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新個稅法分3階段實施 國慶前為過渡期
發稿時間:2018-09-12 14:16:05 來源:人民日報
為(wei) 確保個(ge) 人所得稅改革過渡期政策落實到位,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稅務部門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聚焦政策宣傳(chuan) 、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三大核心任務,切實加強對下指導和績效考評,堅決(jue) 貫徹落實好過渡期政策,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據悉,新修訂的《個(ge) 人所得稅法》實施分為(wei) 三個(ge) 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為(wei) 過渡期政策準備階段;第二階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為(wei) 過渡期政策執行以及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以下簡稱“新稅製”)實施準備階段;第三階段,2019年1月1日起為(wei) 新稅製全麵實施階段。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內(nei) ,工資、薪金所得將先行執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並適用新稅率表,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生產(chan) 經營所得、企事業(ye) 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也將適用新的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稅務係統內(nei) 部和麵向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的培訓、輔導,使廣大稅務幹部深入領會(hui) 過渡期政策核心要義(yi) ,熟練掌握政策規定,幫助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理解好、運用好、執行好過渡期政策。同時,各地要合理調配辦稅服務廳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資源,暢通涉稅谘詢渠道,落實好首問責任製,快速回應納稅人關(guan) 切的熱點問題,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提高納稅服務投訴辦理效率,對納稅服務投訴即時辦理、限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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