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例
發稿時間:2018-09-20 14:40:1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李 實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在論述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發展的戰略安排時,提出了從(cong) 2020年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明顯提高的目標要求。對於(yu) 在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進而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行進的中國來說,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逐步成為(wei) 一個(ge) 以中等收入群體(ti) 為(wei) 主的社會(hui) 具有重要意義(yi) 。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提高,意味著收入分配狀況持續改善、經濟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ti) 人民,意味著實現到本世紀中葉“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的目標具有更加堅實的基礎。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需要在以下幾方麵作出不懈努力。
保持經濟增長速度。根據我們(men) 的測算,我國經濟增長速度隻有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才會(hui) 穩定提高;如果經濟增長速度低於(yu) 世界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就會(hui) 下降。因此,保持必要的經濟增長速度,努力實現經濟社會(hui) 持續健康發展,對於(yu) 提高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具有基礎性作用。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中等收入群體(ti) 比例的提高不僅(jin) 依賴於(yu) 居民收入增長,還依賴於(yu) 收入分配狀況的改善。從(cong) 2008年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出現了縮小勢頭,這主要歸功於(yu) 城鄉(xiang) 之間居民收入差距的縮小。應繼續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ti) 製機製,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為(wei) 持續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提供製度保障。
進一步完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我國現有的中等收入群體(ti) 數量尚不夠穩定,他們(men) 中一些人的收入可能因工作變動、失業(ye) 、家庭變故等不確定因素而受到嚴(yan) 重影響,甚至成為(wei) 低收入者。對此,要加強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製的要求,全麵建成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防止社會(hui) 成員因疾病、失業(ye) 、家庭變故、年老等陷入生活困境。
大力培養(yang)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新生力量。隨著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將會(hui) 有越來越多目前屬於(yu) 低收入群體(ti) 的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這些人包括農(nong) 民工、小微企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和個(ge) 體(ti) 經營者、低工資就業(ye) 者、農(nong) 村多種經營者、鄉(xiang) 鎮企業(ye) 工人等。特別是城鎮中的農(nong) 民工,他們(men) 的數量已占到城鎮就業(ye) 人員的1/3左右,最有潛力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應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積極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強政策扶持,促使其就業(ye) 保持穩定、職業(ye) 不斷升級、技能不斷提高,享受到與(yu) 城鎮職工相同的社會(hui) 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努力幫助他們(men) 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
總之,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需要穩定的社會(hui) 人群基礎,中等收入群體(ti) 無疑是這個(ge) 人群的主體(ti) 成員。在全麵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圍繞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積極推進製度改革和政策創新。
(作者為(wei) 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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