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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配套文件即將發布電網或可參與競爭性售電

發稿時間:2015-07-14 00:00:00  

      新一輪電力體(ti) 製改革最後的神秘麵紗或很快揭開。上證報記者獲悉,近日發改委密集召開了四次電改配套文件征求意見座談會(hui) ,分別向電網、協會(hui) 及專(zhuan) 家谘詢委員會(hui) 、電力企業(ye) 及地方發改委征求意見,電改“9號文”的五個(ge) 配套實施意見和一個(ge) 指導意見有望很快發布。配套文件或最後定調,電網企業(ye) 可參與(yu) 競爭(zheng) 性售電業(ye) 務。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社會(hui) 資本進入售電領域,在這一前提下可發揮空間有限,電改落地方案的改革色彩將打折扣。
 
  電改配套文件博弈中前行
 
  據報道,7月2日全國31個(ge) 省能源主管部門參與(yu) 電力體(ti) 製改革配套文件征求意見座談會(hui) ,發改委及能源局多個(ge) 司局參與(yu) ,配套文件從(cong) 推進輸配電價(jia) 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組建和規範運行電力交易機構、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推進售電側(ce) 改革、加強和規範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等六個(ge) 方麵落實電力體(ti) 製改革。一位參會(hui) 討論的人士告訴上證報記者,事實上,發改委過去一段時間征求了多次意見,大體(ti) 框架早就定下來了。“估計這幾天就發布。”他說。
 
  上證報記者此前了解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電力體(ti) 製改革的若幹意見》(“9號文”)3月發布後,發改委組織相關(guan) 部門編製具體(ti) 實施意見。圍繞這些配套文件,各方也在持續博弈。
 
  爭(zheng) 議的焦點集中在以下幾方麵:一是電網是否能參與(yu) 競爭(zheng) 性售電業(ye) 務;二是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如何理解,即成立電網控股、其他電力市場參股,由能源局監管的機構,還是由電網全資控股並結算;三是發電企業(ye) 進入售電的同時能否從(cong) 事配電業(ye) 務;四是成立區域電力市場還是省級電力市場。
 
  早在電改啟動之初,業(ye) 界曾熱議,新一輪電改最大的亮點是改變電網企業(ye) 過去輸、配、售一體(ti) 化的模式,隻收取過網費,定位於(yu) 公共服務,並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售電。不過,9號文最後落地時沒有明確電網的角色和地位,社會(hui) 資本及園區等市場主體(ti) 涉及的“配電”業(ye) 務也被去掉。
 
  綜合能源服務或成突破口
 
  上證報記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發電企業(ye) 唯一的訴求是,電網企業(ye) 不應該參與(yu) 競爭(zheng) 性售電業(ye) 務,擔心電網企業(ye) 進入造成不公平;電網企業(ye) 則極力反對;地方政府則更多考慮地方電力市場建設,希望有配、售電業(ye) 務的投資和經營權,建設“自下而上”的省級電力市場。
 
  最終博弈的結果是,電網可以參與(yu) 競爭(zheng) 性售電,工業(ye) 園區、發電企業(ye) 、社會(hui) 資本等市場主體(ti) 可以從(cong) 事售電和增量配電業(ye) 務。長期從(cong) 事電力行業(ye) 分析的券商研究員對此認為(wei) ,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售電的前提是電網公共服務角色定位,電網加入競爭(zheng) 後,其他參與(yu) 方利潤空間很小,或許會(hui) 演變成“降電價(jia) ”的惡性競爭(zheng) ,交易總量也隻占個(ge) 位數。
 
  在交易等其他關(guan) 鍵問題的具體(ti) 操作上,改革派電改專(zhuan) 家告訴上證報記者,最後的結果“不看好”,國家電網方麵態度是“隻準進不準出”。“6月底上能電力和武漢東(dong) 湖新技術開發區合作組建華中售電交易平台,並提供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模式,是發電企業(ye) 可拓展的新業(ye) 務模式,或許會(hui) 成為(wei) 本輪電改為(wei) 數不多的亮點。”該人士說。
 
  此外,發電公司將來介入售電業(ye) 務和配電網建設,配電與(yu) 售電業(ye) 務性質完全不同,監管模式、對象、規則和結構也應分開。地方企業(ye) 介入競爭(zheng) 性售電後,用戶資源的大數據平台應開放、監管,有利於(yu) 其他售電主體(ti) 進入售電市場,與(yu) 電網企業(ye) 平等競爭(z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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