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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不應搞一刀切

發稿時間:2018-09-03 22:20:4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張丙宣

  當前,各地積極探索推進“放管服”改革,並已取得了很大成績。在肯定各地探索成績與(yu) 經驗的基礎上,我們(men) 也應該正視改革遇到的深層次問題與(yu) 挑戰,並采取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一是繼續完善數字平台治理,建立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數字平台治理體(ti) 製。二是統籌協調整體(ti) 設計,變“多個(ge) 環節”為(wei) “一件事”。三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使“放管服”改革得以持續和深化。四是個(ge) 別地方還需進一步克服部門本位主義(yi) 。

  為(wei) 全麵深化“放管服”改革,2018年5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2018年6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在肯定各地探索成績與(yu) 經驗的基礎上,我們(men) 也應該正視改革遇到的深層次問題與(yu) 挑戰,並采取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

  繼續完善數字平台治理體(ti) 製。“放管服”改革的深化,需要全麵打破信息孤島、打通數據壁壘,實現政府部門間數據共享,建立強大的數字平台,推動政府的數字化轉型。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關(guan) 鍵是建立和完善數字平台的治理體(ti) 製。

  在“放管服”改革中,為(wei) 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按照上級要求跑出速度,各地積極利用信息通信技術,讓數據代人“跑”,但也暴露了數字平台及其治理體(ti) 製的問題。首先,縣級職能部門各業(ye) 務係統十分複雜,有些是國家部委的,有些是省廳垂直的,有些是地市的,縣級隻有使用權,沒有權力打通係統。但是,開放倒逼式改革迫使個(ge) 別縣級部門私下打通,並且碰到了數據標準不一致的難題。其次,“數據空轉”。在多個(ge) 辦事係統和平台尚未完全打通的情況下,數據需要在業(ye) 務係統之間、業(ye) 務係統與(yu) 受理平台之間多次重新輸入,無效的“數據空轉”增加了基層的壓力。再次,“跑量”問題。為(wei) “跑”出數量,之前即辦的事項,現在需要通過規範化的“一窗受理”,辦理時間可能反而比改革前更長。最後,個(ge) 別部門觀念尚未扭轉,仍把數據看成部門的“私產(chan) ”,要求把數據遷到上級部門,不允許下級保留數據,同時設置應用開放的壁壘,一定程度上造成“平台不平”“台台不通”。

  如何設計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數字平台治理體(ti) 製,是現代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為(wei) 全麵深化“放管服”改革,必須將數字平台的治理體(ti) 製納入國家改革發展的重要議程。首先,推進數據共享法治化。把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從(cong) 技術層麵實現政府公共數據的規範化、標準化,從(cong) 法律法規層麵保障數據的開放共享,從(cong) 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原則、共享平台的治理、數據開放負麵清單、數據開放的標準和風險評估等方麵,促進政府數據的開發利用。其次,應該牢牢抓住當前機構改革的窗口期,順勢破解諸如“信息孤島”問題、數字型政府建設問題等關(guan) 鍵領域難啃的“硬骨頭”。

  統籌協調整體(ti) 設計好“一件事”。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深入,涉及單個(ge) 部門的、容易改革的基本上都改完了,難啃的“骨頭”往往涉及多個(ge) 部門、多個(ge) 層級、多個(ge) 地區,把“多個(ge) 環節”變為(wei) “一件事”是將“放管服”改革推向縱深的關(guan) 鍵步驟。

  民生“關(guan) 鍵小事”往往涉及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且形成串聯的辦事流程。譬如,一個(ge) 正常的死亡證明,辦理流程至少包括以下6個(ge) 環節:先到村(居)委會(hui) 開死亡證明、醫院接受死因調查、派出所注銷戶口、鄉(xiang) 鎮(街道)辦理殯葬事項、殯葬所火化、憑各種證明到各個(ge) 部門辦理遺產(chan) 處置等。有時,不同部門之間還互為(wei) 前置條件,群眾(zhong) 體(ti) 驗滿意度不高。諸如此類民生問題,需考慮如何變“多環節”為(wei) “一件事”?在更廣的領域內(nei) ,如何持續統籌協調整體(ti) 設計,變“多個(ge) 環節”為(wei) “一件事”?

