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師範生公費教育,吸引優秀人才從教
——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8-13 14:25:21 來源:教育部網站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辦發〔2018〕75號,以下簡稱《辦法》),教育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辦法》有關(guan) 內(nei) 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和意義(yi) 是什麽(me) ?
從(cong) 2007年起,國務院決(jue) 定依托北京師範大學、華東(dong) 師範大學、東(dong) 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試點。截至2017年,已累計招收免費師範生10.1萬(wan) 人,在校就讀3.1萬(wan) 人,畢業(ye) 履約7萬(wan) 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學任教,許多中西部地區中小學實現了接收北京師範大學、華東(dong) 師範大學等高校畢業(ye) 生“零的突破”,為(wei) 地方源源不斷補充了具有較高素質的優(you) 秀教師,受到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基層學校、學生家長的熱烈歡迎。師範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達成了製度探索、積累經驗、示範引領的預期目標,在優(you) 化教師培養(yang) 補充機製、完善優(you) 秀生源吸引激勵政策等方麵發揮了補短板、促公平的導向作用,帶動了28個(ge) 省(區、市)實施地方師範生免費教育,每年培養(yang) 補充4萬(wan) 餘(yu) 名畢業(ye) 生到農(nong) 村中小學任教,在改善和均衡薄弱地區師資配置、幫助寒門學子圓大學夢等方麵社會(hui) 效果顯著。
部屬師大師範生是中小學教師補充的優(you) 質來源,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重要的源頭活水。當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了新時代,開啟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對建設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有了更高期待。麵對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師範生免費教育作為(wei) 培養(yang) 高素質教師隊伍的一項重要舉(ju) 措,為(wei) 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亟待在招生錄取、人才培養(yang) 、就業(ye) 履約、履約管理、條件保障等環節進一步完善政策。有關(guan) 民主黨(dang) 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zhuan) 家學者、免費師範生等方麵也多次提出建議,對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進行改革,以充分發揮這一國家政策的示範引領作用。改進和完善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成為(wei) 當務之急,更是煥發政策生命力的長久之需。
黨(dang) 和國家曆來高度重視教師工作。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yang) 高素質教師隊伍,倡導全社會(hui) 尊師重教”,對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務。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明確提出:“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wei) 6年”,做出改進和完善師範生公費教育製度的決(jue) 策部署。因此,研製出台《辦法》,是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決(jue) 策部署的一項改革舉(ju) 措,更是吸引優(you) 秀人才從(cong) 教、培養(yang) 黨(dang) 和人民滿意的“四有”好老師的一項關(guan) 鍵製度。
為(wei) 貫徹落實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和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會(hui) 同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經報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施行。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國辦發〔2007〕34號)和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等部門關(guan) 於(yu) 完善和推進師範生免費教育的意見》(國辦發〔2012〕2號)同時廢止。《辦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師範生“免費教育”升級為(wei) 新時代“公費教育”。
二、請介紹一下《辦法》的研製過程?
教育部堅持問題導向,開展《辦法》的研究製訂工作,主要研製過程如下。
(一)開展專(zhuan) 題調研。采取召開專(zhuan) 題研討會(hui) 、個(ge) 別訪談、發放調查問卷、書(shu) 麵或電話調研等多種方式,組織開展了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實施情況專(zhuan) 題調研,征集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分市縣教育局、部屬師範大學、地方師範院校、公費師範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知名專(zhuan) 家、部分來信群眾(zhong) 的意見建議,研究起草《辦法》政策文本。
(二)廣泛征求意見。全麵總結國家和地方公費師範生政策實施的總體(ti) 情況,並就政策調整完善進一步征求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中小學、相關(guan) 部委的意見建議,特別聽取了民盟中央關(guan) 於(yu) 改進此項工作的意見建議。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經反複研究論證,形成了《辦法》。
(三)國家教改領導小組審議通過。2018年2月9日,國家教育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第30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辦法》。根據會(hui) 議精神,教育部會(hui) 同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等部門對《辦法》文本進行了修改定稿,並會(hui) 簽相關(guan) 部委,按照程序報請國務院批準後,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
三、《辦法》的主要政策內(nei) 容有哪些?
