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有望兩會後破題 國資委表態:積極慎重
發稿時間:2014-02-27 00:00:00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的“員工持股”有望在兩(liang) 會(hui) 後破題,部分地方國資係統已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相關(guan) 部署。已有省份國資委擬上半年出台混合所有製企業(ye) 員工持股實施辦法,允許部分關(guan) 鍵崗位員工出資入股參與(yu) 企業(ye) 改製,鼓勵不再控股或退出的企業(ye) 采用員工持股方式處理勞動關(guan) 係,探索員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
在中央層麵,完善激勵約束機製與(yu) 員工持股被國務院國資委列為(wei) 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的33項重大課題之一,重點研究員工持股的範圍、比例、退出三大問題,尤其注重退出機製的安排。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員工持股是今年國資改革亮點之一,地方國企和央企將在今年有較大動作,預計下半年將會(hui) 有數量可觀的央企推出激勵計劃。未來員工持股應規避全員持股等以前走過的彎路,根據不同企業(ye) 、不同崗位有針對性地設計持股方案,以員工持股帶動國企企業(ye) 製度完善,加大資本市場和相關(guan) 法規的建設力度,讓員工持股等股權激勵方式真正成為(wei) “金手銬”。
員工持股+混合:多地推改革套餐
目前,國資改革舞台上的“紅角”當屬混合所有製,與(yu) 其一起被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作為(wei) 改革“套餐”推出的是員工持股。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允許混合所有製經濟實行企業(ye) 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ti) 。
在部分積極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地方國資係統,員工持股作為(wei) 改革“搭檔”也即將試水。一些省屬企業(ye) 已啟動一企一策的改革,競爭(zheng) 性領域企業(ye) 均將麵向市場發展混合所有製,員工持股隨之提上議事日程。
據了解,已有省份國資整體(ti) 改革方案草案要求在上半年出台混合所有製企業(ye) 員工持股實施辦法,在引入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國企改革改製時,允許關(guan) 鍵崗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核心人員、業(ye) 務骨幹同步出資入股參與(yu) 企業(ye) 改製。
方案草案規定,若國企改為(wei) 不再控製的國有參股企業(ye) 或國有資本完全退出的企業(ye) ,鼓勵采用員工持股方式處理勞動關(guan) 係。另外,將探索員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建立健全全員持股和期權激勵合理進退、動態調整的運行機製,增加員工財產(chan) 性收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下轉A02版)立誌三年內(nei) 混合所有製企業(ye) 戶數比重超60%的廣東(dong) 也在探索這一領域。該省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和省屬企業(ye) 改革實施方案初步製定完成,近期開始征求意見。意見稿稱,將探索混合所有製企業(ye) 經營管理層及員工持股方式,支持經營管理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業(ye) 務骨幹通過技術入股、增量獎股、期股期權等方式持股。此前廣東(dong) 已明確,今年要在國企進行中長期激勵試點,推動科技型企業(ye) 分紅權、增量資產(chan) 獎勵、期股試點,指導每家省屬企業(ye) 選擇2-3家二三級企業(ye) 試點,培育一批優(you) 勢企業(ye) 。
雲(yun) 南今年出台的《創新體(ti) 製機製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提出,允許和鼓勵在滇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jia) 入股的企業(ye) 、國有和國有控股的院所轉製企業(ye) 、高新技術企業(ye) 實施企業(ye) 股權激勵及分紅激勵試點,設立股權激勵專(zhuan) 項資金。湖南國資委近日發文表示,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實行重獎,可獎勵股權期權。
國資委:積極、慎重
