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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通古今之變”看秦朝得失
—— 古代王朝的經驗教訓之三

發稿時間:2018-10-09 14:07:58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張顯傳(chuan)

  “通古今之變”是我國古代史學的一個(ge) 好傳(chuan) 統,也是司馬遷在《史記》中說的一句名言。其中的一層含義(yi) 是,人們(men) 可以此為(wei) 鏡,運用“通古今之變”的道理,借鑒它成功的經驗與(yu) 失敗的教訓,既不拘泥於(yu) 古,也不混同於(yu) 今,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提出切合實際、符合需要的為(wei) 政之道。

  秦朝開創的基業(ye)

  中國曆史上有著豐(feng) 富的治國理政的經驗,史籍中對於(yu) 中央集權問題有過充分的記錄和廣泛的論述。秦朝最早建立了中央集權製度。戰國時期,秦國順應變法的潮流,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賞罰分明,經十年的努力,民以殷盛,國以富強,“舉(ju) 地千裏,至今治強”,這是中國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為(wei) 秦國確立獨強於(yu) 天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是古今之變中的一個(ge) 關(guan) 鍵,直接影響著中國社會(hui) 的發展。

  秦國先後滅掉六國,完成了初步的統一,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

  一是皇權取代了王權。統一以前,各國實行的是王權。統一以後,通過“議帝號”,確立“皇”為(wei) 帝號,製曰“可”,天子自稱為(wei) “朕”,“朕為(wei) 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yu) 萬(wan) 世,傳(chuan) 之無窮”。在中央執行機關(guan) 下設立三公九卿,以公卿製代替世襲製。

  二是郡縣製取代分封製。秦始皇吸取以往分封製的教訓,在各地設置郡縣機構直屬中央管轄。郡下設郡守、郡尉、郡監等分掌行政、兵事、監察事務。郡下設縣,縣下設“鄉(xiang) ”“裏”兩(liang) 級,還有負責地方治安的“亭”,形成了一套地方行政的管理係統。郡縣長官由天子任免,不得世襲,較前有了較大進步。

  三是進一步采取了統一的措施。尤其是北擊匈奴,南征嶺南,連通西南,並在新征服地區設立郡縣加強行政管理。為(wei) 了鞏固統一,又興(xing) 修水利、修築大道、發展經濟,還規定“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shu) 同文字”,進一步促進經濟與(yu) 文化的統一和發展。

  中央集權政治體(ti) 製的建立,有利於(yu) 社會(hui) 的進步,這是必須肯定的。秦的統一是中國曆史上真正實現遼闊疆域的第一次統一,推動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ti) 格局的形成。但是,秦朝建立的專(zhuan) 製主義(yi) 體(ti) 製造成了“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yu) 上”的情況。地方上實行郡縣製度,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它有利於(yu) 中央集中控製地方政局。但是,由於(yu) 地方上不能自主思考,就會(hui) 產(chan) 生地方治理缺乏彈性的後果。

  三世而變之教訓

  秦帝國自公元前221年建立,從(cong) “秦民大悅”到“千古一帝”赫赫一世,到公元前207年,子嬰在位46日降漢,三傳(chuan) 而亡,曆經了由興(xing) 起、興(xing) 盛,直至滅亡的過程。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中說:“居今之世,誌古之道,所以自鏡也,未必盡同。”又說:“當世得失之林也,何必舊聞?”這就是說,古與(yu) 今是有區別的,政治與(yu) 現實也是有差距的。所謂“通古今之變”,就是要借鑒“誌古之道”作為(wei) 曆史的鏡子,不必拘泥於(yu) 某一點。而作為(wei) 帝王的為(wei) 政之道“要以成功為(wei) 統紀”,必須求助於(yu) 曆史的教訓。

  秦朝究竟因什麽(me) 而亡?有什麽(me) 教訓?

  其一,專(zhuan) 製措施之加劇。秦統一後,至高無上的皇權體(ti) 製發生膨脹,政治走向極端,引爆了各種矛盾,最後導致民眾(zhong) 的反抗。公元前213年,作為(wei) 勝利者的秦始皇置酒鹹陽宮舉(ju) 行壽宴,準備“廣開言路”。博士淳於(yu) 越在宴會(hui) 上引用上古之例,提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的意見。秦始皇卻采納丞相李斯的建議,無限上綱,下令焚書(shu) ,最後還規定對於(yu) 偶爾談論《詩》《書(shu) 》者處死。對於(yu) “以古非今”非議朝政者滅族,“吏見知不舉(ju) 者同罪”。他們(men) 還將指責秦始皇“貪於(yu) 權勢”“樂(le) 以刑殺為(wei) 威”的儒生,以誹謗罪活埋。決(jue) 策失當的秦二世“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誌之所樂(le) ”,背負“指鹿為(wei) 馬”之恥,促使政權更快瓦解、惡化,以致最後滅亡。

