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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金融風險的十年之鑒

發稿時間:2018-08-16 13:57:16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尹振濤

  10年前,由美國次貸危機而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對國際社會(hui) 產(chan) 生了嚴(yan) 重的衝(chong) 擊和影響,時至今日,金融風險餘(yu) 波仍未平息,全球經濟複蘇仍在路上。10年中,在防控金融風險、緩釋風險水平方麵,美國、英國等國家和地區不斷對其監管框架和政策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雖然各國的改革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差異,甚至也存在著各種反複或調整,但從(cong) 改革的目標、宗旨以及趨勢來看,更多體(ti) 現出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加強宏觀審慎管理以及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等幾點核心要素。

  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是各國的普遍之舉(ju) 。係統性金融風險指的是由於(yu) 金融係統之中的機構與(yu) 業(ye) 務關(guan) 聯,特定事件導致整個(ge) 金融體(ti) 係或市場的劇烈波動甚至崩潰的可能性。係統性金融風險的觸發因素很多,包括經濟基本麵的較大變動、大型金融機構的倒閉、金融投資者與(yu) 消費者信心的變化以及外部係統性風險的傳(chuan) 染等等。隨著現代金融體(ti) 係的不斷複雜化,係統性金融風險越來越成為(wei) 金融穩定的重要威脅。有鑒於(yu) 此,次貸危機後世界主要國家與(yu) 地區的金融監管改革很自然地將係統性金融風險的監管放在了極為(wei) 重要的位置。美國金融改革體(ti) 現出美國已充分認識到加強係統性金融風險監管的重要性,強調通過維持較高的資本充足率、限製高風險投資和提高杠杆率等措施,對所有大型、關(guan) 聯度高的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實施穩健監管。英國要求加強對具有係統重要性的大型複雜金融機構及批發金融市場進行審慎性監管,通過改進公司治理機製,提高市場透明度和其他激勵性措施來強化市場紀律約束。歐洲則專(zhuan) 門成立歐盟係統風險委員會(hui) (ESRB),負責監控和評估在宏觀經濟發展以及整個(ge) 金融體(ti) 係發展過程中威脅金融穩定的風險。反觀中國,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是黨(dang) 的十九大對當前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和監管改革提出的最重要的任務、要求和目標,也位列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三大攻堅戰”之首。可見,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並不是當前我國獨有問題,也並非突然出現的問題,而是伴隨著這場10年危機的普遍之舉(ju) 。

  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需要新的組織機構。在各國家和地區的金融體(ti) 係中,都會(hui) 存在多個(ge) 金融監管主體(ti) ,如美國就存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hui)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hui) 、聯邦住房金融管理局和其他銀行監管機構等金融機構監管當局,以及承擔金融穩定職能的美國聯邦儲(chu) 備委員會(hui) 。即使是在次貸危機之前實現了相對統一監管的國家,如英國,也存在承擔金融市場監管職能的金融服務局、承擔金融穩定職能的財政部和英格蘭(lan) 銀行等金融監管主體(ti) 之間的分立。歐盟的問題則更為(wei) 複雜,不僅(jin) 在歐盟層麵存在歐洲中央銀行和三個(ge) 金融監管當局,還存在為(wei) 數眾(zhong) 多的成員國金融監管當局。多頭監管容易出現各監管機構之間的職責與(yu) 權限劃分不清,導致監管套利,從(cong) 而變相地降低了監管標準。但不可否認的是,多頭監管體(ti) 製也存在一些優(you) 越性,例如可以形成激勵機製,促進監管競爭(zheng) ,為(wei) 市場提供更有效的監管。因此,從(cong) 全球範圍看,多頭監管至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nei) 仍然是各國金融監管體(ti) 製的選擇,這也就意味著監管協調的需求將在長時期內(nei) 存在。為(wei) 此,各國監管改革的方向都要求加強監管協調,設立實體(ti) 化、製度化的監管協調機構。從(cong) 全球範圍看,在G20層麵上將金融穩定論壇(FSF)升級為(wei) 金融穩定委員會(hui) (FSB),作為(wei) 新的部門統領全球範圍內(nei) 的金融監管協調。美國成立了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hui) (FSOC),負責統一監管標準、協調監管衝(chong) 突、處理監管爭(zheng) 端、鑒別係統性風險並向具體(ti) 監管機構進行風險提示。反觀中國,2013年國務院批準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是調整宏觀審慎機構框架的第一步,而2017年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hui) 的正式成立可謂順應了此改革趨勢。同時,隨著我國行政機構部門改革方案的確定,“一行兩(liang) 會(hui) ”仍會(hui) 在較長時間內(nei) 保持相對的獨立。

