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體製是清朝藩部管理的重心嗎
發稿時間:2018-10-16 14:24:16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劉文鵬
西寧府新誌
“滿洲殖民主義(yi) ”是20世紀90年代在美國學界曾經流行的一個(ge) 概念,試圖將清朝視為(wei) 一個(ge) 殖民帝國,將其在西北內(nei) 亞(ya) 邊疆地區的拓展和有效管理納入帝國殖民話語體(ti) 係,其中理藩院被認為(wei) 是支持這一觀點的關(guan) 鍵。但實際上,清朝在18世紀中期徹底平定西北後,開始對過去理藩院體(ti) 製進行積極調整,逐漸在天山南北和阿爾泰山地區建立起一套軍(jun) 機處統轄之下的將軍(jun) 、大臣駐防體(ti) 製,並借此將國家權力延伸到邊疆地區的基層社會(hui) ,進一步推進國家構建,為(wei) 晚清新疆建省、向近代主權國家過渡奠定了基礎,這與(yu) 西方學者所謂的“帝國主義(yi) ”“殖民主義(yi) ”大相徑庭。
理藩院並非殖民管理機構,也並非清朝管理內(nei) 亞(ya) 邊疆的唯一、不變的模式
理藩院的前身為(wei) 蒙古衙門,成立於(yu) 1636年,1639年改稱理藩院,一直負責蒙古地區事務的管理,“掌外藩之政令,製其爵祿,定其朝會(hui) ,正其刑罰,尚書(shu) 、侍郎率其屬以定議,大事上之,小事則行,以布國之威德”。這意味著理藩院代表國家掌握藩部地區的統一政令、司法審判,並製定藩部王公封爵俸祿製度,及定期覲見皇帝的規定等事務,是清朝對藩部地區具有國家基本管轄權的體(ti) 現,也是國家走向大一統的象征,與(yu) 西方英法等列強17世紀-19世紀推行殖民主義(yi) 政策的殖民部有天壤之別。
殖民主義(yi) 至少有兩(liang) 個(ge) 明顯的特征:一是宗主國通過向殖民地國家商品輸出和原料掠奪獲得巨大經濟利益,來解決(jue) 宗主國本身的財政問題。二是通過移民來實現對這些殖民地的宗主統治。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都是通過宗主國的殖民部來實現。
清朝雖然實現了對藩部地區的統一管理,但並沒有對蒙藏地區進行經濟掠奪,相反中央政府要給藩部地區的王公貴族、活佛喇嘛各種形式的封賞,內(nei) 地各行省也要按照“協餉”製度將大量的真金白銀運往新疆,以解決(jue) 當地的財政困難。同時,清朝在蒙古地區實行封禁政策,禁止內(nei) 地漢人隨意進入草原進行墾殖。對進入新疆東(dong) 部地區謀生的漢人,則由州縣管理,屬陝甘總督的轄區。可見,清朝對藩部地區的管理,與(yu) 西方殖民主義(yi) 的宗旨完全相悖。
而且,理藩院體(ti) 製並非清朝管理內(nei) 亞(ya) 邊疆的唯一、不變的模式。至少從(cong) 乾隆時期開始,在藩部地區設置駐防將軍(jun) 、大臣的做法,成為(wei) 一種與(yu) 理藩院體(ti) 製並行不悖、迅速擴展的製度。乾隆以前,清朝在蒙、藏、疆及青海各地,僅(jin) 設右衛將軍(jun) 、熱河總管、駐藏大臣、青海辦事大臣、定邊左副將軍(jun) 4處駐防。到乾隆時期,清朝沿西、北兩(liang) 路在藩部地區密集設置將軍(jun) 、大臣,增加到23處駐防,並將以前所設之駐防在製度上整齊劃一。
有的學者已經關(guan) 注到這種密集的駐防體(ti) 製相對原有的理藩院體(ti) 製而言,實際上代表著中央集權的強化,並且滿漢大臣在藩部地區的駐防,其權力並不局限於(yu) 軍(jun) 事,也涉及民事管理。但這種中央集權是如何實現的?駐防大臣所代表的中央權力在邊疆是直接深入基層社會(hui) 的管理,還是依賴當地的社會(hui) 精英?這不僅(jin) 關(guan) 係到國家構建行為(wei) 的成功與(yu) 否,也往往成為(wei) 認識清朝國家性質的一個(ge) 標準。筆者認為(wei) ,至少到乾隆時期,隨著新疆戰事平定,清朝在內(nei) 陸亞(ya) 洲邊疆地區統治趨於(yu) 穩定,清朝對藩部地區的管理重心經曆了一個(ge) 從(cong) 理藩院體(ti) 製向駐防將軍(jun) 、大臣體(ti) 製的轉變。
駐防將軍(jun) 、大臣體(ti) 製體(ti) 現了清政府對邊疆地區集權的加強和民族國家的建構過程
對於(yu) 駐防將軍(jun) 、大臣體(ti) 製與(yu) 以往理藩院體(ti) 製的不同,我們(men) 可以以青海辦事大臣的設置為(wei) 例做個(ge) 簡單比較。根據楊應琚所纂《西寧府新誌》記載:“自雍正元年以前,俱選派理藩院司員。自二年平定青海之後,皆簡大臣駐紮郡城以總理之,間遣部郎協理”,體(ti) 現了這兩(liang) 種體(ti) 製之間的差異。而且這兩(liang) 套係統前後相繼,有一個(ge) 很重要的時間差,代表著最高統治者管理藩部事務政治思路的轉變。在藩部地區設置的駐防將軍(jun) 、大臣,其權力體(ti) 係和權利內(nei) 容,不僅(jin) 與(yu) 理藩院完全不同,即使與(yu) 內(nei) 地八旗駐防相比,也有所不同。
