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長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6-11 09:42:23 來源:司法部網站
6月8日,司法部向社會(hui) 發布《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公告》,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工作正式啟動。司法部黨(dang) 組成員、副部長,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hui) (職前培訓指導委員會(hui) )副主任趙大程就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圖為(wei)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hui) 現場。
趙大程強調,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必須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努力為(wei) 建設高素質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服務。
記者:請問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的主要作用是什麽(me) ?
趙大程:高素質的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是推進全麵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高度重視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黨(dang) 的十八大召開不久,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強調要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此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就建設高素質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完善法律職業(ye) 準入製度作出重要論述、重要指示,強調把能力建設作為(wei) 一項重要任務,堅持從(cong) 源頭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製度。這是我們(men) 建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的理論起點、邏輯起點和實踐起點,為(wei) 建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2015年6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wei)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和司法部按照《意見》要求完成了有關(guan) 法律修改和規章製定工作,定於(yu) 2018年開始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
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必須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引,緊扣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的工作目標,立足於(yu) 服務建設高素質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這一製度吸納了原司法考試製度的設計思想和測量方法,並且在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測量要求上進行了全新的設計和完善,強化了法律職業(ye) 的政治素養(yang) 標準、業(ye) 務能力標準和職業(ye) 倫(lun) 理標準,突出了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專(zhuan) 業(ye) 性、擴展性、實踐性特征,改革了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方式方法,增設了法律職業(ye) 人員職前培訓製度,加強了對取得法律職業(ye) 資格人員的管理。建立這一製度的主要作用就是要把好法治人才的入口關(guan) 、考試關(guan) 、培訓關(guan) 和管理關(guan) ,通過公平公正科學的考試,選拔培養(yang) 德才兼備、德法兼修的合格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人才,為(wei) 全麵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記者: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製度有哪些主要內(nei) 容?
趙大程:一是調整完善報名條件。《辦法》《公告》已經做了明確規定。這一報名條件,就是為(wei) 落實建設高素質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的要求,綜合考慮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人才選拔培養(yang) 和法學教育的實踐情況而確定的。同時,為(wei) 妥善解決(jue) 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製度與(yu) 原司法考試製度的銜接問題,允許《辦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曆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zhuan) 業(ye) 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ye) 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zhuan) 業(ye) 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ye) 生並具有法律專(zhuan) 業(ye) 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此外,為(wei) 推進法律職業(ye) 人員誠信體(ti) 係建設,加強對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的約束和懲戒,因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被國家有關(guan) 單位確定為(wei) 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
二是著眼實踐確定考試內(nei) 容。作為(wei) 測量法律職業(ye) 素養(yang) 的考試,關(guan) 鍵是要通過考試,有效檢驗考生政治素養(yang) 、業(ye) 務能力和職業(ye) 倫(lun) 理,無論是客觀題考試、主觀題考試,都將按照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實踐的要求確定考試內(nei) 容。因此,這一考試將增加檢驗考生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能力的考試內(nei) 容和分值比重,主、客觀題在命題上都會(hui) 更加突出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麵的法治實踐水平。
三是改革考試方式。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方式吸收了原司法考試的有益做法,並根據新製度的定位做了一係列改革。一是實行2+1考試模式,即客觀題2張試卷,主觀題1張試卷。客觀題試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試題,題型分別為(wei)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考試時長180分鍾。主觀題試卷分值180分,題型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shu) 題、論述題等,考試時長240分鍾,考場將為(wei) 考生配備法律法規匯編。二是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客觀題考試在包括港澳考區在內(nei) 的全國各考區全麵推行計算機化考試。主觀題考試以紙筆考試為(wei) 主,在若幹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三是實行一次考試分階段進行。從(cong) 今年開始,參加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考生,通過客觀題考試後再參加主觀題考試。四是增加客觀題考試成績有效時長。考生當年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下一個(ge) 考試年度內(nei) 有效。
四是繼續實行特殊政策。為(wei) 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精準扶貧的決(jue) 策部署,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將繼續在艱苦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實行與(yu) 內(nei) 地有一定差別的考試政策,適當降低考試門檻,讓當地符合條件的人能夠進得來、留得下。放寬地域範圍為(wei) 國務院審批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級行政區域。放寬學曆條件為(wei) 高等學校本科學曆。同時,2018年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繼續允許普通高等學校2019度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報名參考。新的變化是將2019年全日製專(zhuan) 升本應屆本科畢業(ye) 生、軍(jun) 隊院校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ye) 生納入這一政策適用範圍,上述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2018年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
記者: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有哪些主要考慮?
