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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稅立法正有條不紊地推進

發稿時間:2015-03-16 00:00:00  

      “做好環保稅立法工作”寫(xie) 入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日前在“全麵加強環境保護”為(wei) 主題的記者會(hui) 上提及“環保稅立法”時稱,不少清潔生產(chan) 技術、治理手段的紅利沒有釋放出來,是由於(yu) 環保政策沒有跟經濟政策和發展政策實現深度融合。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中國環保行業(ye) 麵臨(lin) 投資資金、監管力度雙重不足,嚴(yan) 峻的環境形勢下,迫切需要運用稅收,調節發展和保護的關(guan) 係,透過市場機製來分配環境資源。
 
  行政幹預難解治汙困局
 
  征收環保稅,是把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hui) 成本,內(nei) 化到生產(chan) 成本和市場價(jia) 格中去,再通過市場機製來分配環境資源的一種經濟手段。
 
  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接受采訪稱,環保稅立法先行,是利用市場機製保護環境的重要舉(ju) 措,也是落實新環保法確立的“汙染者當責”原則的具體(ti) 製度安排。
 
  盡管我國環境保護製度對遏製環境汙染起到一定作用,但總體(ti) 效果不甚理想。業(ye) 內(nei) 測算,2013年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四項指標為(wei) 主的全國排汙費應征收總額是575億(yi) 元,但當年實際征收216億(yi) 元,不足應征收總額的40%。
 
  截至目前,中國尚未設立專(zhuan) 門的環保稅種。有關(guan) 專(zhuan) 家指出,現行的排汙收費政策,征收標準偏低、範圍過窄,且征收不力,單純依靠行政幹預不足以解決(jue) 現階段的汙染問題。
 
  國家環境谘詢委員會(hui) 委員、國務院參事室當代綠色經濟研究中心顧問孫佑海認為(wei) ,征收環保稅,對提高汙染者違法成本、減輕社會(hui) 治理汙染負擔、籌集環境保護資金起到積極作用。
 
  “通過稅收,把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hui) 成本,內(nei) 化到生產(chan) 成本和市場價(jia) 格中去,再通過市場機製來分配環境資源。”他接受采訪說。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指出,在中國,迫切需要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環保稅的開征,取代現有針對排汙的行政性收費,將其與(yu) 部門利益脫鉤,以及更加規範地使用稅收收入。
 
  亟待稅收撬動清潔生產(chan)
 
  國際經驗表明,環保稅的征收,可改變成本收益比,迫使其重新評估本企業(ye) 的資源配置效率;同時環保稅也對其他企業(ye) 的經濟決(jue) 策和行為(wei) 選擇產(chan) 生了影響。
 
  據不完全統計,歐盟、美國、澳大利亞(ya) 、荷蘭(lan) 、波蘭(lan) 、意大利、加拿大、愛爾蘭(lan) 、芬蘭(lan) 等發達國家都曾使用稅收手段,改善環境汙染,主要稅種涵蓋大氣汙染稅、水汙染稅、噪聲稅、固體(ti) 廢物稅和垃圾稅等類別。
 
  賈康說,征收環保稅,將有助於(yu) 轉變環境保護行政機製為(wei) 主的理念,解決(jue) 製約中國環保行業(ye) 發展投資資金不足、監管力度不足等問題。
 
  “征收環保稅,不僅(jin) 是環保產(chan) 業(ye) 的利好,也為(wei) 更寬泛的綠色產(chan) 業(ye) 提供更多機會(hui) 。”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行動機構學術顧問藍虹接受采訪時說。
 
  她舉(ju) 例,國外的碳稅增加了化石能源的成本,在固定的市場需求下,意味著新能源相對便宜。通過環保稅的調節,將需求引向生產(chan) 過程更加清潔的產(chan) 品,是經濟新常態的增長點。
 
  《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完善資源稅費製度”,包括全麵改革資源稅以及積極推進環保稅費改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的全麵深化改革措施中,也包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業(ye) 內(nei) 認為(wei) ,環保稅就是利用市場機製保護環境的重要舉(ju) 措。給環保稅立法,則為(wei) 市場機製治汙提供保障。據了解,2011年12月,財政部同意適時開征環保稅。2013年12月,環保稅方案已上報至國務院,正按程序審核中。
 
  建議環保稅收環保用
 
  權威人士表示,該法草案初稿在形成前,共有三個(ge) 備選方案。中選的方案,是將市場主體(ti) 的環境汙染成本消化到市場價(jia) 格之中,即把成本變成稅率,最終實現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目的,同時按照“誰汙染,誰繳稅”的原則,不增加企業(ye) 負擔。
 
  據悉,國家有關(guan) 部委在2014年組成專(zhuan) 班研究製定“環保稅法”,已提出建議稿草案。孫佑海介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等部門目前已把“環境保護稅法”的草案上報國務院法製辦。草案將征收範圍,基本定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粉塵、氨氮。
 
  “這是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有關(guan) 部門意見也一致。”孫佑海說,對排放的這些汙染物征稅,通過控製稅率的方式,可征集到足夠額度的資金用於(yu) 環保投資;同時以稅收的模式,將有力地提升相關(guan) 款項的征收效率和執法力度。
 
  然而,建議稿草案在稅收用途上也存在一些分歧,在國務院法製辦的辦文環節中,已超過一年。環保部希望將稅收全部用於(yu) 以汙染防治為(wei) 中心環境保護工作;財政部則認為(wei) ,稅收與(yu) 收費有本質不同,未來的環境保護稅收,應當由國家根據我國經濟和社會(hui) 的發展情況,進行分配使用,不僅(jin) 僅(jin) 用於(yu) 環境保護。
 
  孫佑海認為(wei)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征收上來的稅款,應全部用於(yu) 環境保護領域,他還建議要繼續完善和落實支持節能環保與(yu) 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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