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金融高質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發稿時間:2018-07-23 14:54:57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洪波
我國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整體(ti) 情況向好,但在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仍存在結構不完善、成本偏高、創新能力不足、監管滯後等問題。
實現金融高質量服務實體(ti) 經濟發展,需堅持黨(dang) 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健全“雙支柱”調控框架、加快金融創新步伐、深化金融業(ye) 體(ti) 製機製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ti) 係。
實體(ti) 經濟是強國之本、興(xing) 國之基,實體(ti) 經濟發展的規模和水平,決(jue) 定了一個(ge) 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zheng) 力。金融作為(wei) 現代經濟的核心,要回歸本源,服務服從(cong) 於(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
當前我國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存在的問題
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結構有待完善。一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比例失衡。間接融資在實體(ti) 經濟融資結構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其占比高達80%以上,而債(zhai) 券、股票等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占比則不足兩(liang) 成,遠低於(yu) 發達國家的65%∽75%。間接融資占比過高的現象反映出企業(ye) 財務杠杆率過高,金融風險過於(yu) 集中,市場機製配置金融資源支持實體(ti) 經濟發展的功能較弱。二是金融支持大企業(ye) 和小微企業(ye) 的力度明顯不同。由於(yu) 企業(ye) 規模和抗風險能力的差異,大中型企業(ye) 尤其是央企在獲得金融支持的力度方麵明顯優(you) 於(yu) 小微企業(ye) ,無論是間接融資還是直接融資,大中企業(ye) 在政策上都有絕對的優(you) 勢,各種融資渠道相對暢通,而小微企業(ye) 隻能寄托於(yu) 銀行貸款或民間融資,即便如此,能獲得銀行貸款的小微企業(ye) 也微乎其微,這也是造成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主要原因之一。三是銀行表內(nei) 和表外業(ye) 務增長失調。近年來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銀行表外業(ye) 務年均增速遠遠高於(yu) 銀行表內(nei) 業(ye) 務即本外幣貸款增速,但是經濟增長依然乏力,銀行表外業(ye) 務的高速增長並未真正服務於(yu) 實體(ti) 經濟。
實體(ti) 經濟融資成本偏高。我國大中型實體(ti) 經濟融資來源逐漸向多元化、組合化方向發展,除了傳(chuan) 統的銀行貸款外,發行股票、債(zhai) 券以及表外融資等進行融資也成為(wei) 企業(ye) 可選擇和利用的融資方式。但就企業(ye) 獲得資金的主要來源貸款來說,實體(ti) 經濟的融資成本實屬偏高。無論是銀行貸款還是債(zhai) 券市場融資,均比美國、歐洲等國家高出50%以上,並且呈現出短端利率逐步下降而長端利率水平較高,表內(nei) 貸款利率顯著下降但表外非標等融資利率水平較高,大型企業(ye) 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但中小企業(ye) 融資成本較高等特征。
金融創新能力還顯不足。我國現階段很多所謂的“金融創新”產(chan) 品主要是為(wei) 了規避監管和創造“通道”設計的,根本無法滿足實體(ti) 經濟的多元化需求。一是對實體(ti) 經濟尤其是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靈活的、多樣的、不斷變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難以作出全麵、及時、有針對性的反應;二是金融服務同質化,細分化、專(zhuan) 業(ye) 化程度不高,導致整個(ge) 金融體(ti) 係向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滲透的能力不足,對服務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潛在金融資源動員能力不夠;三是金融技術總體(ti) 還不夠先進,已出現的先進金融技術推廣力度不夠,等等。
金融資金脫實向虛比較明顯。金融領域的資金空轉主要體(ti) 現在金融領域各機構的資產(chan) 管理業(ye) 務當中,麵對業(ye) 績考核壓力和金融行業(ye) 過分的激勵機製,為(wei) 了謀求更高股東(dong) 回報率和自身獎勵,在短期和投機行為(wei) 的引領下,金融機構的資金借助各類“通道”、加杠杆以及層層嵌套等方式在金融市場中穿梭,大量資金在金融體(ti) 係內(nei) 自我循環,不但拉長了交易鏈條、抬升了資金成本,而且導致監管失靈,集聚了係統性的金融風險,加大了實體(ti) 經濟融資的困難。
金融監管相對滯後。一是隨著我國金融業(ye) 的不斷發展和各類金融產(chan) 品創新,銀、保、證等行業(ye) 已經在產(chan) 品層麵上開始大規模混業(ye) 經營,而在宏觀層麵上相關(guan) 監管機構卻仍然在堅持分業(ye) 監管,這造成監管機構無法從(cong) 整體(ti) 上把握社會(hui) 信用總量的規模、結構和動態變化,弱化了監管效率。二是部分行業(ye) 準入門檻較高,各種“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仍不同程度地形成了無形的市場準入關(guan) 卡,製約了服務業(ye) 吸納資金的能力。三是由於(yu) 部分金融服務價(jia) 格受到管製,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相關(guan) 服務的動力不足,影響了對客戶尤其是小微企業(ye) 客戶的金融服務,加劇了小微企業(ye) 融資難。
金融高質量服務實體(ti) 經濟發展的思路