趙大程:過去我們(men) 在司法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積累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和做法,特別是形成的“從(cong) 嚴(yan) 治考、熱情服務”的總原則,可以說既是過去我們(men) 從(cong) 事司法考試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對過去司法考試實踐的真實寫(xie) 照。實踐證明,堅持這一總原則是確保司法考試安全順利進行最重要的工作原則。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製度後,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將繼續堅持“從(cong) 嚴(yan) 治考、熱情服務”的工作原則,保持嚴(yan) 謹、專(zhuan) 業(ye) 、縝密的工作態度,落實“嚴(yan) 密組織、嚴(yan) 謹程序、嚴(yan) 格標準、嚴(yan) 明紀律”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製度規範,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會(hui) 同有關(guan) 方麵共同做好2018年度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為(wei) 廣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為(wei) 法治中國建設選拔儲(chu) 備更多合格法治人才。希望廣大考生嚴(yan) 守考試紀律,誠信參考。
記者:全麵依法治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至關(guan) 重要。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作為(wei) 選拔培養(yang) 法治工作隊伍的基礎性製度,將采取哪些措施來選拔培養(yang) 德才兼備、德法兼修的優(you) 秀法律職業(ye) 人才?
趙大程: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是建設高素質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工作隊伍的一項基礎性、源頭性工作。為(wei) 提高人才選拔培養(yang) 質量,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做了以下製度安排:
一是擴大應當參加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人員範圍。將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以及行政機關(guan) 中初次從(cong) 事行政處罰決(jue) 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jue) 、法律顧問的公務員納入應當取得法律職業(ye) 資格的範圍,主要考慮他們(men) 要麽(me) 涉及對公民、法人權利義(yi) 務的保護和克減,要麽(me) 就具有準司法性質,其政治素養(yang) 、業(ye) 務能力和職業(ye) 倫(lun) 理水平直接影響到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二是提高法律職業(ye) 人員的專(zhuan) 業(ye) 學曆條件。一般而言,嚴(yan) 格的大學準入考試、係統的法學專(zhuan) 業(ye) 教育,有利於(yu) 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的訓練養(yang) 成,有利於(yu) 從(cong) 源頭上保證法律職業(ye) 人員的專(zhuan) 業(ye) 素養(yang) 和專(zhuan) 業(ye) 能力,為(wei) 更好落實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專(zhuan) 業(ye) 性要求,綜合考慮我國法治人才選拔培養(yang) 和法學教育的實踐情況,適當提高了對報名人員的學曆要求。
三是建立法律職業(ye) 人員統一職前培訓製度。按照“統一標準、分係統實施”原則,建立法律職業(ye) 人員任職前培訓製度,實行“先選後訓”“誰選誰訓”的培訓模式,通過嚴(yan) 把法律職業(ye) 的培訓關(guan) ,切實提高法律職業(ye) 人員的能力水平。
四是加強對取得法律職業(ye) 資格人員的管理。對取得法律職業(ye) 資格人員有違反憲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違背職業(ye) 倫(lun) 理等行為(wei) 的,實行資格暫停、告誡、吊銷等製度,由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視其情節後果給予相應處理,並將相關(guan) 信息在司法部網站上公布。
記者:在司法部多次發布的消息中,都提到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能否詳細介紹一下“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具體(ti) 所指嗎?
趙大程: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是兩(liang) 辦《意見》確定的建立和實施法律職業(ye) 資格製度的一項重要原則,這對於(yu) 穩妥有序將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wei)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製度具有重要意義(yi) 。在推動相關(guan) 法律修改和研究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規章製度時,我們(men) 都將這一原則貫徹始終。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具體(ti) 體(ti) 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針對法律職業(ye) 崗位,隻對新進法律職業(ye) 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關(guan) 於(yu)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jue) 定》,明確規定行政機關(guan) 中初次從(cong) 事行政處罰決(jue) 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jue) 、法律顧問的公務員,需要取得法律職業(ye) 資格。已經在行政機關(guan) 中從(cong) 事行政處罰決(jue) 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jue) 工作且勝任現職務的人員,沒有從(cong) 業(ye) 資格方麵的要求。二是針對專(zhuan) 業(ye) 學曆條件的,《實施辦法》第9條的規定就是“新人新辦法”,第22條的規定則為(wei) “老人老辦法”,對此,公告再次予以明確。
記者:今年考試大綱和考試內(nei) 容有哪些新的變化?
