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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權力 嚴監管
—— 關注對基層幹部的監督(上)

發稿時間:2018-06-19 10:08:0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記者 楊文明 範昊天 吳 勇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推動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基層延伸,嚴(yan) 厲整治發生在群眾(zhong) 身邊的腐敗問題。基層工作瑣碎繁雜、情況多樣,直接關(guan) 係群眾(zhong) 切身利益。農(nong) 村集體(ti) “三資”管理、征地補償(chang) 監督以及扶貧資金監管,是直麵群眾(zhong) 的3個(ge) 重要領域。近日,本報記者在雲(yun) 南、湖北、內(nei) 蒙古等地走訪,關(guan) 注對基層幹部“微權力”監管方麵的一些新做法。

  集體(ti) “三資”管理:

  搭建數據平台,管住錢管緊人

  農(nong) 村集體(ti) “三資”,主要指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中的資金、資產(chan) 、資源。近年來,村集體(ti) 經濟不斷壯大,村幹部在“三資”管理和使用、村級基礎設施建設招標、工程款結算和支付等環節經手的資金金額越來越大。“三資”管理牽涉麵廣,如果存在監督缺位,將影響群眾(zhong) 切身利益。如何加強“三資”監管?一些地方開始嚐試搭建信息管理和公開平台,取得了較好效果。

  今年3月1日,湖北武漢洪山區的50個(ge) 村級集體(ti) 經濟組織在全麵清產(chan) 核資基礎上,正式啟動“三資”監管綜合係統。該係統下設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財務實時監管、集體(ti) 資產(chan) 交易、出國(境)證照管理等4個(ge) 實時聯動平台和1個(ge) APP信息公開平台。其中,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平台錄入各村(村改製集團公司)所有資產(chan) 資源、經濟合同及村(股)民信息,統一分類管理、實時更新。財務實時監管平台與(yu) 財務管理係統連接,隨時掌握村(村改製集團公司)資金流向。交易事項在集體(ti) 資產(chan) 交易平台進行,由區采購辦全程指導監督。信息公開APP,向村(股)民推送村級集體(ti) 經濟組織資產(chan) 交易、資金變動等公開信息,收集相關(guan) 意見建議。

  這個(ge) 係統的建設,一定程度上是緣於(yu) 一個(ge) 時間跨度達10年、上訪數年的信訪積案。多次上訪的是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道西灣村的一些購房戶。2014年,西灣村成為(wei) 儲(chu) 備用地,購房戶所購的樓房被拆除。當這些購房戶想要求還建房及貨幣補償(chang) 時,卻被告知自己的房子是違章建築。原來,2008年5月,武漢市添德成商貿有限公司與(yu) 西灣村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租賃土地用於(yu) 物流倉(cang) 儲(chu) 建設。然而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卻將土地私下轉租給蔡某,蔡某未辦理任何手續,就私自在土地上建設了一批樓房並出售。

  “這一案件是‘三資’管理混亂(luan) 的典型案例。”洪山區紀委書(shu) 記朱亞(ya) 介紹,目前該信訪案已案結事了,蔡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提起公訴,監管不力的13名領導被問責。但“三資”管理中職責不清、監管缺漏、家底不清等問題必須引起重視。洪山區“三資”監管綜合係統運行以來,著力從(cong) 源頭上遏製村幹部腐敗,推進集體(ti) 經濟良性發展。

  征地補償(chang) 監督:

  嚴(yan) 格公開公示,以透明促規範

  征地拆遷補償(chang) ,數額大、涉及者眾(zhong) 。2012年至2015年,雲(yun) 南昆明市官渡區城管係統就有20多人被紀檢部門和司法機關(guan) 查處,其中科級幹部有6人,在查處違規建房過程中收受賄賂的有12人,在承攬工程和撥付款項為(wei) 他人提供便利的有4人,在行政審批過程中收受賄賂的有1人,濫用職權並私分罰沒財物的有3人。

  官渡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魯雲(yun) 華表示,官渡區城管局的“塌方式”腐敗反映出廉政建設工作不到位、對下屬單位監督指導不力以及對執法人員警示教育不夠等突出問題。“通過查處該案,進一步完善製度,最近兩(liang) 年官渡區在征地拆遷等方麵的違紀違法現象已鮮有發生。”魯雲(yun) 華說,這主要依靠全流程各環節的規範與(yu) 公開,擠壓可能滋生貪腐的空間。

