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平衡中推進個稅改革
發稿時間:2018-08-01 13:14:1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何鼎鼎
近日,個(ge) 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結束,一個(ge) 月內(nei) 征到逾13萬(wan) 條意見,體(ti) 現出立法與(yu) 民意的積極互動,也展現出立法者對民意的尊重。5000元的起征點是不是低了?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怎麽(me) 操作?能否以家庭為(wei) 單位征收個(ge) 稅?老百姓提的最多的,也是這輪個(ge) 稅法修改的焦點議題。
起征點,從(cong) 來都是個(ge) 稅法調整最受關(guan) 注的問題。消費水平在增長,預期收入也會(hui) 增加,讓起征點體(ti) 現必要的“前瞻性”,這向來是民意所在,立法者也聽得進這樣的聲音。2005年個(ge) 稅法修改,起征點在草案中擬定1500元,後調整為(wei) 1600元,就源自聽證會(hui) 的聲音。然而,起征點並非越高越好,而是需要統籌平衡,這同樣是個(ge) 稅立法的共識。道理並不難理解。一方麵,“國”與(yu) “民”之間要平衡,既要保證納稅人稅負能有所下降,也要考慮個(ge) 稅作為(wei) 我國第三大稅種的籌集財政功能。另一方麵,個(ge) 稅是調節全社會(hui) 收入分配的重要環節,一旦起征點提得過高,高收入群體(ti) 減稅過多,中低收入群體(ti) 收入反而會(hui) 相對下降。
其實,此次個(ge) 稅法修訂的稅製改革的意義(yi) ,遠不止是起征點。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這意味著,如果某“發明達人”有專(zhuan) 利權出讓、自媒體(ti) 人經營公眾(zhong) 號的勞務報酬等,報酬就要統一計入個(ge) 人收入納稅。這樣的綜合征收,更準確地衡量了“個(ge) 人所得”,避免了多頭征稅,也意味著“逐步建立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改革取得了實質推進。另外,“優(you) 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等,也有利於(yu) 切實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減負。
而新增“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以從(cong) 收入中扣除,則提供了更大的製度想象空間。生活中常聽到類似抱怨:薪水看起來不少,但算上教育、醫療、養(yang) 老等剛性支出,留得下的或許就不多了。將這類支出大頭納入收入扣除範圍,充分考慮同等收入條件下不同納稅人的生活境況,體(ti) 現了個(ge) 稅精準調節收入的改革方向,讓收入更有分量,這屬於(yu) 人人都能有獲得感的改革紅利。
當然,就像征求意見中人們(men) 所關(guan) 心的那樣,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想象空間大,但操作難度也不小。無論是教育、醫療還是住房,往往表現為(wei) 整個(ge) 家庭的開支,如何落實到個(ge) 人?同時,實現專(zhuan) 項扣除的前提,是稅務機關(guan) 對納稅人方方麵麵信息的充分掌握,牽涉到部門協調合作,還需打通不少治理“關(guan) 節”。這說明,個(ge) 稅改革關(guan) 係經濟生活方方麵麵,要把讓利於(yu) 民的初衷變成群眾(zhong) 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立法隻是走出了第一步,還需要各個(ge) 部門積極配合才能落到實處,這對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很大程度上,“稅”字每每吸引目光,正因為(wei) 它是公民與(yu) 國家的交匯點,是政治生活與(yu) 經濟生活的連接點。國家通過完善個(ge) 人所得稅製,既在為(wei) 居民合理減負,也在為(wei) 構建更加科學的財稅體(ti) 製築基。人們(men) 今天關(guan) 注征多少稅,也關(guan) 注怎麽(me) 征稅、給誰減稅、用在哪裏,更對如何在利益平衡中推進稅製改革有了新的理解,而這本身就是公共生活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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