趙大程:2018年考試大綱,明確了考試性質,規定了考試科目,加強了對政治素養(yang) 、業(ye) 務能力和職業(ye) 倫(lun) 理的考查力度。根據考試大綱,今年考試內(nei) 容力求有以下新變化:
一是力求對法治實踐有新反映。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強調,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兩(liang) 辦《意見》明確提出,考試以案例題為(wei) 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分值比重。因此,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內(nei) 容要從(cong) 過去的司法考試以知識考查為(wei) 主,向以能力考查為(wei) 主的轉變,在考查考生應知應會(hui) 的憲法法律知識基礎上,重點考查考生分析問題、解決(jue) 問題的能力。在具體(ti) 命題中,特別是主觀題中,我們(men) 將把法治實踐中一些具有典型性、指導性的“活生生”的案例拿來,根據命題技術規範進行加工改造後使用,同時允許考生使用由司法行政機關(guan) 配發的法律法規,以此來考查考生對知識和技能的綜合應用,而不是簡單的記憶、理解,從(cong) 而將具有一定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能力、符合法治實務部門用人需要的法治人才選拔出來,提高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二是力求對法學教育有新促進。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shu) 記郭聲琨在中央政法工作會(hui) 議上強調,要通過高質量命題工作發揮好職業(ye) 資格考試對法學教育引領作用,為(wei) 全麵依法治國輸送優(you) 秀人才。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最根本的問題是考題,考題的設計、質量、數量是關(guan) 鍵。為(wei) 提高命題工作質量,今年司法部改進完善了題庫征題工作,擴大了征題範圍,從(cong) 原來的5所政法大學擴大到15所政法院校和法律實務部門、法學研究機構;征題形式從(cong) 集中、線下定向征題“一條腿”走路,到線上、線下征題雙管齊下;不僅(jin) 定向征題,而且廣泛收集國內(nei) 部分優(you) 秀法律院校的本科生期中期末考試試題、研究生考試試題等,征集試題數量、質量明顯提高。法學院校的這些試題充實到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題庫中,勢必對法學教育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記者:近年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guan) 出台一係列便民服務舉(ju) 措,方便考生報名參考和申領資格,廣受好評。那麽(me) ,今年又將推出哪些便利考生的舉(ju) 措呢?對港澳台考生又有哪些便利措施?
趙大程:正如你所言,近些年來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推出了一係列便利考生的舉(ju) 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在報名環節,我們(men) 取消、簡化不必要的證明和繁瑣手續,能采取書(shu) 麵承諾方式解決(jue) 的一律取消,原來的大四學生證明,還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明公證和台灣居民身份證明公證事項等都取消了,隻要考生在報名時作出相應承諾即可,極大方便了考生報名參考。在考區考點設置上,要求各地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落實機考機位,優(you) 化考場編排方式,讓考生有試可考、就近參考。在服務港澳台考生方麵,在港澳考區設置了機考考場,港澳台考生實行網上報名,可以選擇在內(nei) 地考區或港澳考區參加考試,答題文字可選擇簡體(ti) 漢字或繁體(ti) 漢字。在考試組織期間,各地創新服務舉(ju) 措,細化服務內(nei) 容,做好考試舉(ju) 行期間交通出行、治安管理、衛生防疫、食宿等方麵的綜合保障工作,一些地方推行“淨考”措施為(wei) 考生發放考試文具,為(wei) 視障等殘疾考生提供綠色通道,得到了社會(hui) 和考生的好評。今年,我們(men) 將認真貫徹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將管理寓於(yu) 服務之中,在繼續實行上述便利措施的基礎上,視情為(wei) 參加客觀題考試的考生提供草稿紙,為(wei) 參加主觀題考試的考生提供法律法規等,方便考生參加考試;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創新和推行更多服務考生的舉(ju) 措,努力為(wei) 考生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營造舒適、溫馨的考試環境。

圖為(wei) 司法部黨(dang) 組成員、副部長,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hui) (職前培訓指導委員會(hui) )副主任趙大程回答記者提問。
趙大程在采訪結束時表示,法治中國建設需要大批優(you) 秀法律人才。希望廣大考生認真備考,誠信參考,考出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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