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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4部門負責人及專家接受采訪時表示——不必擔心社保征收改革增加企業負擔

發稿時間:2018-09-20 14:08:07   來源:經濟日報  

  社會(hui) 保障事關(guan) 億(yi) 萬(wan) 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當前我國正在推進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統一社會(hui) 保險費的征收主體(ti) 、提高征收效率,受到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及專(zhuan) 家認為(wei) ,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目的不是為(wei) 了追求社保收入增長,而是通過改革,提高社會(hui) 保險資金征管效率,社保征收改革總體(ti) 上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負擔——

  根據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等各項社會(hui) 保險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有企業(ye) 擔心,征收改革後,會(hui) 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負擔?未來相關(guan) 部門還將采取哪些具體(ti) 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ye) 成本?針對相關(guan) 問題,9月19日,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4部門相關(guan) 負責人及專(zhuan) 家。

  整體(ti) 降費空間更大

  社會(hui) 保障事關(guan) 億(yi) 萬(wan) 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當前我國正在推進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統一社會(hui) 保險費的征收主體(ti) 、提高征收效率,受到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

  為(wei) 何要在此時進行社保征收改革?有關(guan) 負責人解釋說,中央作出的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是完善社會(hui) 保險管理體(ti) 製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於(yu) 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範征繳管理,提高征繳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優(you) 化繳費服務,增強參保繳費人獲得感,實現社會(hui) 保險資金安全、可持續增長,為(wei) 降低社保費率創造條件。

  2017年,國務院委托中國社科院成立專(zhuan) 家組,對我國社保費征繳體(ti) 製進行綜合評估。專(zhuan) 家組認為(wei) :稅務部門征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能實施稅費協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執法更規範的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同時,將社保部門及其經辦機構從(cong) 繁重的征收任務中解脫出來,能夠更加聚焦主業(ye) ,集中精力把參保擴麵、參保登記、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hui) 理事長樓繼偉(wei) 近日指出,原先的社保管理體(ti) 製、社保費征管方式存在不公平、不可持續之處,合規交費的企業(ye) 反而吃虧(kui) 。改由稅務部門征收後,公平性和可持續性都會(hui) 提高,如此才能有條件在統籌精算的基礎上適當降費,並實現精算平衡。

  “社保費劃轉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後,在征管能力增強的基礎上,社保費能夠實現應收盡收、應保盡保,這樣才能為(wei) 整體(ti) 降低費率爭(zheng) 取更大空間。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對於(yu) 依法繳費的企業(ye) 來講,稅務部門征收後,社保費會(hui) 逐步實現合理下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認為(wei) 。

  專(zhuan) 家認為(wei) ,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其主要目的不是為(wei) 了追求社保費收入的一時高增長,而是通過改革,提高社會(hui) 保險資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構建起職責清晰、流程順暢、征管規範、協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會(hui) 保險費征繳體(ti) 製機製,實現社保資金長遠的安全、均衡和可持續增長。此舉(ju) 將有利於(yu) 為(wei) 提高社會(hui) 保險費統籌層次、研究推進適時降低繳費比率、全麵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等奠定良好基礎。

  改革處於(yu) 準備階段

  社會(hui) 保險費實行稅務征收後,會(hui) 不會(hui) 增加繳費負擔,是廣大企業(ye) 目前最為(wei) 關(guan) 心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已有超過一半省份由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地征收社保費。總體(ti) 上看,稅務部門征收社保費的地區,費基逐年做實、費率穩中有降、收入平穩增長。比如,廣東(dong) 省江門市自2005年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後,努力做實繳費基數、促進參保擴麵,收入平穩增長。2005年至2017年,該市養(yang) 老保險費繳費戶數年均增長8.6%,繳費人數年均增長7.2%,人均繳費基數年均增長14%,社保費收入年均增長為(wei) 17.8%。同時,該市費率由劃轉前的17%,逐步降低至13%。

  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明確要求,“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嚴(yan) 禁自行對企業(ye) 曆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當前,各地征收體(ti) 製改革工作正處於(yu) 準備階段,社保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著力於(yu) 做好銜接工作,積極建立數據共享平台,並在改革工作中堅持隻變更征收主體(ti) ,原有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的基本原則。

  按照國家規定,目前,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用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或本單位職工個(ge) 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繳費的基數為(wei) 本人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yu) 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

  社保基金將平穩運行

  有關(guan) 負責人強調,統一社保費征收主體(ti) ,將提高社保費征收效率,有利於(yu) 促進各類企業(ye) 職工參保繳費,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為(wei) 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減輕企業(ye) 及職工繳費負擔創造有利條件。按照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將認真進行分析測算,抓緊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ti) 上不增加企業(ye) 負擔的政策措施。

  社保費率如進一步降低,是否會(hui) 影響到社保基金運行?從(cong) 各項社保基金運行情況看,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餘(yu) 分別為(wei) 47264億(yi) 元、17392億(yi) 元、5712億(yi) 元、1734億(yi) 元、558億(yi) 元,各項社會(hui) 保險基金總體(ti) 運行平穩。

  從(cong) 2016年開始,我國實行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初衷就是為(wei) 了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ye) 成本,增強企業(ye) 活力,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在現行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yang) 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

  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目前,各地稅務、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衛生健康、醫保等相關(guan) 部門,正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開展征管職責劃轉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征管職責劃轉後,各相關(guan) 部門將進一步密切協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完善相關(guan) 配套製度,規範提升社會(hui) 保險費征管水平;將進一步優(you) 化繳費流程、拓寬繳費渠道,聯合探索關(guan) 聯業(ye) 務“一站式”辦理方式,以提高繳費便利度,提升繳費人獲得感和滿意度。(記者 韓秉誌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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