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及監管對策
發稿時間:2014-05-13 00:00:00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呈蓬勃發展態勢。2013年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市場交易規模達53729.8億(yi) 元,同比增長46.8%;“餘(yu) 額寶”、“理財通”等產(chan) 品的快速發展帶動了中國貨幣市場基金高速增長,2014年2月底總規模已超過1.42萬(wan) 億(yi) 元,占社會(hui) 存款1.31%;互聯網金融在借貸領域更是以年均300%的速度增長。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與(yu) 其獨特的優(you) 勢密不可分,與(yu) 傳(chuan) 統金融相比,網絡技術使金融信息和業(ye) 務處理方式更加先進,能為(wei) 客戶提供更自主靈活和方便快捷的金融體(ti) 驗。然而,由於(yu) 目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步伐較快,而相應的監管措施尚未及時配套,互聯網金融風險依然存在。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主要風險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在於(yu) 業(ye) 務技術、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資金融通、價(jia) 格發現、支付清算等,這表明互聯網金融與(yu) 傳(chuan) 統金融同樣會(hui) 具有較大風險,甚至麵臨(lin) 的局部風險遠大於(yu) 傳(chuan) 統金融。
(一)認知風險:對互聯網金融本質認識不清導致投資者風險意識薄弱
互聯網金融沒有改變傳(chuan) 統金融的功能和本質,創新之處在於(yu) 創造了新的業(ye) 務技術、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資金融通、價(jia) 格發現、支付清算等方麵,沒有超越現有金融體(ti) 係範疇。這也說明互聯網金融與(yu) 傳(chuan) 統金融同樣會(hui) 具有較大風險,甚至麵臨(lin) 的局部風險遠大於(yu) 傳(chuan) 統金融。比如,“餘(yu) 額寶”等產(chan) 品直接將收益冠以活期儲(chu) 蓄的若幹倍,忽視了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特征。再如,人人貸(P2P)型網上借貸機構向企業(ye) 發放貸款的行為(wei) 缺乏足夠貸後管理和風險防控措施,導致一部分網貸企業(ye) 因為(wei) 不良貸款不斷積累或突發貸款損失而無法正常運營。然而,由於(yu) 沒有認清互聯網金融本質,很多投資者把互聯網金融當作“救命稻草”,產(chan) 生可能導致係統性風險的“羊群效應”。
(二)監管風險:混業(ye) 經營給分業(ye) 監管帶來挑戰
互聯網環境下的金融業(ye) 務普遍具有跨行業(ye) 、跨部門、業(ye) 務交叉性強等特征。如“餘(yu) 額寶”和“理財通”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國金證券聯合騰訊公司推出“傭(yong) 金寶”;中國平安推出移動支付平台“壹錢包”,而“餘(yu) 額寶”也出現保險版。這形成了銀行業(ye) 務、證券業(ye) 務、保險業(ye) 務以互聯網為(wei) 基礎進行深度融合和交叉的模式。而目前中國金融業(ye) 實行分業(ye) 監管模式,對於(yu) 涉及銀行、券商、基金、保險等多方麵的互聯網金融產(chan) 品,“三會(hui) ”(銀監會(hui) 、保監會(hui) 和證監會(hui) )誰來監管、如何監管以及工信部、公安部等其他相關(guan) 部門如何協調配合,已成為(wei) 現有監管體(ti) 係麵臨(lin) 的巨大挑戰。跨部門監管協調機製尚不成熟、部門間職能不清等方麵問題,導致互聯網金融行業(ye) 還存在很多不規範的領域與(yu) 灰色地帶。如處理不當,既有可能影響金融創新,也有可能帶來監管套利,影響金融秩序穩定。
(三)安全風險:技術漏洞和信用缺失
互聯網金融以互聯網為(wei) 平台,相應的互聯網技術和信用風險應引起足夠重視。首先,互聯網技術風險依然存在。一是由於(yu) 存在互聯網傳(chuan) 輸故障、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等因素,互聯網金融交易麵臨(lin) 網絡癱瘓的技術風險;二是互聯網相關(guan) 技術障礙問題。既有互聯網技術解決(jue) 方案風險,也有互聯網技術支持風險。其次,互聯網金融信用體(ti) 係還需進一步完善。中國目前互聯網金融信用體(ti) 係建設仍處於(yu) 起步階段,尚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客戶身份認定問題。客戶在身份認定上采取非實名製,且缺少對於(yu) 客戶信息安全的保護機製。二是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虛擬化程度高,真實性不易考察驗證。三是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增加反洗錢的難度。
(四)市場風險: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互聯網金融具有一般市場風險的同時還具有特殊市場風險。一是期限錯配風險。“餘(yu) 額寶”、“理財通”等產(chan) 品賬戶是短期的、甚至即時的,而其投資的貨幣市場基金卻是較長時期的,資產(chan) 與(yu) 負債(zhai) 之間存在嚴(yan) 重錯配。二是流動性風險。如“餘(yu) 額寶”、“理財通”等產(chan) 品投資範圍不受限製,可能投資到房地產(chan) 、私募基金等具有相對固定期限的理財產(chan) 品,一旦遇到投資者大量同時撤資,管理方很難提供即時流動性。三是信用風險。由於(yu) P2P等網上借貸機構缺乏信用擔保、違約處置和資本金約束等信用擔保要素,管理方與(yu) 投資者之間合則兩(liang) 利,但遇到風險時則“各自飛”。
(五)外溢風險:衝(chong) 擊傳(chuan) 統金融市場
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已對傳(chuan) 統銀行業(ye) 產(chan) 生一定程度衝(chong) 擊,加劇銀行間競相抬升利率,並改變負債(zhai) 結構。對“餘(yu) 額寶”的熱捧帶動大批互聯網企業(ye) 迅速投身理財服務領域,銀行業(ye) 麵臨(lin) 存款被分流、利差空間被壓縮的風險。一些商業(ye) 銀行開始競相通過上浮存款利率以及調高理財產(chan) 品收益率爭(zheng) 奪客戶資金。同時,銀行活期和定期存款被金融產(chan) 品分流後,個(ge) 人存款減少,企業(ye) 和同業(ye) 存款增加,導致銀行負債(zhai) 結構改變。此外,互聯網金融創新對貨幣市場也有負麵影響。