適應新時代實施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的新要求、新任務、新挑戰,《辦法》分為(wei) 總則、選拔錄取、履約任教、激勵措施、條件保障、附則等6章,分為(wei) 27個(ge) 條款,對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做了係統全麵規定。
一是總則。對師範生公費教育的實施宗旨、公費形式與(yu) 內(nei) 容提出總體(ti) 性要求。二是選拔錄取。對公費師範生招生、選拔、錄取、在校期間進入和退出以及轉專(zhuan) 業(ye) 提出規範性要求,更加注重選拔樂(le) 教、適教的優(you) 秀學生加入公費師範生隊伍。三是履約任教。對公費師範生協議管理、服務期限、人事招聘、履約管理、誠信檔案、攻讀非全日製碩士學位等方麵做出具體(ti) 規定,明確權責要求,細化規範管理。四是激勵措施。要求各級政府、各相關(guan) 部門、各部屬師範大學要出台激勵政策措施,製訂公費師範生生活費補助、獎學金等激勵措施,支持履約任教的公費師範生全員培訓、參加國培、實現專(zhuan) 業(ye) 發展,落實到農(nong) 村學校任教公費師範生的辦公場所、周轉宿舍等工作生活條件以及津補貼。五是條件保障。要求各地、各部門出台公費師範生編製、待遇、督導、表彰等方麵政策措施,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公費師範生培養(yang) 機製、教育實踐、課程教學、師資等方麵條件保障。鼓勵支持各地實施地方師範生公費教育製度。六是附則。對《辦法》適用範圍、施行時間和效力進行規定。
四、從(cong) 師範生“免費教育”試點過渡到“公費教育”,《辦法》在哪些政策方麵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辦法》適應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需要,根據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在國辦發〔2007〕34號和國辦發〔2012〕2號文件的基礎上,改進和完善了相關(guan) 政策內(nei) 容。主要包括以下五個(ge) 方麵。
一是對標中央文件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師範生公費教育製度,加強公費師範生師德教育,探索優(you) 秀教師培養(yang) 新模式,著力培養(yang) 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師成為(wei) 令人羨慕的職業(ye) 。
二是建立師範生公費教育製度。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wei) “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liang) 免一補”公費培養(yang) ,以及畢業(ye) 後安排就業(ye) 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you) 惠政策,增強師範生就讀師範、畢業(ye) 後當老師的自豪感。一些地方根據當地實際已經初步建立了師範生公費教育製度,《辦法》將地方製度探索正式納入國家製度體(ti) 係並逐步健全。
三是調整履約任教年限。將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年限調整為(wei) 6年以上,政策調整將惠及10萬(wan) 名左右公費師範生。任教6年剛好能完成小學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學周期,也為(wei) 公費師範生營造更大發展空間,進一步煥發政策的“生命力”。同時,《辦法》體(ti) 現傾(qing) 斜支持農(nong) 村地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定“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nong) 村學校服務1年”。
四是改進履約管理政策。《辦法》明確要求製定在校期間非公費師範生進入、公費師範生退出的具體(ti) 辦法,以及公費師範生進行二次專(zhuan) 業(ye) 選擇的具體(ti) 規定。對於(yu) 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特別是公費師範生因特殊原因跨省就業(ye) 、工作調動、協議中止或終止、違約處理等方麵做了政策調整和補充規定。原簽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且正在履約任教的免費師範生全部適用公費師範生政策管理,違約或已經按照規定程序解除協議的,不再適用《辦法》的規定。
五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通過改進招生選拔方式、完善學習(xi) 激勵機製、整合集中優(you) 質培養(yang) 資源、政府或社會(hui) 出資獎勵、加大師範專(zhuan) 業(ye) 支持力度等激勵措施,吸引優(you) 秀人才報考公費師範生,提升師範生培養(yang) 質量。支持各地探索免費培養(yang) 、到崗退費、學費補償(chang) 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chang) 等多種方式,擴大公費師範生培養(yang) 規模和質量。製訂優(you) 惠政策和保障措施,鼓勵支持公費師範生畢業(ye) 後到農(nong) 村學校任教服務。
五、《辦法》對落實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提出哪些重點舉(ju) 措?
