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取消企業發行外債額度審批
發稿時間:2015-05-21 00:00:00
記者20日從(cong) 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企業(ye) 發行外債(zhai) 的額度審批等1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同時將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等1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wei) 政府內(nei) 部審批事項。
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jue) 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以下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企業(ye) 發行外債(zhai) 的額度審批;2.資源綜合利用企業(ye) (含電廠)認定;3.基本建立現代企業(ye) 製度特大型企業(ye) 集團(不含外商投資企業(ye) )的發展建設規劃審批;4.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審批;5.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年度計劃審批;6.發展滯緩或主導產(chan) 業(ye) 衰退比較明顯的老工業(ye) 城市界定;7.享受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ye) 和國家規劃布局內(nei) 重點軟件企業(ye) 的認定;8.食鹽生產(chan) 限額年度計劃審批;9.食鹽分配調撥計劃和幹線運輸計劃審批;10.天然氣商品量分配計劃審批。
以下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wei) 政府內(nei) 部審批事項:1.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2.對借用外債(zhai) 規模的管理;3.國家企業(ye) (集團)技術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認定;4.重要行業(ye) 、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點地區的發展建設規劃、專(zhuan) 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5.全國研究生招生總量、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總量及分地區分部門招生計劃審批;6.地方定價(jia) 目錄審定;7.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審批;8.中央預算內(nei) 投資年度計劃審批;9.全國及分地區人口計劃審批;10.卷煙生產(chan) 限額年度計劃審批。
同時,將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政府專(zhuan) 項資金使用審批”的子項1“編製下達財政預算內(nei) 以工代賑年度計劃審批”、子項2“產(chan) 業(ye) 技術研發資金審批”、子項3“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審批”、子項4“循環經濟發展專(zhuan) 項資金審批”、子項5“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審批”、子項7“節能產(chan) 品惠民工程審批”、子項9“資源枯竭城市界定”,調整為(wei) 其他權力事項。這些需要進一步改革和規範的其他權力事項,將隨著簡政放權和依法行政的推進,結合製定國務院部門權力清單,進一步研究、清理和規範。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