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級政府將推“收費清單”
發稿時間:2015-06-09 00:00:00
繼“權力清單”之後,中央和省級政府將向社會(hui) 公開“收費清單”。《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我國正在全國範圍內(nei) 清理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jia) 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將於(yu) 今年三季度由中央和省兩(liang) 級政府編製目錄清單,並向社會(hui) 公布。每年一萬(wan) 多億(yi) 元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將進一步走向透明化,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據悉,中央部門目前正對本部門、本係統、所屬單位、主管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及舉(ju) 辦企業(ye) 的收費進行全麵清理,9月底前公布取消、調整和規範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的政策措施,編製並公布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基金目錄清單。
省級政府同時開展本地區收費基金清理規範工作,由省級政府公布取消、調整和規範本地區收費基金的政策措施,並於(yu) 8月底前公布省級收費目錄清單。
據悉,行政事業(ye) 性收費包括行政管理收費、資源收費、證照收費、檢驗檢測收費、考試收費、懲罰性收費等。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為(wei) 支持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ye) 發展,在特定行業(ye) 和領域征收的具有專(zhuan) 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全國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收入6209億(yi) 元。其中中央收入435億(yi) 元,地方收入5774億(yi) 元。2014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7883億(yi) 元。其中中央收入2319億(yi) 元,地方收入5564億(yi) 元。也就是說,去年全國僅(jin) 行政事業(ye) 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兩(liang) 項收費收入就逾1.4萬(wan) 億(yi) 元。
“公開是走向收費良性治理的第一步,也是關(guan) 鍵一步,公共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涉及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對其進行良好治理至關(guan) 緊要。隻有公眾(zhong) 了解了繳費有哪些項目,為(wei) 什麽(me) 收費,收費用於(yu) 何處,才能判斷其合理性。”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方麵我們(men) 過去做了一些努力,效果一直不太好。此次公布收費清單是最新的一次努力,力度比過去大,範圍比過去廣,應該點讚。但是要認識到,最重要的不是發文,而是貫徹落實。”
事實上,公開“收費清單”隻是全國範圍內(nei) 全麵清理規範收費基金的內(nei) 容之一。此外,有關(guan) 部門還將堅決(jue) 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嚴(yan) 格落實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和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對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進行分類清理規範;清理規範強製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整頓規範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收費;加強收費監管等。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介紹道,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已組成收費清理改革組,加強督促檢查。收費清理改革組將加強清理規範工作的考核,對不按要求落實清理規範工作、不如實清理及隱瞞不報收費情況的,要嚴(yan) 肅問責。同時,地方各級政府及時製定出台收費清理改革的具體(ti) 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成果形式,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
戴柏華表示,經過多年清理,收費大幅削減、規範性明顯提高。2013年以來,中央層麵累計取消、停征、減免了420項行政事業(ye) 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每年減輕企業(ye) 和個(ge) 人負擔約920億(yi) 元。地方層麵也取消減免了一大批本地區設立的收費項目。據統計,僅(jin) 2014年各省(區、市)累計取消收費就超過600項。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區和領域仍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有的地方和部門在製度規定之外違規設立收費基金項目,有些國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在一些地方變換名目繼續收取。有些屬於(yu) 應由政府部門向公民、法人無償(chang) 提供的普遍公共服務,卻向服務對象收取費用。此外,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項目多、收費額高。有的地方僅(jin) 建設領域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就超過20項。這些中介服務具有強製性,其壟斷經營加重了企業(ye) 負擔,甚至成為(wei) 腐敗滋生的土壤。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清理規範收費基金的經濟意義(yi) 有兩(liang) 個(ge) :第一,這是一個(ge) 長效機製,在經濟發展當中,企業(ye) 需要向國家繳什麽(me) 稅,交什麽(me) 費,都應該是清晰的,企業(ye) 負擔應該合理,要給企業(ye) 投資和經營營造良好的製度環境;第二,我國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減費,清理不合理的收費,和其他經濟政策是配套的,與(yu) 減少行政審批、推進稅製改革是聯係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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