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改革社會保險費征收體製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9-19 13:21:15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記者:黨(dang) 的十九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了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明確將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等各項社會(hui) 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國務院也下發文件,要求從(cong) 2019年1月1日起實行。今年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五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hui) ,對相關(guan) 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請您介紹一下中央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體(ti) 製改革的重大意義(yi) 。

  答:中央作出的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是完善社會(hui) 保險管理體(ti) 製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於(yu) 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範征繳管理,提高征繳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優(you) 化繳費服務,增強參保繳費人獲得感,實現社會(hui) 保險資金安全、可持續增長,為(wei) 降低社保費率創造條件;有利於(yu) 進一步深化社會(hui) 保險製度改革,更好地確保發放、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利益;有利於(yu) 為(wei)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奠定良好基礎。

  記者:當前我國各項社保基金運行情況如何?

  答: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餘(yu) 分別為(wei) 47264億(yi) 元、17392億(yi) 元、5712億(yi) 元、1734億(yi) 元、558億(yi) 元,各項社會(hui) 保險基金總體(ti) 運行平穩。

  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在現行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yang) 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重點緩解少數困難省份的基金收支壓力,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記者:最近,一些企業(ye) 擔心,實行稅務征收會(hui) 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負擔?

  答:根據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社會(hui) 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上明確要求,“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嚴(yan) 禁自行對企業(ye) 曆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當前各地征收體(ti) 製改革工作正處於(yu) 準備階段,社保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著力於(yu) 做好銜接工作,積極建立數據共享平台,並在改革工作中堅持隻變更征收主體(ti) ,原有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的基本原則。

  為(wei) 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一是進行社會(hui) 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改革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對賬機製。遵循弄清接好曆史欠費賬目,不自行組織開展清欠工作的原則,穩妥處理好曆史欠費問題,確保平穩有序實施征管職責劃轉。二是已負責征收社會(hui) 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guan) ,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穩。三是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堅決(jue) 糾正和嚴(yan) 肅查處。

  記者:為(wei) 進一步降低企業(ye) 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相關(guan) 部門還將采取哪些具體(ti) 措施?

  答:統一社保費征收主體(ti) ,將提高社保費征收效率,有利於(yu) 促進各類企業(ye) 職工參保繳費,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上述改革將為(wei) 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減輕企業(ye) 及職工繳費負擔創造有利條件。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我們(men) 將認真進行分析測算,抓緊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ti) 上不增加企業(ye) 負擔的政策措施。

  記者:社會(hui) 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後,如何加強部門合作,優(you) 化繳費服務?

  答:目前,各地稅務、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衛生健康、醫保等相關(guan) 部門,正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開展征管職責劃轉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征管職責劃轉後,各相關(guan) 部門將進一步密切協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完善相關(guan) 配套製度,規範提升社會(hui) 保險費征管水平;將進一步優(you) 化繳費流程、拓寬繳費渠道,聯合探索關(guan) 聯業(ye) 務“一站式”辦理方式,切實降低繳費成本,提高繳費便利度,提升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