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鄉居民怎樣對待現階段社會矛盾
發稿時間:2018-07-03 16:52:22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朱力 袁迎春
摘要:社會(hui) 矛盾是指在社會(hui) 轉型的背景下,由於(yu) 利益分配格局變化引起的不同社會(hui) 群體(ti) 之間對立、摩擦、衝(chong) 突的一種互動過程與(yu) 社會(hui) 現象。我們(men) 需要思考的問題是:人們(men) 怎樣看待社會(hui) 矛盾,采取何種方式解決(jue) 社會(hui) 矛盾,又有怎樣的需求和行動意向?
社會(hui) 矛盾是指在社會(hui) 轉型的背景下,由於(yu) 利益分配格局變化引起的不同社會(hui) 群體(ti) 之間對立、摩擦、衝(chong) 突的一種互動過程與(yu) 社會(hui) 現象。我們(men) 需要思考的問題是:人們(men) 怎樣看待社會(hui) 矛盾,采取何種方式解決(jue) 社會(hui) 矛盾,又有怎樣的需求和行動意向?
鑒於(yu) 此,近年課題組以社會(hui) 矛盾為(wei) 主題,在全國九市開展了一項大規模的問卷調查。問卷調查采取多階段分層抽樣方法,共計發放問卷1835份,回收有效問卷1717份,有效回收率為(wei) 93.57%。本文基於(yu) 這一調查數據的分析,嚐試對上述問題做出回答。
居民對社會(hui) 矛盾發生、發展狀況的基本看法較為(wei) 理性
1、居民對當前社會(hui) 矛盾有冷靜的判斷,對未來遭遇社會(hui) 矛盾的可能性有比較理性的認識。
調查結果顯示:(1)受訪居民對“當前我國社會(hui) 矛盾的發生頻率”的看法持憂慮態度(比較多、非常多)的有38.60%,持中間態度的有35.11%,持樂(le) 觀態度(比較少、非常少)的有26.29%;(2)受訪居民對“當前我國社會(hui) 矛盾的激烈程度”的看法持憂慮態度(比較嚴(yan) 重、非常嚴(yan) 重)的有24.59%,持中間態度的有46.73%,持樂(le) 觀態度(比較輕微、非常輕微)的有28.62%;(3)受訪居民對“自己或家人遭遇社會(hui) 矛盾的可能性”的看法持憂慮態度(比較嚴(yan) 重、非常嚴(yan) 重)的有6.78%,持中間態度的有26.05%,持樂(le) 觀態度(比較輕微、非常輕微)的有67.17%。總的來說,受訪居民對當前社會(hui) 矛盾的基本判斷是冷靜的,對未來遭遇社會(hui) 矛盾可能性的認知是比較理性的。原因之一在於(yu) 地方政府大力推進矛盾排查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解決(jue) 了大量的矛盾,降低了新的矛盾的增長。
2、居民對目前社會(hui) 矛盾狀況的判斷較為(wei) 樂(le) 觀,而對未來社會(hui) 矛盾的發展狀況有所擔心。
調查結果顯示:(1)受訪居民對目前社會(hui) 矛盾發展狀況的判斷較為(wei) 樂(le) 觀。與(yu) 5年前相比,雖然仍有22.20%的受訪居民認為(wei) 更嚴(yan) 重了,有20.85%的受訪居民認為(wei) 沒有改善,卻有41.00%的受訪居民認為(wei) 當前社會(hui) 矛盾的狀況是減弱了,同時還有15.89%的受訪居民對社會(hui) 矛盾的發展趨勢表示不清楚。(2)部分受訪居民對未來社會(hui) 矛盾的發展狀況有一定擔心。未來3-5年,雖然有17.35%的受訪居民認為(wei) 社會(hui) 矛盾將會(hui) 減弱,但是仍有27.45%的受訪居民認為(wei) 會(hui) 保持穩定,有27.28%認為(wei) 將會(hui) 更嚴(yan) 重,同時還有27.80%的受訪居民對社會(hui) 矛盾的發展趨勢表示不清楚。
居民所遭遇的社會(hui) 矛盾以經濟利益類矛盾為(wei) 主,呈現出多元化、城鄉(xiang) 分化的特征
1、過半居民遭遇過一類或幾類社會(hui) 矛盾,類型多元化,主要涉及直接的現實利益。