在中央層麵,員工持股也值得期待。“國企改革的高潮尚未到來。員工持股是今年國資改革的最大亮點之一,改革的大氣候已經形成,國務院國資委的態度可用兩(liang) 個(ge) 詞概括:積極、慎重——態度很積極、行動很慎重,”中國企業(ye) 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
他指出,員工持股在我國將呈現“三步走”的前進路線:先是民營企業(ye) 中的上市公司,再是地方上市國企,最後是央企。第一類已廣泛采納,後兩(liang) 者將在今年有較大動作。預計下半年將會(hui) 有數量可觀的央企推出激勵計劃。
中央層麵的確在籌劃相關(guan) 事宜。“調研發現,江浙滬地區上市地產(chan) 公司的經理層按市場水平年薪應達到400萬(wan) ,但由於(yu) 國資委等出台的一係列規定,某國企隻能給予上海片區經理層最高130萬(wan) 的年薪,難以留人,”一位國資委人士表示,目前國企約束有餘(yu) 、激勵不足,亟需將市場化激勵機製引入企業(ye) ,對於(yu) 充分競爭(zheng) 性領域的國企,要和民企、外企一樣實行市場化分配。
員工持股與(yu) 完善激勵約束機製已被國務院國資委列入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的33個(ge) 重大課題,由企業(ye) 分配局牽頭研究,將探索采取業(ye) 績股票、股票期權、限製性股票、崗位分紅權等激勵方式,進一步完善與(yu) 業(ye) 績考核緊密掛鉤的中長期激勵機製;員工持股方麵主要研究三大問題——範圍、比例、退出。
據了解,員工持股雖是效仿以全員持股著稱的華為(wei) 公司而提出,不過國資委不會(hui) 照搬華為(wei) 的做法,而是傾(qing) 向於(yu) 采取管理層和技術骨幹持股的辦法,尤其注重股權退出機製的安排。
“近期在實踐中發現,以前實行員工持股時獲得股份的高管目前做了副省長、省委常委甚至已經退休,但仍持有相當比例的公司股份,所以要理順員工持股的退出機製,使股份為(wei) 在崗的員工所持有,”國資委人士表示。
朝花夕拾 應“拾”出新意
員工持股計劃在新世紀(002280,股吧)之初引入國企改製過程。2002年至2004年,國企改製中MBO(管理層收購)的員工持股方式一度十分流行。2005年“郎顧之爭(zheng) ”引發了沸沸揚揚的國資流失大爭(zheng) 論,監管層下文叫停了大型國企MBO。
此後,員工持股逐漸淡出國資改革舞台,隻有上市國企在股權激勵的框架下偶有嚐試。據Wind統計,A股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共981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38.7%,自2005年至今,上市國企共出台95次股權激勵方案,僅(jin) 占上市公司全部股權激勵方案的13%。
如今,員工持股被寫(xie) 入中央文件。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朝花夕拾”應“拾”出新意,規避全員持股等以前走過的彎路。
“2005年之前的員工持股甚至現在的一些股權激勵案例中,持股的麵太廣,內(nei) 部持股的差距沒有拉開,可以說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激勵成為(wei) 一種福利,失去了其本義(yi) ,激勵效果不大,”天強管理谘詢公司總經理祝波善稱,應根據不同企業(ye) 、不同崗位有針對性地設計持股方案,讓科研、創意、設計等企業(ye) 中能夠作為(wei) 重要生產(chan) 要素的骨幹人員持股,並在前期設計時就注意平衡激勵與(yu) 約束,讓股權真正成為(wei) “金手銬”。
另外,應注意以員工持股帶動國企企業(ye) 製度的完善,理順董事會(hui) 、經營層和股東(dong) 會(hui) 的關(guan) 係。“上一輪改革像‘打土豪、分田地’,以為(wei) 從(cong) 國有股權中拿出一部分分給內(nei) 部職工就叫員工持股,但公司治理體(ti) 係沒有實質性變化,沒有對企業(ye) 製度的完善起到作用,如何讓持股的職工發揮好職工與(yu) 股東(dong) 的雙重作用到現在對國企來說還是一個(ge) 新課題,”祝波善指出。
在涉及上市國企時,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yu) 企業(ye) 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指出,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製度尚不健全,股價(jia) 顯示不出上市公司的真實績效,使激勵效果打了折扣。資本市場的法規也存在漏洞,如《公司法》規定公司高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25%,該規定對高管辭職後拋售股票無約束作用。應加大資本市場和相關(guan) 法規的建設力度,健全公司法、內(nei) 幕交易法,讓員工持股等股權激勵方式回歸正常。(本係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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