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方麵審視我國社會治理問題
發稿時間:2018-07-06 13:53:12 來源: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網站
社會(hui) 治理是當前和今後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地方政府政策谘詢係統是反映問題的重要渠道。根據全國政策谘詢係統幹部研修班問卷調查,“建設法治社會(hui) ”(65%)、“公民素質的提升”(58%)、“公共服務的有效均等供給”(58%)和“社會(hui) 主體(ti) 的培育壯大”(54%)被認為(wei) 是當前社會(hui) 治理的關(guan) 鍵。綜合在江蘇、貴州等地的調研情況,當前我國社會(hui) 治理的難點、熱點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ge) 方麵。
一、社會(hui) 治理理論發展滯後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了“加強黨(dang) 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各方麵參與(yu) ,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hui) 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基本治理框架,實現了我國國家治理理論的重大突破。但從(cong) 具體(ti) 工作層麵看,地方認為(wei) 我國社會(hui) 治理範圍、內(nei) 容、要素、體(ti) 係等理論內(nei) 涵並不明確,中國特色社會(hui) 治理理論有待進一步具體(ti) 化。
第一,中國特色社會(hui) 治理理論尚需進一步創新。理論上,越來越多的人認為(wei) ,西方主導的社會(hui) 中心主義(yi) 的治理理論脫離中國實踐,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hui) 治理理論體(ti) 係較為(wei) 迫切。然而,從(cong) 實務界到學界普遍困惑於(yu) 建設怎樣的社會(hui) 治理理論來指導實踐,有關(guan) “小政府、大社會(hui) ”方麵的認識分歧就是說明。
第二,伴隨理論困惑的是社會(hui) 治理主體(ti) 的無所適從(cong) 。這表現為(wei) 一些地方在發展社會(hui) 組織的態度上時有疑慮和搖擺,執法係統有時對自身缺乏準確定位,不少地方不作為(wei) 與(yu) 亂(luan) 作為(wei) 並存。體(ti) 現到調查結果上,集中反映社會(hui) 秩序及活力的社會(hui) 道德、社會(hui) 信任和社會(hui) 參與(yu) 的滿意度分別僅(jin) 為(wei) 29%、21%和19%。
麵對我國社會(hui) 轉型前所未有之大變局、人類社會(hui) 其他社會(hui) 治理形態被證明無法套用的大背景,我們(men) 唯有立足中國傳(chuan) 統,紮根中國轉型實踐,變問題為(wei) 自覺創新社會(hui) 治理理論的務實行動。
二、政府社會(hui) 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大多數(84%)地方政府決(jue) 策谘詢人員視政府為(wei) 最重要的社會(hui) 治理主體(ti) 。政府治理存在三個(ge) 關(guan) 鍵問題。
第一,政府社會(hui) 治理的整合能力不足。黨(dang) 政部門社會(hui) 治理方麵的職能交叉很多,缺乏整合影響治理能力和成效。電動自行車等新興(xing) 治理領域集中體(ti) 現了多頭監管的缺陷,禁止性或者放任性舉(ju) 措成為(wei) 權宜之計,催生治理“灰色地帶”。
第二,地方政府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積極性有待提高。許多地方政府決(jue) 策谘詢機構未設置社會(hui) 領域研究處室,對社會(hui) 治理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第三,須充分發揮現代信息與(yu) 大數據技術服務社會(hui) 治理的作用。現代信息和大數據技術在治安監測、智能判案、特殊人群管理服務、應急救災、貧困識別方麵卓有成效,但有關(guan) 的兩(liang) 個(ge) 重要問題被普遍反映。一是數據共享尚未在製度層麵打通“最後一公裏”。二是政府在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chan) 權的同時保護人格權的訴求與(yu) 壓力也越來越大,比如保護信息和隱私安全等。
三、多元參與(yu) 共治的機製有待完善與(yu) 規範
社會(hui) 治理創新是係統工程,需有效政府、活力社會(hui) 和市場機製。僅(jin) 低於(yu) “培育公民意識”,調查中有69%的地方政府決(jue) 策谘詢人員認為(wei) 應通過“建立多元共治體(ti) 製”來推動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