為(wei) 確保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順利實施、落實到位,吸引優(you) 秀人才加入公費師範生隊伍,推進公費師範生嚴(yan) 格按照協議履約任教,《辦法》提出了以下重點舉(ju) 措。
一是保證入編入崗。教育部加強招生工作指導,做好招生培養(yang) 與(yu) 教師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充分考慮自然減員等因素,測算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空編情況,合理製定年度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避免招生與(yu) 崗位需求脫節而造成無法入編的情況。要求各地統籌調劑使用省內(nei) 事業(ye) 編製,動態調整,周轉使用,采取優(you) 先利用空編接收等方法,解決(jue) 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所需編製。實行公費師範生專(zhuan) 項招聘,組織用人學校與(yu) 公費師範生雙向選擇,為(wei) 每一位畢業(ye) 的公費師範生落實任教學校並確保有編有崗。
二是加強履約管理。《辦法》要求,公費師範生、部屬師範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三方須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明確各方權利和義(yi) 務。公費師範生要嚴(yan) 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cong) 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統籌負責公費師範生落實崗位、專(zhuan) 項招聘、跨省就業(ye) 、履約跟蹤管理、協議中止或終止、違約處理等具體(ti) 管理工作,為(wei) 每一位公費師範生建立誠信檔案。
三是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細化和明確各級政府、相關(guan) 部門的職責分工,教育部門牽頭負責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yang) 、就業(ye) 指導、落實崗位、辦理派遣、履約管理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公費師範生專(zhuan) 項招聘政策等工作;機構編製部門負責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製總額內(nei) 落實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guan) 經費保障。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各部門和有關(guan) 學校切實加強協調,建立分工明確的責任管理體(ti) 係,完善公費師範生工作協同推進機製,把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yang) 、招聘就業(ye) 、入編入崗、經費保障等工作環節抓緊抓實抓好。
四是集中優(you) 質資源培養(yang) 。通過建立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實驗區、國家教師教育基地等舉(ju) 措,完善師範院校與(yu) 地方政府、中小學協同培養(yang) 機製,支持優(you) 秀公費師範生參加國(境)外交流學習(xi) 、技能競賽,打造公費師範生教育教學技能實訓平台,落實“雙導師”製度和教育實踐不少於(yu) 一個(ge) 學期製度,集中最優(you) 質資源進行培養(yang) ,切實提高公費師範生培養(yang) 質量。
五是落實經費與(yu) 待遇保障。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liang) 免一補”公費培養(yang) ,以及畢業(ye) 後安排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就業(ye) 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you) 惠政策,進一步激發師範生作為(wei) 國家公費培養(yang) 教師的使命感和榮譽感。通過適時調整公費師範生的生活補助標準、享受非義(yi) 務性獎學金、設立專(zhuan) 項獎學金、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引導社會(hui) 各界出資獎勵等方麵措施,鼓勵支持公費師範生長期從(cong) 教、終身從(cong) 教。
六是加強督導檢查與(yu) 落實。《辦法》要求,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師範生公費教育工作納入督導內(nei) 容,及時通報督導情況並適時公布。對在推進師範生公費教育工作方麵成績突出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予以表彰,並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教育部將會(hui) 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央編辦等部門研製配套文件,舉(ju) 辦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管理人員專(zhuan) 題培訓,進行相關(guan) kaiyun电子平台,規範政策執行,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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