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就《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6-14 13:35:36   來源:新華社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通知》,決(jue) 定從(cong) 今年7月1日起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有關(guan) 問題接受記者采訪。

  問: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

  答:近年來,我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覆蓋麵不斷擴大,參保人數不斷增加,待遇水平穩步提高,養(yang) 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製度已普遍建立,政策體(ti) 係不斷完善。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和就業(ye) 多樣化、以及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原因,地區間撫養(yang) 比差距擴大,省際之間養(yang) 老保險基金負擔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jue) ,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範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規定,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盡快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由於(yu) 我國區域間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養(yang) 老保險撫養(yang) 比相差懸殊,養(yang) 老保險政策、待遇水平仍存在差異,省級統籌製度還不夠完善,難以一步實現基金全國統收統支。為(wei) 此,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定,先建立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作為(wei) 實現全國統籌的第一步。今年5月11日,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方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作了重要講話,提出了明確要求。近日,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建立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通知》,李克強總理就做好實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月11日下午,韓正副總理、胡春華副總理出席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貫徹實施工作會(hui) 議並講話,對實施工作進行了部署。

  問:《通知》的總體(ti) 思路和基本原則是什麽(me) ?

  答:建立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總體(ti) 思路是,在不增加社會(hui) 整體(ti) 負擔和不提高養(yang) 老保險繳費比例的基礎上,通過建立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實現基金安全可持續,實現財政負擔可控,確保各地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通知》明確,建立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堅持以下原則:一是促進公平。通過實行部分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統一調劑使用,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提高養(yang) 老保險基金整體(ti) 抗風險能力。二是明確責任。實行省級政府擴麵征繳和確保發放責任製,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和養(yang) 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進行補助,建立中央與(yu) 省級政府責任明晰、分級負責的管理體(ti) 製。三是統一政策。養(yang) 老保險製度經過30多年的改革完善,已經實現全國統一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但在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方麵地區之間仍有差異,通過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實施,有利於(yu) 逐步統一各地相關(guan) 政策,最終實現養(yang) 老保險各項政策全國統一。四是穩步推進。合理確定中央調劑基金籌集比例,2018年從(cong) 3%起步,以後逐步提高。進一步統一經辦規程,建立省級集中的信息係統,不斷提高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建立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從(cong) 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養(yang) 老保險製度建設實際出發做出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對於(yu) 增強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可持續性、均衡地區間養(yang) 老保險基金負擔、促進實現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基本養(yang) 老保險權益公平共享具有重要意義(yi) 。

  問:中央調劑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什麽(me) ,會(hui) 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和個(ge) 人的負擔,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

  答: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和個(ge) 人的負擔,不會(hui) 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一是不提高企業(ye) 和職工個(ge) 人繳費比例。建立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調劑基金餘(yu) 缺,全國養(yang) 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沒有發生變化,企業(ye) 和職工個(ge) 人不需要額外多繳費,不會(hui) 增加社會(hui) 整體(ti) 負擔。二是不改變現行的養(yang) 老保險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不會(hui) 影響離退休人員個(ge) 人待遇。有的省份,上解的資金額大於(yu) 得到的撥付資金額,這些省份普遍養(yang) 老負擔相對較輕,基金支撐能力較強,調劑後不會(hui) 因此影響當期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額大於(yu) 上解的資金額,通過調劑能夠適當緩解基金支付壓力,能夠更好地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問:“調劑”是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核心,實施過程中如何實現“調劑”的目標?

  答:主要通過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上解下撥資金具體(ti) 核定辦法,實現省際之間“調劑”的目的。《通知》明確了上解和下撥資金額的計算公式,明確了上解工資基數、上解人數、上解比例、下撥人數及人均撥付額等相關(guan) 參數的核定辦法,算賬方法簡單明了。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高、參保職工和就業(ye) 人數多的省份上解的資金也多,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通過製度的內(nei) 在機製,實現養(yang) 老保險基金在養(yang) 老負擔相對較輕省份和養(yang) 老負擔相對較重省份之間的調劑,能夠達到東(dong) 部沿海省份支持中西部和老工業(ye) 基地省份的效果,增強了養(yang) 老保險製度整體(ti) 抗風險能力。

  問:《通知》要求建立中央調劑基金,請問各省市按照什麽(me) 標準上解調劑基金?