第一,建立健全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充分參與(yu) 治理的製度和社會(hui) 環境。“公民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意識或能力不足”(55%)、“社會(hui) 組織等主體(ti) 參與(yu) 治理不充分”(50%)被認為(wei) 是當前社會(hui) 治理存在的最突出問題,“培育公民意識”(70%)是當前推進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最重要的任務。“朝陽群眾(zhong) ”、有關(guan) 留守兒(er) 童的極端事件表明,社會(hui) 治理的基礎在群眾(zhong) 、在家庭。當前社會(hui) 組織數量增多,真正發揮作用的不多,主要瓶頸不在政府不重視,在於(yu)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法律法規不健全(51%)和組織基礎不牢固(48%)。
第二,真正實現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向城鄉(xiang) 社區下移。基層自治是我國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當前基層社會(hui) 治理新舊矛盾交織,表現為(wei) 行政事項多、掛牌多未發生根本性變化,物業(ye) 糾紛增多、鄉(xiang) 村人口空心化成為(wei) 新增難點,而關(guan) 鍵挑戰在於(yu) 建立治理重心下移的激勵機製。基層治理人才相對不足,越到基層越明顯。“大學生村官”等形式引進的隊伍穩定性不夠,不熟悉社區。基層“三社聯動”、將社區黨(dang) 支部書(shu) 記納入事業(ye) 編、村民理事會(hui) 等創新值得關(guan) 注。
第三,多元共治體(ti) 製的形成亟須法治保障。有69%的受訪者認為(wei) 須“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來推動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缺乏法治保障,就無法明確“誰來治理”“怎麽(me) 治理”“如何共治”這些基本問題,很多治理風險就難以規避。結果是社會(hui) 治理被簡單等同於(yu) “天網工程”、網格管理,基層實際參與(yu) 執法的政府部門時常超出法律範圍。
四、化解社會(hui) 矛盾的機製亟待創新
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深刻變革呼喚化解社會(hui) 矛盾的新思路和新渠道。
第一,暢通群眾(zhong) 訴求反映及與(yu) 政府互動的渠道。調查顯示,隻有48%的地方政府政策谘詢人員認為(wei) 群眾(zhong) 訴求反映渠道暢通。欲加強政府與(yu) 群眾(zhong) 交流,被認為(wei) 較為(wei) 重要的依次是“充分利用新媒體(ti) 同群眾(zhong) 交流”(61.2%)、“幹部多調研、多下基層了解情況”(58.3%)、“定點定時安排領導與(yu) 群眾(zhong) 座談交流”(56.3%)等。而“完善信訪製度”(54.4%)排序相對靠後。
第二,堅持在發展和保障民生中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發達地區經驗表明,保障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本靠發展。社會(hui) 治理根本在民生,應與(yu) 政府重點工作創新融合,有力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在相對落後地區,脫貧攻堅被認為(wei) 是最大的社會(hui) 治理。我國一些地方著力以民生推民治,然而民生保障不善或者不公也極易引發不滿和矛盾。這其中,如何破除“界定民生事業(ye) 和產(chan) 業(ye) ”“處理頂層設計與(yu) 地方探索關(guan) 係”“平衡長效機製與(yu) 項目化指標化舉(ju) 措”等重要困惑,同樣影響到社會(hui) 治理目標的實現。國際經驗表明,社會(hui) 政策工具引導得當,可以形成維持社會(hui) 秩序與(yu) 活力的強大向心力。新加坡普遍購買(mai) 社會(hui) 組織服務、補貼與(yu) 父母近距離居住的子女就是範例,有關(guan) 社會(hui) 政策引導治理的設計值得借鑒。
第三,發揮傳(chuan) 統文化在化解社會(hui) 矛盾中的作用。民族風俗和宗教是傳(chuan) 統文化的重要載體(ti) 。近年包括民族宗教地區在內(nei) 的我國社會(hui) 治理有了很大改善,寨老、榔規、鄉(xiang) 賢、民約等自治機製仍發揮作用,但怎麽(me) 建立更好發揮傳(chuan) 統文化治理作用的機製是重要課題。此外,如何引導宗教團體(ti) 通過弘揚人道主義(yi) 和公益慈善精神參與(yu) 治理也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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