調查結果顯示,57.89%的受訪居民遭遇過形形色色的矛盾。其中,隻遭遇過一類矛盾的有28.96%,遭遇過兩(liang) 類矛盾的有26.44%,遭遇過三類矛盾的有22.91%,遭遇過四類及以上矛盾的有20.78%。可見,當前社會(hui) 矛盾發生的類型較多、數量較大,牽涉的社會(hui) 成員數量較多。從(cong) 遭遇的矛盾類型來看,受訪居民所遭遇的10類主要矛盾分別是:環境矛盾(33.40%)、就業(ye) 失業(ye) 矛盾(25.63%)、社會(hui) 治安矛盾(22.81%)、醫患矛盾(20.89%)、鄰裏糾紛(19.78%)、社會(hui) 保障矛盾(19.78%)、拆遷矛盾(19.98%)、征地矛盾(19.58%)、勞資糾紛(19.37%)、官員貪腐矛盾(12.92%)。發生比例排名靠前的環境矛盾、拆遷矛盾、征地矛盾等,均是涉及人們(men) 直接的、現實利益的糾紛,矛盾衝(chong) 突的主體(ti) 具有群體(ti) 性特征。
2、城鄉(xiang) 居民遭遇的社會(hui) 矛盾既有重疊又有差異,環境矛盾是最大的社會(hui) 矛盾。
調查結果表明:(1)城鄉(xiang) 居民的社會(hui) 矛盾遭遇具有高度的重疊性。城鄉(xiang) 社區居民所遭遇的前10類主要社會(hui) 矛盾基本上是一致的。位居第一的環境矛盾是城鄉(xiang) 社區所共同麵臨(lin) 的最大的社會(hui) 矛盾,也是各類矛盾中增長最快的矛盾。(2)城鄉(xiang) 居民的社會(hui) 矛盾遭遇具有一定差異。從(cong) 社會(hui) 矛盾的排序而言,城鄉(xiang) 居民的社會(hui) 矛盾遭遇在勞資糾紛、鄰裏糾紛、征地矛盾這三類的排序上有所差異。在城市社區中,人們(men) 遭遇勞資糾紛的比例高於(yu) 鄰裏糾紛和征地矛盾,而在農(nong) 村社區中則是鄰裏糾紛的發生比例高於(yu) 征地矛盾和勞資糾紛。
依法維權是多數居民的普遍意願,且對在自己遭遇矛盾時獲得幫助持樂(le) 觀態度
1、依法維權是多數居民的普遍意願。
調查結果表明,61.74%的受訪居民讚同家人遭遇矛盾糾紛時采取法律途徑維權,18.69%的受訪居民持“一般”的態度,19.33%的受訪居民則表示不讚同。而對於(yu) 上訪、靜坐等維權途徑,隻有20.32%的受訪居民讚同,23.13%的受訪居民持“一般”的態度,有高達56.36%的受訪居民表示不讚同。意願上對依法維權的肯定是大多數受訪居民的態度,也反映出多數受訪居民具有的法律意識。
2、大部分居民認為(wei) 當自己遭遇社會(hui) 矛盾時會(hui) 得到他人的幫助。
麵對矛盾糾紛,個(ge) 體(ti) 往往難以有效應對,因此需要借助其他力量解決(jue) 問題。在遭遇過矛盾糾紛且得到過他人幫助的受訪居民中,大部分的受訪居民得到過“親(qin) 朋好友、熟人老鄉(xiang) ”(87.8%)的幫助,其次是得到過“村(居)委會(hui) ”(59.64%)的幫助,再次則是得到過“工作單位”(41.79%)和“社會(hui) 力量”(包括社會(hui) 組織、媒體(ti) 、律師、記者等)(35.96%)的幫助。從(cong) 調查結果來看,有過矛盾遭遇者所獲取幫助的對象,體(ti) 現出從(cong) 熟人圈到陌生人圈,從(cong) 非正式力量到正式力量的差序分布。但在解決(jue) 矛盾的實際過程中,基於(yu) 人情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網絡對個(ge) 體(ti) 的矛盾解決(jue) 具有更大的作用。
基於(yu) 問卷調查數據而得到的結果,我們(men) 要尊重這一社會(hui) 事實:一方麵社會(hui) 轉型中伴生的大量社會(hui) 矛盾是社會(hui) 改革的成本或代價(jia) ,民眾(zhong) 對這些社會(hui) 矛盾有較為(wei) 理性、客觀的認識,說明社會(hui) 治理的水平在不斷提高,民眾(zhong) 的法治素質也在提高;另一方麵,確實有許多社會(hui) 矛盾損傷(shang) 了某些民眾(zhong) ,引起了部分民眾(zhong) 的憂慮,但也沒有必要誇大這種消極悲觀的看法。社會(hui) 矛盾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改革的新契機與(yu) 突破點,解決(jue) 了社會(hui) 矛盾會(hui) 使社會(hui) 不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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