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測如何為教育把好脈
發稿時間:2018-08-20 14:05:27 來源:光明日報
我國首份《中國義(yi) 務教育質量監測結果報告》的發布,是繼我國義(yi) 務教育質量監測製度建立以後,我國教育質量監測曆史上又一件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的事件。為(wei) 進一步發揮監測結果對促進教育質量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作用,在今後的工作中需特別加強一係列製度建設。
教育領域要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關(guan) 鍵任務之一是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在過去幾年,各級政府在教育行政管理改革方麵做了大量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但一些體(ti) 製性的“頑疾”仍然存在,一些地區對國家教育政策的落實不到位且長期沒有引起重視。如國家義(yi) 務教育質量監測數據顯示,我國八年級體(ti) 育周課時數不達標的學校占比達到60.8%,藝術周課時數不達標的學校占比達到90.7%。這說明國家課程方案實施情況還不十分理想,缺少跟蹤,也缺少相關(guan) 的責任追究、獎懲製度以及限期整改製度機製;不僅(jin) 教育係統內(nei) 部缺乏有效監督機製,而且也未建立有效的社會(hui) 監督機製。
長期以來,受傳(chuan) 統計劃經濟思維模式和行政模式的影響,我國教育存在管辦評不分現象,政府職能在一些方麵也存在缺位、越位現象,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和監督辦學的積極性、主動性還未充分調動起來。解決(jue) 上述問題,必須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按照“政府管教育、學校辦教育、社會(hui) 評教育”的原則,實現管辦評分離。構建基礎教育質量監測體(ti) 係,由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對教育質量做出評價(jia) ,是在基礎教育階段推動管辦評分離的重要舉(ju) 措。更重要的是,通過建立健全教育質量監測的報告發布以及基於(yu) 監測結果的約談、問責、獎罰、限期整改等配套製度,能督促政府嚴(yan) 格履行教育職責、督促學校遵照相關(guan) 政策要求規範辦學。
同時,教育質量監測能為(wei) 政府的精細化管理、提升科學管理水平提供重要支撐。教育質量監測不僅(jin) 對學生德智體(ti) 美全麵發展狀況進行測查,而且還對課程開設、教師配備、學科教學等影響義(yi) 務教育質量的相關(guan) 因素進行監測,其對全麵準確把握義(yi) 務教育質量狀況、找準質量提升的著力點提供了科學客觀的數據支撐。同時,通過對不同年份監測數據結果的縱向比較,能及時、準確把握義(yi) 務教育發展的變化趨勢,為(wei) 有關(guan) 教育管理行為(wei) 和教育決(jue) 策提供信息依據,有利於(yu) 更加合理地安排和使用教育經費,更加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教育重大工程項目,更加有效地采取質量改進和幹預措施,從(cong) 而推動教育決(jue) 策由“經驗型”向“科學化”轉型。
為(wei) 充分發揮教育質量監測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建立教育治理體(ti) 係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還要對加強教育質量監測的配套製度建設。
第一,建立教育問責製度,將教育質量監測結果作為(wei) 教育績效考核與(yu) 問責的重要依據。建立基於(yu) 教育質量監測結果的問責製度,將學生的全麵發展狀況作為(wei) 評估政府、領導幹部績效的依據,作為(wei) 上級政府督導下級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內(nei) 容,作為(wei) 組織部門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同時,應當建立獎懲製度,對促進學生德智體(ti) 美全麵發展工作成績突出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門或相關(guan) 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表現不力者,要追究相關(guan) 人員的責任,進行必要的處罰。通過這些舉(ju) 措,能引導、監督、激勵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轉變教育發展方式,最終達到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目的。
第二,建立限期整改製度,對後續改進情況進行持續的跟蹤和評估。限期整改是落實教育質量監測效果的重要環節,應要求相關(guan)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基於(yu) 監測結果列出整改問題清單,製定整改方案,並在規定限期內(nei) 落實。如國家義(yi) 務教育質量監測結果顯示,我國四年級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達到36.5%,八年級達到65.3%,在一些嚴(yan) 重的省份更是高達80%以上。為(wei) 此,有必要對各省、各地市和學校關(guan) 於(yu) 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建立跟蹤評估製度,對限期整改情況進行專(zhuan) 項督導評估,或是通過不同年度的監測分析比較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的縱向變化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預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要予以相應處罰。
第三,建立社會(hui) 監督製度,加強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於(yu) 教育工作的參與(yu) 。教育質量監測的開展和結果發布是周期性的,要實現教育監督監管的常態化,需要吸收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參與(yu) ,建立完善的社會(hui) 監督製度。當前,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教育的知情權不斷增長,社會(hui) 公眾(zhong) 如何參與(yu) 和監督政府管理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應當構建社會(hui) 公眾(zhong) 參與(yu) 教育的機製,一方麵有利於(yu) 實現對學校教育工作的監督,及時對違反相關(guan) 政策規定、違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規律的教育教學行為(wei) 予以曝光和糾正;另一方麵,也有利於(yu) 利用社會(hui) 的優(you) 質資源,支持學校教育工作的開展,多方形成合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麵發展。
(作者:董奇,係北京師範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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