  答:《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wei) 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cong) 3%起步,逐步提高。各省市上解數額的多少主要取決(jue) 於(yu) 上解工資和在職應參保人數這兩(liang) 項指標。

  上解工資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計算。使用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與(yu) 使用全國平均工資相比,更能體(ti) 現各地經濟發展的因素,工資水平高的地區,上解額也會(hui) 相應高一些,有利於(yu) 實現基金調劑目標。同時,考慮到目前個(ge) 體(ti) 靈活就業(ye) 參保人數占總參保人數的比重約1/4,這部分人員繳費基數相對偏低,按照職工平均工資的90%左右計算上解額,更符合各地實際情況。

  應參保人數起步初期暫按企業(ye) 就業(ye) 人數和參保人數平均值核定。采取這種辦法,兼顧了養(yang) 老保險擴大覆蓋麵工作目標和當前實際,既可以增強對地方擴麵工作的激勵,避免對參保率高的地方“鞭打快牛”,也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部分地方參保人數由於(yu) 人口流動造成“虛高”的因素。隨著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推進,對在職應參保人數可逐步過渡到以覆蓋常住人口的全民參保計劃數據為(wei) 基礎核定。

  問:中央調劑基金如何管理和使用?

  答:《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是養(yang) 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hui) 保障基金財政專(zhuan) 戶,實行收支兩(liang) 條線管理,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確保基金安全。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地方。撥付時,根據籌集的調劑基金總額和全國離退休人數計算人均撥付額,再乘以各地離退休人數計算應撥付資金,既簡單明了,也做到了公平統一。退休人員多的省份,得到的調劑金相應較多,有利於(yu) 幫助部分老齡化問題突出省份解決(jue) 基金收支缺口矛盾。

  問:建立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後,中央和省級政府養(yang) 老保險責任如何劃分,會(hui) 不會(hui) 出現地方依賴中央的情況?

  答: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必須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製,如果地方想方設法“少交多得”,將加大製度運行風險,背離建立中央調劑製度促進養(yang) 老保險製度可持續發展的初衷。《通知》明確了各級政府責任和具體(ti) 的激勵約束措施:

  一是製度內(nei) 在設計上體(ti) 現激勵約束。計算上解資金采用的上解工資基數和人數,不受各地實際征繳收入的影響,各地經過努力多征繳的基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體(ti) 現了對擴麵征繳工作到位的地方的鼓勵。同時,通過對離退休人數的核定,對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體(ti) 現了約束。

  二是明確省級政府承擔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基金缺口的主體(ti) 責任。中央政府在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撥付中央調劑基金後,各省份養(yang) 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擔。各省市要層層壓實責任,建立健全省、市、縣基金缺口分擔機製,通過盤活存量資金、處置國有財產(chan) 、財政預算安排等多渠道籌措資金,解決(jue) 基金收支缺口問題。各地在實施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之前累計結餘(yu) 基金原則上留存地方,用於(yu) 本省(區、市)範圍內(nei) 養(yang) 老保險基金餘(yu) 缺調劑。

  三是健全考核獎懲機製。將養(yang) 老保險擴麵征繳、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發放、嚴(yan) 格基金管理、基金中央調劑製度落實等情況列入省級政府工作責任製考核內(nei) 容,對工作業(ye) 績好的省份進行獎勵,對出現問題的省級政府及相關(guan) 責任人進行問責。

  問: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後,中央財政對養(yang) 老保險的補助力度會(hui) 不會(hui) 減少?

  答:不會(hui) 。《通知》明確,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保持不變。為(wei) 使國家出台的各項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大力調整支出結構,不斷加大對地方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特別是2005年以來連續14年調整企業(ye) 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ye) 基地省份均給予適當補助。2017年中央財政對地方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補助4400多億(yi) 元,對各地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予了有力支持。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後,中央財政現有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補助力度不減。

  問:《通知》將采取哪些措施來保障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實施?

  答:實施基金中央調劑製度是加強基本養(yang) 老保險體(ti) 係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事關(guan) 改革、發展和穩定全局。《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實施。

  為(wei) 保證基金中央調劑製度的順利實施,主要采取四方麵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省級統籌製度。各地要加快推進省級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2020年全麵實現省級統籌,為(wei) 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打好基礎。二是強化基金預算管理。各地要加強基金預算編製和審核工作,嚴(yan) 格規範收支內(nei) 容、標準和範圍,強化基金預算的嚴(yan) 肅性和硬約束,確保應收盡收,杜絕違規支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製。將各省(區、市)養(yang) 老保險擴麵征繳、確保基本養(yang) 老金發放、嚴(yan) 格基金管理、基金中央調劑製度落實等情況列入省級政府工作責任製考核內(nei) 容,對工作業(ye) 績好的省份進行獎勵,對出現問題的省級政府及相關(guan) 責任人進行問責。四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全國養(yang) 老保險繳費以及待遇查詢係統、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監控係統,建立全國共享的中央數據庫。在中央與(yu) 地方之間、部門之間實現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及時掌握和規範中央調劑基金和省級統籌基金收支行為(wei) ,防範風險。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