中國互聯網金融:鼓勵發展、完善監管
互聯網金融創新工具和方式應受到有效保護和大力鼓勵,政府不應采取簡單方式“封殺”,更不應直接否定互聯網金融,同時應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ti) 係,處理好創新、發展與(yu) 風險之間的關(guan) 係。
(一)正確認識互聯網金融風險,大力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
為(wei) 了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各種互聯網金融創新工具和方式應受到有效保護和大力鼓勵,政府不應采取簡單方式“封殺”,更不應直接否定互聯網金融。一些新興(xing) 的互聯網金融產(chan) 品產(chan) 生了一定風險,部分原因是監管措施滯後於(yu) 金融產(chan) 品創新步伐,同時也說明互聯網金融產(chan) 品需要規範,並通過設計相應製度和出台相關(guan) 政策防止出現互聯網金融過度發展衝(chong) 擊傳(chuan) 統金融市場的係統性風險。但是,一方麵,一定要防止出現“一管就死、一放就亂(luan) ”的局麵,要注意監管措施出台的時機、節奏和力度,並重視做好與(yu) 公眾(zhong) 的溝通工作,管理好市場預期;另一方麵,互聯網金融有利於(yu) 提高資金配置效率,並能更好地促進金融支持實體(ti) 經濟並真正實現普惠金融,符合金融深化和金融創新的趨勢。
(二)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ti) 係,處理好創新、發展與(yu) 風險之間的關(guan) 係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製”。近期,國務院批準成立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由央行牽頭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並決(jue) 定由銀監會(hui) 牽頭承擔P2P監管研究工作。下一步,中國還應繼續完善與(yu) 中國國情相適應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ti) 係,應對互聯網金融混業(ye) 經營大勢。
第一,要防範法律製度風險。應構建多層次互聯網相關(guan) 法律監管體(ti) 係,既要修補現有法律法規漏洞,又要根據新變化製定專(zhuan) 門規範規則,堅決(jue) 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同時,要堅持依法行政,減少政策變動隨意性,並強化對監管者和監管措施的硬約束。
第二,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框架,打破部門、行業(ye) 界限,共同提高監管效率。中國應有效協調分業(ye) 與(yu) 混業(ye) 兩(liang) 種監管模式,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風險綜合監管框架。一是繼續加強溝通協調機製建設,確保提高銀行、證券、保險、工信等相關(guan) 監管機構之間協調性,既要避免業(ye) 務過多交叉,又要避免出現真空領域或灰色地帶;二是采取機構監管和業(ye) 務監管並重的模式,既重視機構監管,也重視業(ye) 務監管;三是處理好行政監管與(yu) 行業(ye) 自律的關(guan) 係,監管部門履行他律性監管,行業(ye) 協會(hui) 要形成自律;四是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建立良好的內(nei) 控機製,並進行穩健合規經營。
第三,采取適度審慎原則,尊重市場、嗬護創新,處理好創新、發展與(yu) 風險之間的關(guan) 係。一是要放寬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明確業(ye) 務範圍。簡單限定交易金額不是好的監管方式,更好的辦法是通過設定特定交易條件強化監管來保證交易安全。要探索國內(nei) 互聯網金融負麵清單管理模式,真正實現“非禁即入”;同時,從(cong) 資本充足金、內(nei) 部風險控製能力等方麵合理確定互聯網金融準入門檻。二是對業(ye) 務規模較小、處於(yu) 成長階段的互聯網金融企業(ye) ,可按相關(guan) 規定給予稅收優(you) 惠政策等相關(guan) 政策支持。三是要在考慮互聯網金融業(ye) 務合規性和潛在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創新加以引導。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配套措施,營造合理、有序的競爭(zheng) 環境
隨著中國經濟規模繼續擴大、互聯網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以及互聯網金融不斷發展壯大,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活力將不斷得到釋放,政府應通過製度創新為(wei) 互聯網金融發展營造良好的競爭(zheng) 環境,真正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一是加強互聯網金融信用體(ti) 係建設。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平台,並加強投資者與(yu) 管理方相互監督、良性發展的互聯網金融征信體(ti) 係建設。二是完善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稅收征管。互聯網金融交易符合現行稅收製度規定,應按規定納稅;同時,要研究完善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征管方式。三是加強國際交流與(yu) 合作。要積極借鑒相關(guan) 國家和國際機構在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上的經驗,提高認識水平、學習(xi) 先進技術,完善監管框架、提高監管能力;同時,要加強國際合作,避免互聯網金融風險外溢帶來的影響。
(作者單位:財政部亞(ya) 太財經與(yu) 發展中心)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