  防控係統性金融風險需要央行承擔更多責任。由於(yu) 金融體(ti) 係的崩潰,次貸危機對全球的實體(ti) 經濟造成了沉重的打擊,這也再一次從(cong) 反麵印證了金融穩定對於(yu) 金融乃至經濟體(ti) 係正常運行的重要性。在《多德—弗蘭(lan) 克法案》的建議下,美聯儲(chu) 被賦予了更多的金融監管職能,其中包括監管銀行、證券、保險及對衝(chong) 基金等其他具有係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接替證券交易委員會(hui) (SEC)行使對投資銀行控股公司的監管;修訂緊急貸款權利,增強其危機反應能力。不難發現,改革的共同特征,就是強化貨幣當局的金融穩定職能。在這一背景下,維護金融穩定就成為(wei) 了貨幣當局與(yu) 貨幣政策製定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職責,其關(guan) 注的範圍和領域也顯著擴大,不再局限於(yu) 銀行類金融機構,而是涵蓋了所有具有係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2018年初,銀監會(hui) 與(yu) 保監會(hui) 合並,正式啟動了中國監管框架調整的實際工作,在此框架下,宏觀審慎管理職能進一步明確。新的改革方案提出將銀監會(hui) 和保監會(hui) 現有的擬定審慎監管基本製度的職責劃入央行,使得央行集貨幣政策職能和宏觀審慎職能為(wei) 一身,其“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也會(hui) 通過本輪改革逐漸清晰。今後央行除承擔貨幣政策職能外,將更多擔負起宏觀審慎管理、係統重要性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基礎法律法規體(ti) 係及全口徑統計分析和預警等工作。

  防控係統性金融風險需要強調金融消費者保護。次貸危機暴露出的一個(ge) 重要問題是,現代金融產(chan) 品的複雜性使得市場微觀主體(ti) 通常難以正確理解其特征和對其中蘊含的金融風險做出正確評估,從(cong) 而無法基於(yu) 審慎的判斷做出交易決(jue) 策,甚至落入欺詐陷阱。為(wei) 此,美國專(zhuan) 門成立了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FPB),英國新成立了金融行為(wei) 監管局(FCA),均具體(ti) 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國自2012年起,當時的“一行三會(hui) ”分頭成立了各自的金融消費者(投資者)保護局,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wei) 金融監管乃至金融業(ye) 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2015年12月底出台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也明確提出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體(ti) 係。

  防控係統性金融風險需要數據信息的支持。對於(yu) 金融監管當局來說,其監管活動的開展及效果完全依賴於(yu) 其所掌握的金融信息。金融危機的發生和蔓延與(yu) 金融監管當局未能充分掌握相關(guan) 信息,進而未能做出及時反應有著緊密的關(guan) 係。因此,各國的監管改革都重點強調了金融信息的收集與(yu) 處理。具體(ti) 來說,有以下幾點:首先,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尤其是新納入監管範圍的金融機構和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及時向監管當局報告信息,以便監管當局掌握其風險狀況。其次,強化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最後,要求實現監管當局之間的信息共享。從(cong) 2011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引入社會(hui) 融資總量概念,並進行統計、測算與(yu) 定期發布,經過多年的積累,社會(hui) 融資總量已經成熟,逐步成為(wei) 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參考數據。2018年3月16日,銀監會(hui) 發布《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征求意見稿)》,引導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強數據治理,並將數據治理情況與(yu) 公司治理評價(jia) 和監管評級掛鉤。4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金融業(ye) 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提出建設安全、先進、完備的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強化大國金融數據治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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