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老工業基地社區治理的對策建議
發稿時間:2018-07-24 17:32:4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課題組
社區是社會(hui) 的基本單元,是黨(dang) 和國家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裏”,也是服務群眾(zhong) 的“最後一公裏”。社區治理是社會(hui) 治理的重心,直接關(guan) 係到黨(dang) 和國家大政方針貫徹落實、居民群眾(zhong) 權益保障、城鄉(xiang) 基層和諧穩定,直接影響到居民群眾(zhong) 對國家改革發展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推動新時代東(dong) 北老工業(ye) 基地社區治理創新,對東(dong) 北老工業(ye) 基地新一輪振興(xing) 發展具有重要的基礎和促進作用。
吉林省在東(dong) 北具有代表性。吉林省在黨(dang) 和國家作出全麵推進城市社區建設部署後,迅速行動,切實把社區建設納入建設小康社會(hui) 的大局之中。通過城市基層管理體(ti) 製改革,推動社區組織全覆蓋;通過滿足群眾(zhong) 需求,不斷完善和拓展社區服務功能等,社區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
推動社區治理帶來的居民自治、社會(hui) 和諧的效果是明顯的,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思想認識還不到位,重視和支持社區治理的環境氛圍沒有完全形成。二是社區治理體(ti) 製機製還沒理順,社區職能錯位迫切需要政府加快職能轉變。三是社區服務體(ti) 係還不完善,社區服務供給能力、供給質量和供給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基層民主建設還不深入,居(村)民自治工作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升。五是城鄉(xiang) 社區發展還不均衡,影響和製約新時代社區治理整體(ti) 水平提升。
在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和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東(dong) 北老工業(ye) 基地應立足自身資源稟賦,大膽探索實踐,努力開創新時代社區治理新局麵。
一是聚焦堅持黨(dang) 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在新時代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dang) 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推動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的“一核多元”社區治理體(ti) 係。積極推動地方各級黨(dang) 政領導轉變觀念,將社區治理擺上各級黨(dang) 委政府議事日程,轉化為(wei) 黨(dang) 政主要負責同誌的責任工程,落實各級黨(dang) 委政府責任和部門分工,構建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的領導體(ti) 製和運行機製,為(wei) 推進新時代社區治理提供堅強組織保障。加強城鄉(xiang) 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擴大基層黨(dang) 組織覆蓋麵,提升基層黨(dang) 組織的組織力,突出政治功能建設,把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成為(wei) 宣傳(chuan) 黨(dang) 的主張、貫徹黨(dang) 的決(jue) 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zhong) 、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推動社區服務型黨(dang) 組織建設,拓展服務內(nei) 容,創新服務方式,豐(feng) 富服務載體(ti) ,更好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zhong) 、服務黨(dang) 員。加強社區黨(dang) 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城鄉(xiang) 社區延伸,加大對基層微腐敗、“小官大貪”“村霸”和家族惡勢力欺壓百姓等問題查處力度,切實解決(jue) 居民群眾(zhong) 身邊的腐敗問題。建議在發揮黨(dang) 建引領、推進服務型黨(dang) 組織建設、健全社區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開展工作製度上給予指導幫助,確保社區治理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發展。
二是聚焦人民群眾(zhong) 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健全完善新時代社區治理服務體(ti) 係。堅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wei) 奮鬥目標,深入實施“幸福社區工程”建設,努力增強居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順應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要求,加強社區服務機構建設,為(wei) 居民群眾(zhong) 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順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推進社區服務供給側(ce) 改革,擴大社區服務有效供給,依靠機製創新、技術迭代和動能轉換,推動社區服務新業(ye) 態新模式加快成長,完善服務功能。順應人才強國要求,加快社區服務隊伍專(zhuan) 業(ye) 化、職業(ye) 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人才培養(yang) 、選拔、評價(jia) 、使用、激勵製度,引導優(you) 秀人才向社區服務領域流動。順應“隻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構建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建議加強頂層製度設計,進一步理順社區治理體(ti) 製機製,推動社區減負增效,優(you) 化社區發展環境;設立城鄉(xiang) 社區服務體(ti) 係建設項目,引領和帶動地方逐漸加大社區服務建設投入,推動完善機構健全、設施完備、主體(ti) 多元、供給充分、群眾(zhong) 滿意的城鄉(xiang) 社區服務體(ti) 係;研究製定社區工作者等級序列和薪酬製度,出台社區工作者考錄行政事業(ye) 編製政策意見,更好地調動社區工作者實幹創業(ye) 、改革創新熱情。
三是聚焦人民當家作主,深入推進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zhong) 自治機製建設。尊重居民群眾(zhong) 在社區治理中的主體(ti) 地位和首創精神,不斷豐(feng) 富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的有效實現形式。深入開展民主選舉(ju) 、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踐,擴大基層群眾(zhong) 自治範圍,豐(feng) 富自治內(nei) 容,拓寬參與(yu) 渠道和方式,保障和促進居民群眾(zhong) 在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堅持協商於(yu) 民、協商為(wei) 民要求,大力發展城鄉(xiang) 社區協商民主,不斷推進城鄉(xiang) 社區協商製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支持和幫助居民群眾(zhong) 養(yang) 成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堅持有事多協商、遇事多協商、做事多協商,努力實現群眾(zhong) 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加快推動形成城鄉(xiang) 社區協商民主機製,促進基層民主健康發展。積極探索社區“微自治”,推動民主自治向村(居)民小組、住宅小區、自然村(屯)延伸,廣泛開展樓院、門棟自治。建議進一步研究製定加強基層民主的政策意見,克服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政府化、居民被組織化、社區管理服務行政化等問題,鞏固社區自治的本質屬性和居民委員會(hui) 的主體(ti) 地位,保障廣大居民群眾(zhong) 在民主自治的環境下真正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四是聚焦提升社會(hui) 化水平,推動構建多方參與(yu) 、共同治理的新時代社區治理格局。堅持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的治理要求,打造多元主體(ti) 平等參與(yu) 、民主協商、互促共榮的治理格局。發揮社會(hui) 組織力量,增強社會(hui) 組織承載功能,支持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大力扶持社會(hui) 工作機構發展,壯大專(zhuan) 業(ye) 社會(hui) 工作者隊伍,分類推進社區社會(hui) 工作服務。發揮市場主體(ti) 力量,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ti) 參與(yu) 社區服務業(ye) ,支持各類經營服務網點向城鄉(xiang) 社區延伸,推進社區服務社會(hui) 化、市場化。探索建立社區基金會(hui) ,吸引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等各類主體(ti) 參與(yu) 社區公益事業(ye) ,為(wei) 社會(hui) 資金投向社區治理領域打造新的平台。尊重鄉(xiang) 土文化和居民風俗習(xi) 慣、思維方式等,發揮鄉(xiang) 賢能人、文藝骨幹作用,提升社區居民參與(yu) 社區治理能力,推動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體(ti) 係建設。建議在社區社會(hui) 化方麵給予更多的項目和資金支持,更有力地激發社會(hui) 力量主動參與(yu) 社區治理的活力;建議在人大代表中增加優(you) 秀社會(hui) 組織負責人代表比例,在政協委員中增列社會(hui) 組織界別,提高社會(hui) 組織協商質量,促進社會(hui) 組織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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