  其二,刑罰手段之嚴(yan) 苛。秦始皇決(jue) 定采用商鞅以法治國的舉(ju) 措並沒有錯,但要適度。史書(shu) 上記載商鞅變法的弊病時說:“衛鞅內(nei) 刻刀鋸之刑,外深鐵铖之誅,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yu) 道者被刑,一日臨(lin) 渭而論囚者七百餘(yu) 人,號哭之聲動於(yu) 天地”,說明他用法確實有不當之處。為(wei) 了顯示自己的威嚴(yan) ,秦始皇兼容戰國時期各國的專(zhuan) 任刑罰,采用比商鞅更為(wei) 嚴(yan) 酷的刑罰來懲治民眾(zhong) 。除連坐外,還用腰斬、大辟、抽脅、鑊亨等殘酷手段,應有盡有,更為(wei) 殘暴,以致造成“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和“天下愁怨,潰而叛之”的狀況。後人對商鞅變法曾作過中肯的評價(jia) :若“使衛鞅施寬平之法,加之以恩,申之以信”,則他本人不至於(yu) 受刑法所累,被車裂而亡。這實際上是在說法治要同德治相結合。法治要抓大事,不宜抓很多具體(ti) 小事,連“棄灰於(yu) 道者”都要被刑,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必然不能長久,這是秦短命而亡的一個(ge) 重要原因。

  其三,民力財力之耗竭。秦始皇為(wei) 了顯示自己有“居中馭外”之能力,廣建宮室、修築長城,修治馳道。從(cong) 國家需要看,這些建設當然有其正麵的作用。但是,就當時實際情況而言,建設過於(yu) 急進,使當時的民眾(zhong) 不足以應付,形成財力困境和各種徭役之煩。秦末的動亂(luan) 也就是因為(wei) 秦法過嚴(yan) ,徭役過重,人心怨憤。役卒們(men) 在服役途中遇雨,必逾期,而“逾期皆當斬首”。因此,陳勝吳廣振臂一呼,天下響應。

  其四,迷信自己之危害。秦始皇還到處求仙,迷信神靈,多次巡行“天下”。封禪是一種表示帝王受命有天下的典禮,中國曆史上第一個(ge) 真正舉(ju) 行封禪大典、登頂泰山封禪的就是秦始皇。他巡狩郡縣,聲稱“六合之內(nei) ,皇帝之土”,以“人跡所至,無不臣服”的刻石來頌揚個(ge) 人的功德,隨意耗竭民意,內(nei) 興(xing) 功夫,外事四方,結果弄得海內(nei) 困窘,民怨沸騰。秦始皇對於(yu) 自己的迷信達到無以複加的地步,最終也害了自己。他在最後一次出巡時,竟未事先召喚長子扶蘇守國,以固根本。當他身死邊疆時,就引起了權臣肆意操縱、殺長立幼、謀奪皇權的連鎖反應,中央政府立即陷於(yu) 癱瘓的地步,最後導致秦帝國全麵崩潰。這也不能不說是一個(ge) 嚴(yan) 重的教訓。

  其五,遺民報複之嚴(yan) 重。秦統一不久,對於(yu) 六國舊地與(yu) 舊時的遺民,沒有足夠的警惕。隻將他們(men) 安置在鹹陽附近。六國貴族不服秦之新政,伺機報複、圖謀複國。當國家出現風吹草動時,包括那些舊時代的貴族和一部分新型的富有者就聯合起來進行反叛。所以,秦初遷徒天下豪富於(yu) 關(guan) 中也就成了製造亂(luan) 相的一個(ge) 內(nei) 因。當政治危機出現時,及時對自身的錯誤作出深刻的反省、糾正、調整和改革,製定新的策略,是轉危為(wei) 安的良方。這是最聰明的做法,必須有大智大勇的胸懷。可惜秦朝失去了這個(ge) 能力。唐朝的魏征總結說:“怨不在天,可畏惟人”,說明人民是個(ge) 決(jue) 定因素。換言之,民眾(zhong) 的意誌決(jue) 定政權安危,是存亡的根本。

  “通古今之變”的事實告訴人們(men) ,要尊重曆史,不僅(jin) 要隻看到曆史的輝煌,更要看重曆史的教訓。而且,要抓主要問題,不要被次要問題所迷惑。要抓本質、抓主流,學古是為(wei) 了今用,這是“通古今之變”的最重要涵義(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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