實際上,乾隆帝曾明確表達設置這些駐防大臣的目的,即以高級別的官員坐鎮各城,強化其權威,否則不足以震懾那些王爺、伯克。從(cong) 權力體(ti) 係來看,西北兩(liang) 路將軍(jun) 、大臣向上直接接受軍(jun) 機處的統轄,向下則可以直接介入所在地區的基層社會(hui) 事務。
清朝西北兩(liang) 路的將軍(jun) 大臣都是以雍正時期與(yu) 準部的戰事為(wei) 背景設立的,從(cong) 設置伊始便與(yu) 軍(jun) 機處聯係在一起。在清朝向藩部地區推行集權政治的過程中,軍(jun) 機處至少在兩(liang) 方麵起著重要作用:一是藩部地區駐防將軍(jun) 大臣及各級官員的選任,和對他們(men) 的權力進行設計;二是負責藩部地區與(yu) 行省地區之間官員的調任,整合內(nei) 外政治力量。直至清代結束,軍(jun) 機處在皇帝之下一直掌控著西北兩(liang) 路軍(jun) 務,權力未曾旁移,代表著清朝以中央集權思想來保持對邊疆地區直接控製的政治上層設計。
另一方麵,在天山南北的駐防大臣掌握了這樣幾種關(guan) 鍵性權力:第一,統帥駐軍(jun) 、維護邊防,對邊境卡倫(lun) 的設置和定期巡視是駐防大臣的首要職責,意味著對國家邊界的保護。第二,北疆蒙古各旗王公、南疆各城伯克的覲見、任命都通過當地的駐防大臣。第三,駐防大臣掌握著當地的財政、稅收,雖然他們(men) 不介入伯克征收稅賦的具體(ti) 事務,但伯克征稅的名目、數量都須報駐防大臣批準,所有稅賦均匯總到駐防大臣,與(yu) 內(nei) 地各省協濟之餉,統一掌握。第四,掌握當地的司法審判權,不獨北疆蒙古人之間的糾紛須由將軍(jun) 大臣裁決(jue) ,即使南疆各城民間司法糾紛,雖由伯克審訊,但須報大臣審定。第五,對外貿易、商稅征收更是由伊犁將軍(jun) 、參讚大臣奏請中央批準,由當地大臣實施。
在這幾項權力中,軍(jun) 事權、外交權本屬一國中央,延伸到南北疆,不足為(wei) 怪,但如果連司法權、貿易權、地方治安維護都由國家派駐的大臣掌握而沒有付諸地方精英的話,那麽(me) 足以證明國家權力向邊疆地區基層社會(hui) 的強勢延伸了。魏源在《聖武記》中載:“各城大臣不相統屬,又距伊犁將軍(jun) 窎遠,恃無稽察,威福自出”。而在辦事大臣“威福自出”背後,是國家權力隨著駐防大臣的設置延伸到草原、高原和綠洲深處。相比理藩院體(ti) 製,駐防將軍(jun) 、大臣的設置更能體(ti) 現清朝中央和皇帝集權的意誌,強化中央對藩部地區的管轄。同時,這種力量向藩部地區的輸入,又以內(nei) 地行省區為(wei) 依托,離不開中原江南的傾(qing) 力支持,清朝必須在將集權政治推行到藩部地區的國家構建過程中,強化內(nei) 地與(yu) 藩部地區的互動關(guan) 係及整體(ti) 性。因此,“新清史”所謂清朝依賴內(nei) 亞(ya) 邊疆地區代理人進行統治的觀點也是站不住的,至少他們(men) 沒有看到清朝這種權力體(ti) 係的動態變革。
所謂“理藩院”為(wei) “殖民省”的“滿洲殖民主義(yi) ”觀點是難以成立的
筆者之所以要重視駐防清代藩部地區將軍(jun) 大臣的權力設置,不僅(jin) 因為(wei) 它代表著中央集權體(ti) 製向邊疆地區的延伸,而且因為(wei) 它也成為(wei) 晚清新疆建省的政治實踐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構建了清朝走向近代國家的路徑。
因此,清朝在18世紀陸續設置的將軍(jun) 、大臣體(ti) 係,目的是要在藩部地區西北兩(liang) 路建立起一套集權政治,這在理藩院體(ti) 製基礎之上的超越,意味著清朝中央不再僅(jin) 僅(jin) 依賴邊疆地區的地方精英管理地方,而是希望建立更為(wei) 通暢的中央集權製度,代表著國家製度的變革。理藩院仍在,並一直掌握著藩部地區的封賞、劃界等權力,然而,它不是全部,舊有機製也並非一成不變。在新疆地區新的治理機製的建立,有助於(yu) 進一步鞏固清朝作為(wei) 一個(ge) 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性質。而晚清建省則在駐防將軍(jun) 、大臣管理體(ti) 製的基礎上,將過去的藩部變成行省。在這其中,中央集權體(ti) 製一直是隱含而不間斷的主線,也是體(ti) 製變革的主要動力。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說,持“滿洲殖民主義(yi) ”觀點的西方學者並沒有看到清朝管理邊疆體(ti) 製的這種轉變,而是把其理論建構在理藩院體(ti) 製基礎之上,顯然缺乏對曆史事實的細致考察。
其實,早在20世紀80年代,王鍾翰先生就曾對外國學者把“理藩院”翻譯成“殖民省”的做法提出批評,而以理藩院體(ti) 製為(wei) 基礎的“滿洲殖民主義(yi) ”觀點不過是對過去西方學者的觀點做了一個(ge) 新的翻版,並無什麽(me) 新意。
(作者為(wei) 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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