堅持黨(dang) 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堅決(jue) 維護金融安全。製定完善的金融製度、健全金融法製、加強監管、提升金融安全是保障國家安全,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一是要堅持黨(dang) 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為(wei) 金融監管和金融事業(ye) 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確保國家金融安全。二是要保持國有金融資本在金融領域的主導地位,要有服務大局意識,著眼於(yu) 可持續發展,正確處理長期與(yu) 短期、全局與(yu) 局部、整體(ti) 與(yu) 個(ge) 體(ti) 、國內(nei) 與(yu) 國際之間的關(guan) 係,以服務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推動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健全“雙支柱”調控框架,完善金融宏觀調控政策。作為(wei) 金融宏觀調控部門的中央銀行,需要從(cong) 宏觀政策層麵把握好兩(liang) 個(ge) 方向,即保持貨幣信貸穩定和引導資源配置方向。一是要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圍繞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物價(jia) 總水平基本穩定的總體(ti) 目標,努力保持貨幣信貸增量和社會(hui) 融資總量合理增長,促進金融供給與(yu) 實體(ti) 經濟需求有效匹配,避免貨幣過度擴張。二是要積極順應國家戰略和經濟結構調整方向,通過優(you) 化管理機製和業(ye) 務模式引導和推動重點領域、行業(ye) 及項目的轉型和調整,將部分資金從(cong) 低效落後行業(ye) 或淘汰領域退出,將有限的金融資源投入到全要素生產(chan) 率更高的實體(ti) 企業(ye) 。
深化金融業(ye) 體(ti) 製機製改革,提高金融業(ye) 整體(ti) 競爭(zheng) 力。堅持以市場為(wei) 導向的金融製度理念,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深化金融體(ti) 製機製的改革力度。一是要對利率、匯率和國債(zhai) 收益率曲線等進行改革,加快建立利率和匯率市場化的形成和傳(chuan) 導機製,完善國債(zhai) 收益率曲線的編製技術。二是要建立市場化的風險管理與(yu) 處置機製,進一步完善商業(ye) 性保險製度、存款保險製度和金融機構經營失敗時的風險補償(chang) 與(yu) 分擔機製。三是要放寬金融市場準入,對內(nei) 促進民間金融健康發展,加快放開民間信貸的進程,為(wei) 普惠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堅持穩妥有序、平等互利原則大幅放寬金融市場準入,以開放促改革,通過開放帶動國內(nei) 金融機構加快業(ye) 務變革與(yu) 服務創新能力提升。四是改革金融行業(ye) 過分的激勵機製,從(cong) 金融體(ti) 係內(nei) 部規避短期性、投機性的經營行為(wei) ,建立科學長效的激勵機製。
加快金融創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績效。在恪守金融基本規則的前提下,要不斷加快金融創新,豐(feng) 富和優(you) 化支持實體(ti) 經濟的方式,進一步拓展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一是要積極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繼續拓展直接融資空間,加大社會(hui) 融資中股票、債(zhai) 券等直接融資比例,積極有序發展股權融資,支持實體(ti) 企業(ye) 通過各類債(zhai) 務工具融資,推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壯大資本實力,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拓展保險市場的風險保障功能。二是圍繞大數據、雲(yun) 計算、移動互聯等新技術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三是要從(cong) 實體(ti) 經濟的供需入手,加強研發能力,增強金融產(chan) 品的供給,創新運用買(mai) 方信貸、訂單質押融資、產(chan) 業(ye) 投資基金等金融產(chan) 品和方式,提升金融支持實體(ti) 經濟的質量與(yu) 績效。
完善金融監管體(ti) 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衡量金融業(ye) 是否真正高質量發展,一定要以是否牢牢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基礎上的健康發展作為(wei) 檢驗標準。一是在國務院金融穩定委員會(hui) 的框架下,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充分利用人民銀行的機構和力量,統籌係統性風險防控與(yu) 重要金融機構監管,製定統一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業(ye) 務監管政策,建立功能監管和行為(wei) 監管框架,強化綜合監管。二是打破各監管機構的部門利益,加強金融監管的統籌協調,建立各監管機構的定期聯動和協調機製、統籌各類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數據信息、協調各監管部門的責權利以及對交叉金融產(chan) 品的監管以及加強中央監管和地方監管的統籌協調,不斷提升監管協調工作規範化和製度化水平,形成監管合力。三是強化金融監管的專(zhuan) 業(ye) 性、統一性和穿透性,所有金融業(ye) 務都要納入監管,及時有效識別和化解風險。四是整頓規範金融秩序。嚴(yan) 格按照金融業(ye) 是特許行業(ye) 的要求,嚴(yan) 格金融機構準入管理,凡是從(cong) 事金融服務必須按照牌照管理,不得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五是健全係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機製。加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的全流程、全鏈條動態監測預警,準確研判和分析金融風險形勢、及時有效識別重大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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