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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將打包審批路條各地都爭火電建設規模

發稿時間:2014-06-12 00:00:00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國家能源局將改變逐個(ge) 項目下發“路條”的方式,通過編製電源規劃,測算地區電力電量平衡,核定火電建設總規模,優(you) 選火電備選項目,按年度下發分地區的火電建設規劃實施方案。地方政府依據能源局下發的規模,布局本地電源項目。

  對於(yu) 苦於(yu) 跑項目、跑審批的地方政府和企業(ye) 而言,這一變革含金量極高,他們(men) 也將獲得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在今年4月電力規劃發展論壇上,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副司長何永健就曾透露,國家將簡化項目審批程序,編製未來5-7年的發展規劃。省級規劃將采取年度審批的方式,相當於(yu) 一次性“打包”審批路條,實現規劃代替“路條”。具有良好節能減排效益和民生效應的清潔煤電項目,可以單獨列出。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改革火電審批方式、製定年度建設規模的工作今年初就已經啟動,但具體(ti) 建設規模遲遲未定。在這一期間,各地發改委一直在與(yu) 國家能源局溝通,均希望為(wei) 所在省份多爭(zheng) 取一些規模。

  目前,2014年建設規模已經確定,各省正在研究本地建設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個(ge) 別省份提出優(you) 先將違規項目納入盤子的思路,解決(jue) “未批先建”火電項目的身份問題。

  中電聯電力專(zhuan) 家王永幹說:“2008年之前,在全國電力裝機不足的情況下,為(wei) 解決(jue) 缺電問題,一些違規發電項目得以建設、投產(chan) ,並為(wei) 地方解決(jue) 了缺電問題。但基於(yu) 違規建設的事實,做出審批決(jue) 定的地方政府應該承擔一定責任,不能推脫。否則,未批先建將擾亂(luan) 電力市場。”

  為(wei) 解決(jue) 這一曆史問題,2013年6月國家能源局曾下發文件,啟動符合產(chan) 業(ye) 政策的60萬(wan) 千瓦級未核準建設火電項目核準工作,為(wei) 違規建設項目正名。當期共有8家未核準建設火電機組,裝機規模794萬(wan) 千瓦列入核準計劃。

  除列入能源局名錄中的項目外,地方政府希望借此次審批改革的機會(hui) 重新為(wei) 本地違規項目正名。但這又可能帶來新的違規建設風潮,擾亂(luan) 火電項目建設的秩序。(編輯肖欣欣孫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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