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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索地 地方無權再批

發稿時間:2018-07-30 09:34:25   來源:人民日報  

  濱海濕地是具有獨特生態功能的寶貴自然資源。但沿海地區長期形成的“向海索地”工作思路催生了大規模的圍填海活動,導致濱海濕地麵積大幅減少,自然岸線銳減,對海洋和陸地生態係統造成損害並有大量閑置問題。

  近日,《關(guan) 於(yu) 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yan) 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旨在引導沿海地區切實轉變“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統籌陸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實現海洋資源嚴(yan) 格保護、有效修複、集約利用。自然資源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對熱點問題作了解讀。

  取消圍填海地方年度計劃指標,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麵停止新增項目審批

  我國東(dong) 部沿海地區以14%的國土麵積,承載了40%的全國人口,創造了60%的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本世紀以來,沿海地區圍填海規模日益增大,用途擴大到港口物流、臨(lin) 海工業(ye) 和城鎮建設等,導致濱海濕地麵積持續減少。

  2017年啟動的圍填海專(zhuan) 項督察發現:沿海各地未批先填、填而未用、違規改變用途等違法違規圍填海現象比較普遍,違法審批、監管失位等問題依然突出,亟待采取更加嚴(yan) 格的管控措施。此次《通知》以更高要求、更嚴(yan) 標準、更具體(ti) 措施,嚴(yan) 控新增圍填海造地。

  嚴(yan) 控新增圍填海項目。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小組召集人莊少勤介紹,取消圍填海的地方年度計劃指標,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麵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今後新增圍填海計劃主要用於(yu) 保障中央確定的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新增圍填海項目,必須同步施工、同步修複,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態係統服務功能。

  嚴(yan) 格新增圍填海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於(yu) 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涉及圍填海的,由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按照嚴(yan) 格管控、生態優(you) 先、節約集約的原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對選址、規模、生態影響提出審核意見,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製工作小組成員江華安表示,沿海地區脫離實際需求盲目實施圍填海活動,導致一些工程處於(yu) 停工閑置狀態,不利於(yu) 海域資源可持續利用。為(wei) 督促各地加快完成曆史遺留問題處理,《通知》明確提出,沿海各省在完成曆史遺留問題處理之前,原則上不再受理該地區提出的新增圍填海項目申請。

  將啟動督察“回頭看”,不得在濱海濕地布局產(chan) 業(ye) 政策淘汰限製類項目

  自然資源部海域海島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古嫵說,濱海濕地大麵積減少,對海洋和陸地生態係統造成損害,必須大力推進海洋生態保護修複,在守住保護紅線的同時,補上生態欠賬。

  據介紹,2010年以來全國積極推進海洋生態修複工程,累計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7億(yi) 元,修複後具有生態功能的岸線長度240多公裏,恢複修複濱海濕地麵積2300多公頃,修複沙灘麵積1200多公頃。

  加快海洋生態修複,要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區建設。《通知》要求,要在全麵強化現有沿海各類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基礎上,選劃和建立一批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或濕地公園,將一些亟須保護的重要濱海濕地和重要物種棲息地納入保護範圍。

  加快海洋生態修複,要實施濱海濕地整治修複。《通知》明確要堅持自然恢複為(wei) 主、人工修複為(wei) 輔的方式,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開展濱海濕地生態損害鑒定評估、賠償(chang) 、修複技術研究,積極推進“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等重大生態修複工程,支持通過存量退圍還海、退養(yang) 還灘、退耕還濕等方式,逐步修複已經破壞的濱海濕地。

  濱海濕地的保護、利用、管理需要建立長效機製,莊少勤表示,今後將從(cong) 健全調查監測體(ti) 係、嚴(yan) 格用途管製、加強圍填海監督檢查等方麵形成工作合力。將對包括濱海濕地在內(nei) 的全國濕地進行逐地塊調查,建立動態監測係統;將濕地保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進行統一安排,嚴(yan) 格限製在生態脆弱敏感、自淨能力弱的海域實施圍填海行為(wei) ,嚴(yan) 禁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淘汰類、限製類項目在濱海濕地布局。今年下半年,將啟動圍填海專(zhuan) 項督察“回頭看”,堅決(jue) 嚴(yan) 厲打擊並遏製違法違規圍填海行為(wei) 。(記者 朱雋 劉詩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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