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分類細了 “帽子”少了 評估嚴了
——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

發稿時間:2018-07-06 10:21:18   來源:光明日報  

  科研人才“帽子疊加”、評價(jia) 標準“一刀切”、科研機構職能定位不清、缺乏法人自主權……這些近年來在科技界飽受詬病的問題有望很快得到解決(jue)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jia) 、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化科技評價(jia) 製度改革進行了具體(ti) 部署。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yu) 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說:“本次項目評審、人才評價(jia) 、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是我國迄今為(wei) 止發布規格最高、內(nei) 容最全麵、工作部署最係統的一次科研評價(jia) 改革文件,將深化科技體(ti) 製改革從(cong) 科技計劃層麵推進到科研項目層麵,對科技事業(ye) 的健康發展起到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

  給出科研分類評價(jia) 可操作細化規範

  科研評價(jia) 被科研人員視為(wei) 科技活動的指揮棒,然而,長期以來由於(yu) 評價(jia) 體(ti) 係單一,形成了盲目追求發表SCI論文等不良傾(qing) 向。因此,科研分類評價(jia) 成為(wei) 科技界人士的共同呼聲,改革也勢在必行。

  賀德方介紹,多年來,我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已確立了分類評價(jia) 的原則要求,相關(guan) 科技評價(jia) 政策也作出了規定,但作為(wei) 部門層麵的製度文件,在層次、力度上存在不足,規定也不夠細化,正確的評價(jia) 導向尚未完全樹立,對科研工作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帶來負麵影響。

  針對這一問題,本次發布的《意見》明確要求,針對自然科學、哲學社會(hui) 科學、軍(jun) 事科學等不同學科門類特點,建立分類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基礎前沿研究以同行評議為(wei) 主;社會(hui) 公益性研究以行業(ye) 用戶和社會(hui) 評價(jia) 為(wei) 主;應用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評價(jia) 以用戶評價(jia) 、第三方評價(jia) 和市場績效為(wei) 主。

  在職稱評審上,《意見》要求分類完善職稱評價(jia) 標準,不將論文、外語、專(zhuan) 利、計算機水平作為(wei) 應用型人才、基層一線人才職稱評審的限製性條件。在項目評審上,《意見》同樣明確指出,不同類別國家科技計劃應在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綜合考慮負責人和團隊實際能力以及項目要求,不把發表論文、獲得專(zhuan) 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獲獎等情況作為(wei) 限製性條件。探索建立對重大原創性、顛覆性、交叉學科創新項目等的非常規評審機製。這些都將成為(wei) 接下來科研單位創新人才評價(jia) 機製的政策依據。

  “我們(men) 力求這些分類評價(jia) 的具體(ti) 細則拿來就能用,注重給科研單位評價(jia) 改革帶來實效。”賀德方說。

  為(wei) 破除人才“帽子”“永久牌”做出製度安排

  近年來,各類人才“學者”“計劃”項目層出不窮,形形色色的人才“帽子”與(yu) 資源、待遇、職稱、評獎密切掛鉤,科研單位間針對人才“帽子”“挖人”成風。人才稱號過多過濫,甚至形成了“永久牌”現象,這與(yu) 人才計劃的初衷背道而馳,亟須統籌治理。

  《意見》針對這一科技界痛點,給出多個(ge) 解決(jue) 實招:建立人才項目申報查重及處理機製,防止人才申報違規行為(wei) ,避免多個(ge) 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wei) 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製性條件,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yu) 物質利益簡單、直接掛鉤;中西部、東(dong) 北老工業(ye) 基地及欠發達地區的科研人員因政策傾(qing) 斜因素獲得的國家級人才稱號、人才項目等支持,在支持周期內(nei) 原則上不得跟隨人員向東(dong) 部、發達地區流轉;科研單位不能簡單以學術頭銜、人才稱號確定薪酬待遇、配置學術資源。

  賀德方表示,這些政策明確回應了科技人員反映強烈的問題,目的就是要營造有利於(yu) 科技人才安心、專(zhuan) 心、潛心研究的製度環境,集中清理現有科技評價(jia) 製度中的簡單化、數量化問題,將有助於(yu) 扭轉目前少數科研人員作風浮躁的問題。“對科技人才的評價(jia) 機製改革,我們(men) 未來還將進一步做出政策部署。”

  首次對中央級科研事業(ye) 單位績效評價(jia) 作出係統部署

  經過數十年發展,我國各類中央級科研院所發展迅速,然而科研機構職能定位不清、缺乏法人自主權、機構性績效目標考核缺失、微觀事務受行政幹預多等問題凸顯,這也成為(wei) 廣大科技工作者高度關(guan) 注的問題之一。

  為(wei) 此,《意見》創新性地提出,在中央級科研事業(ye) 單位全麵推行章程管理製度,建立以科技創新績效為(wei) 核心的中長期績效評估製度,並對完善科技創新基地評價(jia) 考核體(ti) 係一並作出製度安排。在具體(ti) 評估方式上,建立綜合評價(jia) 與(yu) 年度抽查評價(jia) 相結合的中央級科研事業(ye) 單位績效評價(jia) 長效機製。以5年為(wei) 評價(jia) 周期,對科研事業(ye) 單位開展綜合評價(jia) ,涵蓋職責定位、科技產(chan) 出、創新效益等方麵。5年期間,每年按一定比例,聚焦年度績效完成情況等重點方麵,開展年度抽查評價(jia) 。

  “對中央級科研事業(ye) 單位的評估對我們(men) 來說還是新事物。但這是國際上通行做法,比如日本、韓國等。《意見》通過強化績效評價(jia) 的導向性,一可以優(you) 化中央級科研事業(ye) 單位的管理,激發它們(men) 的創新潛能;二可以通過評估來建立目標導向,不斷聚焦這些科研事業(ye) 單位的發展方向;三可以通過評估引導科研單位更好地麵向國家目標提供服務。”科技部創新發展司副司長張旭說。

  張旭透露,在機構評估上,中國科學院、中國農(nong) 業(ye) 科學院過去已經有一些試點探索。在2018年和2019年主要進行評估試點工作,鼓勵試點地方和單位大膽探索實踐,發揮示範突破和帶動作用。

  賀德方表示,項目評審、人才評價(jia) 、機構評估改革在整個(ge) 科技體(ti) 製改革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我們(men) 相信,通過對人才科研評價(jia) 製度的改革,將能引導社會(hui) 科研大環境的改善,最終營造潛心研究、追求卓越、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環境。”(記者 楊舒)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