  為(wei) 此,應以需求為(wei) 導向,聚焦企業(ye) 和群眾(zhong) 辦事的難點、政務服務的堵點和痛點,因事製宜,統籌協調整體(ti) 設計變“多個(ge) 環節”為(wei) “一件事”。首先,從(cong) 辦事群眾(zhong) 和企業(ye) 辦成“一件事”的角度,統籌協調、整體(ti) 設計體(ti) 製機製,精簡、整合和重構政府內(nei) 部辦事流程,形成新的辦事標準。其次,實現技術與(yu) 體(ti) 製的相互增效,以問題為(wei) 導向,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綜合性改革。讓數據共享與(yu) 體(ti) 製改革、部門合作同步,讓數據流和業(ye) 務流實時同步,用技術、參數推動部門放權,促進體(ti) 製的精簡高效。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放管服”改革不隻是提高審批效率,還包括事中事後監管的同步跟進。如果事中事後監管不能及時跟進,那麽(me) ,“放管服”改革將難以持續和深化。

  如為(wei) 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有地方要求縣級職能部門人員下沉到鄉(xiang) 鎮(街道)或一線,在鄉(xiang) 鎮(街道)層麵整合縣鄉(xiang) 村三級多部門的資源,建立“四個(ge) 平台”,即綜治工作平台、市場監管平台、綜合執法平台、便民服務平台。然而,“四個(ge) 平台”運行的事中事後監管依然乏力。因為(wei) 縣級職能部門不願下沉人員,譬如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為(wei) 人員大量下沉減少了縣局能夠動用的執法力量,直接削弱了縣局的權力。也有部門認為(wei) 沒必要下沉人員,尤其是經濟實力比較弱,企業(ye) 較少的鄉(xiang) 鎮。還有部分縣局無人可下,如果每個(ge) 鄉(xiang) 鎮都下沉人員,那麽(me) ,縣局基本就空了。人員下沉後,部門如何培訓、屬地管好用好下沉人員,仍是個(ge) 問題。

  為(wei) 此,在繼續加大縣級職能部門人員下沉的基礎上,還應該擴大中心鎮執法監管的覆蓋麵,允許中心鎮的綜合行政執法或市場監管平台覆蓋周邊經濟不太發達、社會(hui) 問題並不複雜的鄉(xiang) 鎮。創新監管機製,除了采取事前預警、雙告知製度、雙隨機抽查、退出機製、部門聯合檢查機製等,還需要建立行政監管、風險監測、信用管理、行業(ye) 自律及社會(hui) 監督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ti) 係,建立責任追溯製度、失信聯合懲戒製度,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和科學有效的監管機製。

  個(ge) 別地方還需進一步克服部門本位主義(yi) 。“放管服”改革在本質上是一場政府的自我革命。改革雖然取得了豐(feng) 碩成果,然而,個(ge) 別地方依然受到部門本位主義(yi) 和官僚主義(yi) 的困擾。不少部門考慮的不是方便群眾(zhong) 和企業(ye) ,而是考慮部門的利益,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甚至是鞏固部門的權力。部門本位主義(yi) 突出表現為(wei) :上級部門不允許下級減材料、減前置,生怕基層政府給自己捅婁子;部門甚至運用考核來抑製基層的自我改革。

  為(wei)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必須克服部門本位主義(yi)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站在辦事群眾(zhong) 和企業(ye) 的角度,進行刀刃向內(nei) 的自我革命,不斷提高群眾(zhong) 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改革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須鼓勵和允許不同地方進行差別化探索。全麵深化改革任務越重,越要重視基層探索實踐。

  為(wei) 此,應該分類施策,設立試點,鼓勵基層創新,積極肯定、采納基層的有效做法、管用經驗。“放管服”改革不應搞一刀切。首先,對改革走在前麵的地區和單位,鼓勵接著領跑,在考核上加以鼓勵和支持,按照“隻減項不增項”的原則,探索比省級標準更精簡的標準,促使標準的持續更新。其次,對改革進展較慢的地區,嚴(yan) 格要求按省級統一標準辦事。最後,建立容錯免責機製,消除敢想不敢幹、想幹怕擔責的擔心和顧慮,繼續推動一批“堵點、痛點、難點、熱點”問題的解決(j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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