共發生融資事件9088起,募集總金額13.81億(yi) 元人民幣。
 
  姚餘(yu) 棟此前曾提出將股權眾(zhong) 籌打造成為(wei) 中國資本市場“新五板”。他說:“我們(men) 主板市場是一板,創業(ye) 板和中小板是二板,新三板現在迅速發展,也是一個(ge) 中國的創新,已經達到兩(liang) 千家企業(ye) 了,預計將來按這個(ge) 規模會(hui) 達到兩(liang) 萬(wan) 家。關(guan) 於(yu) 新四板,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已經明確指出要地區性的股權市場,各地方政府在積極培育,我們(men) 把股權眾(zhong) 籌定位為(wei) 五板或者新五板。”
 
  對此,眾(zhong) 籌網CEO孫宏生表示,當創業(ye) 企業(ye) 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hui) 出售企業(ye) 的部分股權進行持續再次融資,而非借貸。因此,未來很多初創企業(ye) 不需要真正上市,它們(men) 實際上通過股權眾(zhong) 籌這種迷你IPO的方式實現了另一種意義(yi) 上的上市。“把一部分消費者和潛在的債(zhai) 權人變成企業(ye) 的股東(dong) ,將以前高門檻的VC、PE的股東(dong) 大眾(zhong) 化,讓每人投幾萬(wan) 塊就能成為(wei) 股東(dong) ,這種新型融資方式一定會(hui) 成為(wei) 未來的趨勢。”孫宏生說。
 
  業(ye) 內(nei) 人士預計,伴隨著相關(guan) 監管法規的出台,股權眾(zhong) 籌行業(ye) 將迎來巨大的市場空間,預計達到千億(yi) 元人民幣。世界銀行預測,到2025年全球發展中國家的眾(zhong) 籌投資將達到960億(yi) 美元,中國有望達到460億(yi) 至500億(yi) 美元。其中,約70%至80%的融資額將是以股權眾(zhong) 籌的方式實現。
 
  規範隔離股權眾(zhong) 籌與(yu) 非法集資
 
  在很多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即將公布的《意見》不僅(jin) 會(hui) 促進股權眾(zhong) 籌更加快速發展,對行業(ye) 的規範意義(yi) 也極其重大。近段時間,眾(zhong) 籌平台跑路的消息頻頻見諸報端。隨著股權眾(zhong) 籌規模急劇擴大,其風險和隱患也在迅速聚集並開始暴露。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股權眾(zhong) 籌和非法集資的界限區分十分模糊,二者同為(wei) 向不特定人群公開募集資金,目前借股權眾(zhong) 籌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者不在少數。非法集資往往以高回報為(wei) 誘餌,但有些啟動股權眾(zhong) 籌的企業(ye) 也如法炮製,承諾或變相承諾保本付息回報,很多眾(zhong) 籌平台為(wei) 了做大做強往往對此視而不見。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不管這些企業(ye) 有沒有非法集資的意圖,都在事實上觸犯了法律界限。
 
  楊東(dong) 透露,《意見》主要從(cong) 保護投資人角度出發,為(wei) 了風險防範,提出合格投資人製度。“畢竟股權眾(zhong) 籌還是有門檻的,不是任何投資人都能承擔其可能導致的風險的。不過對於(yu) 合格投資人需具備什麽(me) 條件,《意見》並不會(hui) 詳細提出條件,還要等證監會(hui) 股權眾(zhong) 籌監管法案再作詳細規定。”他說。
 
  此外,股權眾(zhong) 籌還存在承諾落空風險。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由於(yu) 股權眾(zhong) 籌項目通常是高風險性的,一旦項目失敗,眾(zhong) 籌發起人給出的承諾就會(hui) 成為(wei) 一紙空文。
 
  “一個(ge) 新行業(ye) 發展需要規範,尤其是涉及大量資金變動的行業(ye) ,比如大家熟悉的保險業(ye) 、房地產(chan) 中介公司,都經曆了先發展後規範的過程。”合夥(huo) 圈初始合夥(huo) 人鄭捷認為(wei) ,股權眾(zhong) 籌與(yu) 其他行業(ye) 的不同之處在於(yu) ,一級市場股權投資是投資者更加陌生的領域,無論是普通投資人還是作為(wei) 中介機構的股權眾(zhong) 籌平台,在受到高額回報的利益驅動下,更要了解其中潛藏的巨大風險。
 
  孫宏生也認為(wei) ,由於(yu) 現有的征信體(ti) 係還不完善,政務信息互聯網化程度不夠,導致平台對融資企業(ye) 的風險控製存在缺陷。與(yu) 此同時,股權眾(zhong) 籌平台也有可能把有風險的股權項目匹配給缺乏風險承受能力的普通投資者。
 
  鄭捷表示,當年美國設立“合格投資人”的門檻,就是因為(wei) 很多公司以股權私募為(wei) 由進行了非法集資。從(cong) 我國現狀來看,無論是證監部門準備實行的“合格投資人”製還是平台“備案製”都是為(wei) 了防範類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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