  “拆遷補償(chang) 啟動前,拆遷補償(chang) 資金就會(hui) 由社會(hui) 投資人打到拆遷指揮部、社會(hui) 投資人和銀行的資金共管賬戶上,同時還要測量記錄房屋信息。”官渡區城改局負責人表示,在這一過程中,城改局不直接參與(yu) ,扮演監督者角色;製定補償(chang) 標準的過程中,要求不僅(jin) 征求被拆遷人、村民小組、社區意見,還需報請區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施行;直接參與(yu) 拆遷的房調、地調和拆遷公司則經過招投標程序確定。

  官渡區關(guan) 上街道紀工委書(shu) 記黃振華表示,即便各方簽訂了補償(chang) 協議,也要接受跟蹤審計,在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層層審核把關(guan) 簽字後,資金撥付審核表才正式生效,而具體(ti) 資金撥付由銀行負責直接打入被拆遷人賬戶。

  “資金隻能由簽訂協議人領取,如有代領需提供委托公證書(shu) 。”黃振華說,拆遷協議簽訂後還要公示,“連片拆遷周圍人都知根知底,能有效監督。”此外,拆遷中還要接受全程跟蹤審計,審計人員會(hui) 現場核實被拆遷房屋的情況,“反複公開公示、簽字審批、跟蹤審計,要貪腐非常困難,違法成本也非常高。”

  扶貧過程監管:

  整合信息資源,形成監督合力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對挪用和貪汙扶貧款項的行為(wei) 嚴(yan) 懲不貸。其中,對扶貧資金發放的監督是重點。

  “通過大數據比對,我們(men) 一下就查出了30戶重點貧困戶的非寄宿學生領取寄宿生補助金1.5萬(wan) 元。”湖北武穴市教育局局長何太平說,武穴市依托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台,整合發改委、財政、人社、住建、教育、衛生、水利、農(nong) 業(ye) 、稅務等相關(guan) 科局信息資源,形成了對扶貧資金發放的合力監督,“打通信息形成合力後,我們(men) 明確掌握了貧困家庭各學齡階段學生的狀況,哪些孩子是適齡入學兒(er) 童,哪一家享受什麽(me) 優(you) 惠政策、領了多少錢,力求不讓一戶貧困家庭在享受國家政策時漏掉。”

  “依托大數據管理平台,可以實現讓扶貧資金在監督下流動,在數據中留痕。”武穴市委書(shu) 記郝勝勇說,根據大數據管理平台的相關(guan) 信息,全市共為(wei) 8459名貧困家庭的孩子發放853萬(wan) 元的助學補貼,經核查後無一重複無一遺漏。

  “財政扶貧項目發生的所有支出及票據,必須經項目監督小組審簽,才能作為(wei) 向財政部門報賬的依據。”內(nei) 蒙古興(xing) 安盟突泉縣則引入了參與(yu) 式扶貧方法,激發群眾(zhong) 的參與(yu) 積極性,以此形成對扶貧項目的監督合力。突泉縣扶貧辦主任屈彤年說,縣裏明確要求實施財政扶貧項目的村必須成立項目監督小組,小組由村民代表集體(ti) 推薦4—5名德高望重、公正廉潔的群眾(zhong) 組成,對扶貧項目的申報、實施和驗收過程進行民主監督並提出建議。所有項目村項目監督小組成員名單要報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及項目地財政所備案。

  在突泉縣學田鄉(xiang) 大保村的通村公路修建過程中,村民監督小組就發揮了重要作用。村民監督小組成員吳立軍(jun) 等人發現,路上有一條小渠,平時沒水,但雨季來臨(lin) 時就會(hui) 流水,施工方卻沒有設計過水路麵。同時村民劉建軍(jun) 反映有一處轉彎過急的路口存在安全隱患。針對這些問題,實地勘測調研後,村民監督小組立即向鄉(xiang) 裏匯報,鄉(xiang) 黨(dang) 委和政府要求施工方進行了整改,確保建設資金用在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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